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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笛卡尔、维特根斯坦对“梦”的思考与言说

2018-04-03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庄周维特根斯坦笛卡尔

宋 德 刚

(中山大学 哲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一、引言

“梦”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方式,自古以来,人们都乐于谈论它、思考它——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文学、哲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有“做梦”就有“释梦”“解梦”。一般而言,“释梦”“解梦”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两种兴趣:探究“梦”产生的原因,了解“梦”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许多哲学家、心理学家、科学工作者都对“梦”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而一般人也时常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挂在嘴边。“占梦”无论中西都是自古流传下来的“释梦”“解梦”的方式,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一套解释系统以了解“梦”的种种寓意,从而解惑答疑、趋利避害。“占梦”尽管不够理性和科学,但它满足了人们功利的心态,即使在科学日益昌明的今天,它仍有巨大的市场。

对于哲学家而言,“占梦”并非是其主要的兴趣和任务。有的哲学家也不太关注“梦”何以产生,而是更加关注梦与现实(醒)的特殊关系:“我”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我”如何区分梦境与现实,“我”该如何在语言、思想上恪守梦与醒的界限而不致使“我”犯错,等等。这种关注蕴含着哲学家的怀疑精神,它指向的是对“真实”“确实性”的兴趣和追问。

本文选择了庄子、笛卡尔、维特根斯坦这三位哲学巨匠,考察他们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本文并非对他们所有关于“梦”的内容进行研究,而是有所选择,分别是庄子的“庄周梦蝶,蝶梦庄周”,笛卡尔“六个沉思”中的第一、第六个沉思,维特根斯坦《论确实性》中的383、648、676节。

二、具体的思考与言说

(一)庄子

庄子说:“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1]109“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而根本不知道“我”是庄周。梦醒后,才发现自己是庄周。到这里为止,庄子对“梦”的描述尚没有真正进入到哲学范畴,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做这样的梦并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庄子笔锋一转,提出了一个奇妙的哲学问题:“我”做了梦蝶的梦,但这个梦却让我产生了一种怀疑,是庄周做了一个梦为蝴蝶的梦呢,还是蝴蝶做了一个梦为庄周的梦呢?庄子并没有从概念上把“梦”等同于“觉”。“梦”就是“梦”,是虚幻的,“觉”就是“觉”,是真实的,“梦”与“觉”的区别是明显的。其实,庄子并非真的认为自己是蝴蝶而不是庄周,他提出问题的目的在于揭示出“物化”的道理。

在“庄周梦蝶”的最后,庄子拈出一句“此之谓物化”,他并没有明确解释什么是“物化”。通观《庄子》全文,“物”与“化”两字连用共有10处,其意都是指万事万物之变化,如“无为而万物化”(《庄子·天地),“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庄子·天道》),“与物化者,一不化者也”(《庄子·知北游》)[1]347,397,677。在庄子看来,事物无不处在变化之中,《齐物论》中的“方生方死”正是“物化”思想的体现。在《至乐》中,庄子甚至提到了物种的起源、变化,认为万物本是一源,只是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才得以形成:“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馀骨。乾馀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1]534蝴蝶、人以及其他的物种都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就“物化”层面看,“我”既是庄周也是蝴蝶,甚或还可以是别的什么东西。当然,这个“我”就不是一般意义上而言的“我”了,而是一种生命统一体,或者说,“我”就是生命本身,“我”就是生命的整体性、世界性“存在”。

(二)笛卡尔

笛卡尔沉思的目的是“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2]16,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他并非是外在地谈论这些内容,而是转向人自身,思考人的本质,再由此一步步论证上帝的存在、真理的获得等。笛卡尔始终坚持的原则是:不去信任那些能够引起“我”怀疑的东西,将一切旧有的见解假设为全是虚假的,而一旦“我”清楚、分明地领会了某样东西,便可以对它加以信任。

笛卡尔在他的第一个沉思中指出了感官是不可靠的,有些感官欺骗过“我”,因此在他沉思之始就说:“为了小心谨慎起见,对于一经骗过我们的东西就决不完全加以信任。”[2]17但是他又指出对一些通过感官认识的东西,是没有理由怀疑的,比如“我怎么能否认这两只手和这个身体是属于我的呢,除非也许是我和那些疯子相比”[2]18。疯子时常有荒诞不经的幻想,而“我”却是心智正常的人。那么,“我”怎样才能将感官置于彻底怀疑的境地呢?

