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系统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监督职能探索
2018-03-31杨莹
上海工运 2018年10期
杨莹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也是保证工会各项工作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础。
本课题结合上海科技系统2009年到2015年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实际,对照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基层48家单位下发调研问卷,从基层经审会组织情况、经审会人员结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日常经审工作的开展等方面做了调查分析,探究基层经审工作在重视程度、审计力量、日常工作规范化、同级审计监督上与相关要求的差距,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措施,希望以此推进上海市科技工会经审工作在全局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体现更大作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审计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支持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应当听取经审会的审计结果报告,按照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的要求,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经审会主任应当参加(或者列席)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常委会议和研究工会重大经济活动的会议;经审办主任应当参加(或者列席)涉及工会经费、资产和相关经济活动的会议;各级工会应当为经审会及其经审办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工作条件,按规定比例安排经审专用经费,纳入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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