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法治化视野下的权力清单制度
——基于上海市两个街道的实证研究
2018-03-29徐共强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罗 峰 徐共强
(上海市委党校 研究生部,上海 200233;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要义,以制度将公权力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则是法治国家构建的基本路径。建立适应我国制度环境的行政权力公开、制约机制,既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总结地方政府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把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核心内容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公开政府权力范围、规范权力运行方式和监督权力行使过程的一项制度安排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围绕着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学者们从权力清单制度推行的规范逻辑层面或实证调研层面对其价值与效力、困境与出路、变迁与发展等方面展开了研究。①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方面的研究主要有:李强:《权力清单制度: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理论参考》2014年第6期;曾慧华:《权力清单制度与法治政府建设》,《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蒋德海:《“权力清单”应慎行——我国政务管理之法治原则反思》,《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黄海华:《权力清单制度的法治价值及其实施》,《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胡税根、徐靖芮:《我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1期;郑俊田、郜媛莹、顾清:《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实践与完善》,《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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