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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既有著者又有编者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的探讨

2018-03-29

传播与版权 2018年5期
关键词:著录规则著者责任者

贺 树

参考文献规范化是期刊体现严谨、科学性的必然要求。此理同样适用于博士、硕士论文,参考文献规范化是保证博硕论文质量的重要内容。关于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著录规则以及规范化研究等,许多学者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陈浩元《著录文后参考文献的规则及注意事项》[1],许花桃《科技论文参考文献引用不当及文中标注不规范的问题分析》[2],杜红平、王元地《学术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的科学化范式研究》[3],朱大明《学术会议文集析出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化》[4],等等。同时,又有许多学者对每一次新的参考文献著录标准进行了解读,如陈浩元《GB/T 7714新标准对旧标准的主要修改及实施要点提示》[5],曹敏《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标准解析》[6],张淑艳、闫杏丽《对参考文献著录新国家标准的学习与探讨》[7],余丁《GB/T 7714—2015参考文献新标准的重大修改及疑点》[8]等。但尽管有着不断修订的参考文献著录标准,同时亦有诸多学者的诸多对现有参考文献的解读,以及对参考文献的著录规范、著录格式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期刊、博硕论文在著录参考文献时,仍然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本文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朱德选集》为例,因为原版的图书无版权页、封面,无作者、编者等信息。于是在后来的各种期刊、博硕论文参考文献中,出现的格式就有各种不同版本,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朱德选集》作为参考文献的不同著录形式

在中国知网,以“参考文献 朱德选集”为检索条件,检索结果为1903条,归纳之后,主要有以下几种著录格式。

(一)无著者、编者信息

1.无著者、编者,有完整出版者信息。

如刘祖爱的《朱德练兵的两个目的:勇敢与技术——纪念朱德诞辰130周年》,刊发于《军事历史》2016年第4期P11-16,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3]《朱德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潘泽庆的《论朱德的勤俭建军思想》,刊发于《军事历史》2011年第5期P5-11,其中有一条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①《朱德选集》,367~3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P47-54刊发的李巾、黄海涛的《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构建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现路径》,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6]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P26-28刊发的李春来的《井冈山斗争中的统一战线问题》,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4]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95-396。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P8-11刊发的唐贤健的《中国共产党是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学习习近平关于抗战系列讲话精神》,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10]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1。

2.无著者、编者,有部分出版者信息。

《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P18-22刊发的马硕的《朱德统一战线工作的特色——善于做旧军官的工作》,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22]朱德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396.

3.无著者、编者,也无出版者信息。

如赵清云的《朱德对党的群众观在理论上的创意及其实践中呈现的显著特点》,刊发于《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2006年第8卷第5期P8-9,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1][4][6]《朱德选集》第94页。[2]《朱德选集》第182页。[3]《朱德选集》第197页。[5]《朱德选集》第238页。[7]《朱德选集》第152页。潘泽庆的《论朱德的勤俭建军思想》,刊发于《军事历史》2011年第5期P5-11,其中有一条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②《朱德选集》,162页。这里的参考文献格式更为省略,只保留书名和页码,无著者、编者信息,也省略了出版者信息。

(二)明确指出著者为朱德

如湖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高小枚的《朱德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27]朱德选集[M].人民出版社,朱德著,1983。

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于清震的《中国共产党人终极关怀的历史考察》,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160]朱德选集[M].人民出版社,朱德著,1983。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2年博士论文,朱庆跃的《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其中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204]朱德选集[M].人民出版社,朱德著,1983。

又如由朱德生平和思想研讨会组织委员会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全国朱德生平和思想研讨会论文集——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20周年》,论文集中有一篇由马宗义,阎佩玮,郭树升写的文章《朱德军事教育思想初探》,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朱德选集[M].人民出版社,朱德著,1983。

(三)将主要责任者确定为朱德

如《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P70-71刊发的马硕,马博的文章《朱德同志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特色和意义》,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2]朱德.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69,55-67。

(四)将主要责任者确定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如黄小彤,曾慧华的《朱德在华北抗日前线指导后勤保障的统战思想和实践》,刊发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P58-62,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五)将主要责任者确定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委员会

如《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P62-65刊发的全紫红的《抗战前中共对国民党地方实力派的上层统一战线策略论析》,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委员会.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9。

综上几种情况,不同期刊或者论著,甚至同一期刊或者著作在将同一本书作为参考文献时,其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都五花八门,这便引起我们去究其原因。

二、现有标准可以更完善

2005年版《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9](GB/T 7714—2005)在3.2,8.1.1,8.1.2,8.1.3,8.1.4等条都对主要责任者进行了界定及解释,但这些条款中没有对有编者,又有原著者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只在4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中的4.1.2中规定著录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其他责任者.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其中示例[2]昂温G,昂温PS.外国出版史[M].陈生诤,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88。在9参考文献表中,对有译者的情况进行的举例。由如上举例可知,2005年版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将译者作为其他责任者单独列举,而将有明确原著者及编者的情况并未区分,将原著者和编者都定为主要责任者。