于是,笛卡尔谈到了“梦”。他说:“虽然如此,我在这里必须考虑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觉和在梦里出现跟疯子们醒着的时候所做的一模一样、有时甚至更加荒唐的事情的习惯。有多少次我夜里梦见我在这个地方,穿着衣服,在炉火旁边,虽然我是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被窝里!我现在确实以为我并不是用睡着的眼睛看这张纸,我摇晃着的这个脑袋也并没有发昏,我故意地、自觉地伸出这只手,我感觉到了这只手,而出现在梦里的情况好像并不这么清楚,也不这么明白。但是,仔细想想,我就明显地看到没有什么确定不移的标记,也没有什么相当可靠的迹象使人能够从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梦来,这不禁使我大吃一惊,吃惊到几乎能够让我相信我现在是在睡觉的程度。”[2]18“梦”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但是在“梦”中的“我”也有感官,尽管“梦里的情况好像并不这么清楚,也不这么明白”,可根据“梦”的虚幻性质,可以设想在梦里,“我故意地、自觉地伸出这只手,我感觉到了这只手”。那么,“梦”和清醒怎样分辨?所谓“没有确定不移的标记”“相当可靠的迹象”正在于现实的“我”和梦中的“我”都具有感官,单纯依靠感官无法将两者清晰地区别开。如此,“我”完全有可能只是在一场梦里感觉到了“我”所认为的确定的东西,而且只要有这种可能性,感官便是被彻底怀疑的。“我”所认为的现实也变得不可靠,它可能是“梦”,甚至“我”的沉思都可能是在梦中进行的。至此,笛卡尔开始了一项艰苦的工作,他假定自己正是在睡梦中沉思,也就是说,他要从虚幻不真中沉思出真实可靠的东西。此外,他说:“尽管如此,至少必须承认出现在我们的梦里的那些东西就像图书一样,它们只有摹仿某种真实的东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般的东西,比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身体的其余部分并不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而是真的、存在的东西。”[2]19笛卡尔指出了怀疑感官并不是怀疑它的存在,他很明确地认为,“我”自己的身体——它们是具有广延性的——一定是真实的,以至于“我”能梦到它们,而不是出于一种凭空的想象。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尔将范围划定为“至少那些一般的东西”,尽管他举的例子限于人,但实际上也包含最一般的物质性存在。

经过不断地沉思,笛卡尔得出了人的本性是思维(精神),精神比物质更容易认识,存在一个至善完满的上帝,所有一切都是上帝给予的,人是不完满的,人是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的结合等结论。在第六个沉思的最后部分,他说:“我的理智已经发现了我的各种错误的一切原因,那么从今以后我就不必害怕我的感官最经常告诉我的那些东西是假的了。”[2]97那么,此前对于“梦与醒”的沉思便有了新的进展。笛卡尔说:“特别是把有关我过去不能把醒和梦分别开来的那种非常普遍不肯定的态度抛弃掉,因为我现在在这上面看出一种非常显著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我们的记忆决不能像它习惯于把我们醒着时所遇到的那些事情连接起来。……当我知觉到一些东西,我清清楚楚地认识到它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它们在什么地方,它们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并且我能把我对它们产生的感觉毫无间断地同我生活的其余部分连接起来,那么我就完全可以肯定我是在醒着的时候而不是梦中知觉到它们。”[2]97也就是说,理智是一个分水岭,是一个保证,它最终使“我”认识到“梦与醒”的区别在于记忆的连续性,保证“我”的感官所清清楚楚知觉到的东西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而我们只要对笛卡尔的这些论断稍加思考,就会认同他的结论,理智与记忆的连续性确实是解开“梦与醒”的一把钥匙。不过,笛卡尔点到为止,他的兴趣主要不在于记忆的连续性,但他的沉思对后来有关记忆的连续性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三)维特根斯坦

