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影视制作运营模式探讨
2018-03-28陶学恺浙江传媒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8年20期
陶学恺 浙江传媒学院
“互联网+”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将互联网的成果应用到各项领域中,从而对各个行业进行创新与改革,提高其生产力。在这种趋势下,传统的运营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与影响,并逐步被替代。因此影视制作也需要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
一、传统媒体影视制作模式与“互联网+”影视制作模式的对比
传统媒体影视制作的弊端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营模式落后,传统媒体影视制作的运营模式是与客户交流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并完成合作项目最终获取利益,这种运营模式在获取客户资源上十分困难且渠道不多。二是成本方面的问题,传统媒体影视制作不仅仅需要布置场地,同时还需要专业且昂贵的设备与专业的团队,必然会增加制作成本,使得经济收益减少,很容易导致项目无法获利甚至亏损。三是信息流通不顺畅,传统媒体影视制作模式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不顺畅,甚至出现恶意竞争,同时难以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1]。而“互联网+”影视制作模式具有很多优势,具体如下:一是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取更多的信息资源,同行业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彼此间可以交流经验与市场行情,同时获取客户资源也变得更加便捷。二是降低了制作成本,通过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减少了制作的成本,变相的提高了收益,同时成本的降低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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