2015年修订后的《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10](GB/T 7714—2015),在3术语和定义中的3.2对主要责任者(creator)进行了重新界定,同样没有对有编者,又有原著者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只在4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中的4.1.2中规定著录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识/文献载体标识].其他责任者.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其中示例[2]哈里森,沃尔德伦.经济数学与金融数学[M].谢远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35-236。在9参考文献表中,对有译者的情况进行的举例。

再对比2005年与2015年版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05年版3术语和定义中的3.2主要责任者用的英语是primary responsibility,2015年版3术语和定义中的3.2主要责任者用的是creator。尽管同样是对主要责任者的翻译,但不同的英文所表达的意思肯定有所不同的侧重点。2015年版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加了一句“主要负责创建信息资源的实体”。注意,原来的“文献”变成了“信息资源”,所指范围应该也扩大了。另外2005年版的3.1是文后参考文献(bibliographic reference):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所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2015年版直接换成了3.1参考文献(reference):对一个信息资源或其中一部分进行准确和详细著录的数据,位于文末或文中的信息源。具体表述也有变化。对比分析,对主要责任者界定这个问题上英文creator强调资源创建的责任主体(兼具权利和责任),而primary responsibility只是对著作责任的追究(更多是责任和义务)。

可对比两个版本,尽管我们看到了对主要责任者的界定不同,以及对英文表述的不同,但无论是2005年版还是2015年版,都对译者的署名权有充分的重视,标为“其他责任者”单独举例,但对既有原著者,又有编者的情况并无明确规定,也存在模糊的情况。笔者觉得,应该同时重视原著者与编者或者译者等的权益,特别是在参考文献的著录中应该同时体现原著者与编译者的署名权。这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具体落实。

三、参考文献著录应该同时体现著者与编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1]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可知,著者的权益不可侵犯,而编者的权益同样应该保护。多条法律都对著者、编者、译者等的著作权,特别是署名权进行了保护,那么在参考文献的著录中,就应该同时体现著者和编者的权益,以体现对法律的尊重。而在制定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时,明确著者与编者的权益,也更能体现标准的规范、严谨。

四、正确认定著作的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由此可知,选集是对已经发表过的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那么,选集的编者便无可厚非享有编者的著作权,但著作权法又明确规定,编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在实践中就应该正确区分原著者和编者。笔者认为,对于明确标明是《XX选集》的著作,其原著者就应该是主要责任者,而编者应该确定为其他责任者;而对于“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作品,因无法区分原著者的主次,这种情况下,主要责任者便应该是汇编者。

五、结论与建议

根据上面的分析,在《朱德选集》这本书中,体现的是朱德的精神思想、工作作风,从单篇上是独立完整的,本身具有其系统性和整体性,且书名明确标明是《朱德选集》,因此,无可非议,朱德应该是著作者,充分享有著作者所享有的一切著作权。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因其对朱德作品进行了取舍、选择和编排,进行选材和编排时有他们独特的构思,[12]使编排后的作品从整体上体现出了研究室的汇编意图,因此,应该确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为编者,充分享有编者的著作权。那么,在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中,就应该同时体现著者和编者的权益,并分清著者和编者的主次顺序,这里主要强调的是署名权。

笔者建议正确、规范、严谨的著录格式为:[序号]朱德.朱德选集[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引用页码。那么推而广之,在既有著者,又有编者的情况下,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就应该完善为:[序号]著者.题名[M].编者,编.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具体引用页码。[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菜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高校学报促进餐饮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CC16G03)]

[1]陈浩元.著录文后参考文献的规则及注意事项[J].编辑学报,2005,26(6):101-104.

[2]许花桃.科技论文参考文献引用不当及文中标注不规范的问题分析[J].编辑学报,2011,23(4):318-320.

[3]杜红平,王元地.学术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的科学化范式研究[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7,28(1):18-23.

[4]朱大明.学术会议文集析出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化[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4,25(12):1477-1480.

[5]陈浩元.GB/T 7714新标准对旧标准的主要修改及实施要点提示[J].编辑学报,2015,27(4):339-343.

[6]曹敏.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标准解析[J].科技与出版,2015,92(9):41-44.

[7]张淑艳,闫杏丽.对参考文献著录新国家标准的学习与探讨[J].学报编辑论丛,2007(00):65-70.

[8]余丁.GB/T 7714—2015参考文献新标准的重大修改及疑点[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6,27(3):249-253.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A].2012.

[12]辛尚民.对编辑作品的法律认识[J].人民司法,2000(9):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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