近代西方哲学从笛卡尔的沉思开始,而笛卡尔的沉思导致了一种对“确实性”的怀疑和追问,此后,包括维特根斯坦在内的不少哲学家都在讨论“确实性”的问题。维特根斯坦对“确实性”的思考是独特的,他那非学院派的语言所透出的思想的艰深常使人望而却步。我们在阅读他的《论确实性》时,似乎总希望他能像其他哲学家那样作出一些对“确实性”肯定或否定的判断,然而他总是在具体的语境中去谈论它,以至于我们很难总结出他的观点。实际上,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向我们提供明确的观点,他只是将问题呈现出来。

与庄子、笛卡尔不同,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实性》中是从语言的角度去谈“梦”的。在第648节中,维特根斯坦讨论了人们交流现象中的“确实性”问题。他说:“我对某个人说:‘今天早晨某某人曾和我在一起并对我说了如此这般的话。’如果这句话令人感到惊讶,他就可能问我:‘你不可能弄错吗?’这可能表示:‘今天早晨真发生了这件事吗?’或者表示:‘你确信你真正理解他的意思吗?’人们很容易看出,我应该补充什么细节来表明我没有弄错时间,并以同样的办法来表明我没有误解这段话。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能表明我不是在梦见整个事件或者做梦似的是自己想象出来的,也不能表明我也许不曾一直在无意中讲着错话(确实有这类事情发生)。”[3]302语言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交流,一般而言,一个人向他人描述某件自己相当确信的事情,隐含着要让对方相信自己所说内容的意思。但是,他人拥有怀疑的权利,尤其是在“我”提供的信息还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他人可能就会质疑“我”的话,而“我”为了消除对方的质疑就要进行充分说明。维特根斯坦向我们展示了人们在交流中的常见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又不仅仅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它完全有可能在“我”的梦中或者想象中出现。那么,它就可能是变化的、不确定的。维特根斯坦提示人们:不能毫无界限地确信某事(包括对自己谈论的内容的确信和整个事件的确信)是真实的,因为“梦”或想象可以消解这种确信。因此,必须将梦境世界、想象世界与现实世界严格区分,具体做法是:或给出明确限定,或将它们考虑周全。

在第383节中,他说:“‘我也许在做梦’这个论证由于下列原因而毫无意义:如果我在做梦,那么这个说法也是梦想中的东西,实际上这些字有意义也是梦想中的东西。”[3]255这一节是在谈论“我也许在做梦”这一说法的“意义”的确实性。在这里,维特根斯坦用了两次“意义”,“毫无意义”中的“意义”指向的是什么?从后文可知,“毫无意义”指向的是“做梦”,那么与“做梦”相反的就是人醒着的状态。“意义”指向的就是人醒着的状态。人在醒着的状态下说“我也许在做梦”,这句话也许是自言自语,也许是对他人说的,但只要把它说出来就有了“意义”,这个“意义”或许是对自己而言的,比如“我”遭受了某种打击之后,说出这句话就可能起到一种缓解情绪的作用;或许是对他人而言的,比如他人向“我”说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我”说出这句话(这本身对我就产生了意义),对方听到后也许会作出各种反应。当然,“意义”的具体内容是丰富的,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可是,为什么在梦里“我”说出这句话就“毫无意义”呢?因为在梦里一切都是虚幻的,这句话自然也是虚幻的,但是“我也许在做梦”意味着“我也许没有在做梦”,而在梦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这对于前面提到的“意义”来说就是“毫无意义”了。“这些字有意义也是梦想中的东西”中的“意义”不同于此前的“意义”,它是指向虚幻而非现实的,“我也许在做梦”这句话在现实世界和梦境世界中不可混为一谈。

在第676节中,他说:“‘但是即使在这些事例上我不可能弄错,难道我不可能受了麻醉药的作用吗?’如果我受了麻醉药的作用,如果麻醉药已经使我丧失意识,那么我现在就不能真正进行谈话和思维。我不可能真正认为我此刻正在做梦。某个人做着梦说‘我在做梦’,尽管他这时说话声可以听得见,却并不比他当真下雨时在梦中说‘天在下雨’来得正确。即使他的梦的确与雨声有关。”[3]307这段话是晦涩、深奥的,理解它的关键在于维特根斯坦对开始的那句话进行分析时所使用的“真正”一词。 “真正”指的是什么?受到麻醉药作用而丧失意识使“我”处于是一种虚幻的状态,我“就不能真正进行谈话和思维”,则“真正”指的是没有丧失意识的清醒的理智状态。假设“我”已经受了麻醉药的作用而丧失意识,那么“我”在开始时说出的那句话即使与事实符合,也只是一种巧合,“我”并没有理解自己在说什么、思维什么。“梦”也是虚幻的,“我不可能真正认为我此刻正在做梦”乃是因为“真正认为”需要在意识清醒的理智状态才有可能。

