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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视域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收益、风险及趋向

2018-04-03陈治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贫困生资助

陈治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30教育框架》中,把“确保全纳、公平和有质量的教育”作为2030年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我国教育“十三五”规划也强调要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着力解决好学生资助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当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获得了广泛的制度收益,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风险,要求我们注意把握精准资助的工作趋向,“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1]

一、精准资助与教育公平

精准资助是指对资助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心帮助和精细管理的资助方式,具有解困和育人的双重功能,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学业帮扶、人文关怀等措施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劳动者追求美好生活的自信力”[2]。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通常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及教育结果公平。教育公平不是教育资源的平均分配,不是“让所有孩子接受一样的教育”,还要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根据个体需要和社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近年来,我国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从普通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学校等各类人才培养单位,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预科生。面对不同家庭和学子的多样需求,精确识别和精心帮扶才能解决千差万别的困难,通过精准资助有利于破解教育不公难题,有助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

二、教育公平视域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收益

2007至2010年,国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资助体系,资助工作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推动起点公平。2010年之后,高校资助工作更加关注教育过程和结果公平,重点从“解困入学”转移到“育人成才”,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由此迈上了新台阶。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全方位、多层次落地

在高等教育阶段,奖、贷、助、减、免五位一体的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涵盖了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多个教育层次,2017年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2018年出台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学生资助方式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入学资助到就业扶持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升级覆盖。

(二)在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以往学生资助上存在“演讲比穷比惨,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等问题,现行资助工作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凸显“制度温情”,对建档立卡、烈士子女、低保家庭的学生实行“倾斜性资助”,同时注意开发隐性资助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勤工助学机制,最大程度顾及与保护贫困学生的人格尊严,强化学业帮扶和心理育人,使资助和育人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学生资助工作对社会发展作出了潜在贡献

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毛入学率从 2012年的 30%提高到了 2016年的42.7%[3]。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地阻止了贫困的代际传递,改变了千万贫困学生的命运,使人才能够在不同阶层中上升、流动,促进社会良性发展。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培育了一大批贫困生创业项目,不仅达到了资助育人的目的,更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潜在贡献。

三、教育公平视域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资助金额的不断提高,其引发的资助风险使得资助效用出现了边际递减的情况,不仅影响了资助工作的绩效,也阻碍了教育公平的推进,需要注意甄别与防范。

(一)学生资助工作中认定模式单一,妨碍教育起点公平

因为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原因,“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长期存在,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然任重道远。由于贫困学生认定方式单一,“事后监管”弱化,导致“帮而不贫,贫而未帮”的现象,更有个别高校在资助过程中“懒政”、“平均主义”、“简单化”,在确定资助对象时,采用轮流资助、平均资助的方式,形成表面的、形式上的公平[4]。贫困学生不止是物质的贫乏,更有心理、精神方面的成长需要,不当的认定模式可能加重他们的心理问题,要实现真正的精准资助,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完善认定模式。

(二)学生资助工作缺乏数据支撑,妨碍教育过程公平

一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比较简单,没有动态调查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缺乏日常消费数据及师生反映情况的支撑。在贫困生资助申请过程中,由于自尊心等原因,一些学生不愿表露家庭贫困的真实情况,造成了本该受资助的学生没有得到资助。如果采用大数据技术,就可以直接在数据库中检索学生的“收入”、“支出”状况,使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甘露。

(三)学生资助工作“重权利轻义务”,妨碍教育结果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5条规定:“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然而,一些大学生在享受助学贷款权利的时候,并没有履行按期偿还的义务。高校受助学生的违约率居高不下,有的省份违约率达20%以上,拖欠银行贷款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5]。值得一提的是,贫困资助的申请是一项“竞争性”的群体活动,一些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见证了权力、人际关系等竞争资本的博弈,反而削弱了对国家关心、社会关爱、学校关怀的感受,这样的资助工作无疑对资助效能产生了遮蔽。

四、教育公平视域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趋向

如何实现精准资助,应当以教育公平为基本理念,注重把握精准资助工作的核心关键,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识别,建设科学的精准资助体系,加强感恩教育和义务回馈,构建高校学生精准资助的长效机制。

(一)采用精准化的贫困生认定方式,维护教育起点公平

采用精准化的贫困生认定方式,是维护教育起点公平的基础前提。精准资助要求“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找准资助对象”[6]。一般情况下,高校贫困生认定是“学生主动申请与学校识别相结合的识别体系”[7]:学生填写、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附民政局、街道办等签章的贫困证明——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并给贫困学生定级——由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厘定。辅导员要关心和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生活情况、消费状况,引导鼓励他们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监督,对于在认定中弄虚作假的学生适当惩戒,对事实贫困但未获得资助的学生及时增补。

(二)建构基于大数据的发展型资助体系,维护教育过程公平

当前,我国高校的资助政策面临向资助过程的管理、资助成效的宣传这两方面过渡,更加突出建构发展型资助体系的重要性[8]。学校要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形成有效的数据链,从源头上避免“假贫困生”的出现。通过校内信息管理系统关联学生的学生卡(银行卡),实时监测贫困学生的校内外生活消费情况,动态调整、优化资助方式。依据贫困学生数据反馈,为其寻找和提供发展平台和更恰当的创业基金扶持,以促进贫困学生的择业就业、成长成才。

(三)加强感恩教育和义务回馈,维护教育结果公平

加强感恩教育和义务回馈是解决当前学生资助工作中“重权利轻义务”的重要办法。感恩教育是在高校与学生之间架起一座相互了解与沟通的桥梁,将被资助者纳入到资助工作中来,明确资助工作的基本流程与重要性,将互帮互助的正能量在社会中广泛传递。高校应将义务回馈作为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感恩回馈意识,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高校、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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