语言和事实的真正吻合不是巧合。做梦的时候说“我在做梦”只是一种巧合,同样,做梦的时候说“天在下雨”,而天正在下雨,这个梦的确与雨声有关,这也是一种巧合,因为凡是梦中的语言都是在不清醒的非理智状态下说出来的。尽管巧合也是一种“正确”,但这并非真正的“正确”。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对梦境世界与现实世界始终严格区分,他提醒人们在理解、使用语言时所应注意的界限。

三、总结与反思

如果将三位哲人的思想进行比较,会发现以下相同点:在他们的表述中都有怀疑的成分,并且都指向了“确实性”的问题。但是,三人的怀疑和对“确实性”的关注是有区别的。

庄子怀疑的是:现实的“我”确实是“我”所认为的那个样子吗?实际上就是对“旧我”或习以为常的“我”的怀疑。进一步,“我”可能是变化的,这就需要从更高的“物化”的角度去看。尽管庄子没有下确定无疑的结论,但“物化”的理论已经指出“我”是生命统一体,蝴蝶与庄周是生命统一体的两种存在状态或者说是两种生命形态。当我们如此理解“我”或者生命本身时,就排斥了“自我中心”主义。于是“庄周”取消掉了那个过去的“庄周”,也就是说“旧我”从精神上消失,产生了一种“新我”。这个“新我”是没有“自我中心”主义的,它是生命本身,是生命的全部。从根本上说,庄子是通过对“旧我”的怀疑而走向“新我”。笛卡尔的怀疑较之庄子更加广泛也更加明确,他怀疑的是:“我”所认识的一切事物是否是“我”所认为的那个样子,并通过怀疑感官进而怀疑“我”有没有能力将梦与现实区分。最后,他通过“确定”理智能够清楚明白地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从而抛弃了此前的怀疑,进而为人生、科学找到了通往真理或者说确定性之路的明灯。维特根斯坦的怀疑是一种特殊的怀疑,他总是针对具体的语境、情境,其提出疑问的目的是为了指出应该注意到的界限,比如现实与梦境的界限,“确定性”只有在明确界限之后才能体现出来。他并非要怀疑现实世界或梦境世界中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只要发生过,在描述时就必须区分开来,否则描述就存在着疏漏,也容易产生误解。他是用一种怀疑的精神,或者说“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规范人的语言和思想。

三人的思考又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本是一个寓言故事,庄子对“我”与“梦”的思考是浅尝辄止的,语言又是如此简练,这就导致我们不易捕捉里面的思想内涵。这是庄子语言和思想上的一个特点,它不同于笛卡尔、维特根斯坦或者说西方哲学式的言说和思考方式。尽管我们从哲学上去分析它,但其文学性、艺术性要高于哲学性,它对中国文化的实际影响主要在于文学、艺术领域,比如李商隐的《锦瑟》,其中难以言说的情感以及意境之美,常为人称道,若没有“庄生晓梦迷蝴蝶”一句,诗的想象、层次、深广、意境、美感恐怕都要大打折扣了;此外,它也对一部分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影响,比如感到“浮生若梦”,其源头正来自于《庄子》。笛卡尔对梦与醒的讨论是绵密细致的,不过,梦与醒的区分就感官或感受性方面而言仍有待讨论,比如当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的时候,常人的做法往往是咬自己的手指头或者打自己一巴掌,现实的疼痛感和梦中的疼痛感是容易区别开的。维特根斯坦的思辨让人赞叹不已,他并不故弄玄虚。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是一种严谨的求真的哲学,其思想的最精彩处以及严苛倒不在于思想本身,而在于它指导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应当时刻注意言行,但是将思想落实到实践绝非易事。假设一个人领会了其中的界限和所要注意到的全部问题,但怎样保证他在实际运用中不会遗忘或者出现纰漏?如果出现一次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出现更多次。维特根斯坦指出了路,关键在于我们自己能否严格控制言行,以走上这条修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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