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
——以田园综合体开发模式为例
2018-03-28王吉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王吉隆
(江西省吉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江西吉水 331600)
近些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全方位地推动和建设之中,而乡村旅游凭借其强大的基础设施、市场潜力和产业魅力,就两者如何结合,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受到了广泛关注。部分专家学者甚至提出“旅游型新农村”这一概念,为新农村提供了以乡村旅游开发的方向,但两者绝非是“1+1=2”的简单处理,就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和实施有效建设,找到一种较优的互动发展方式,仍是一个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的含义和相互关系
(一)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含义
2006年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的建议》中,更是将新农村建设目标细化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从上述定义来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可分为两大块:一是建设“物的新农村”,这是基于改善传统农村居住、生产和管理等功能而提出,建设一个区别于旧式落后农村的“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的新式农村;二是建设“人的新农村”,这是基于农村居民追求精神生活需求而提出,建设一个区别于旧式封闭农村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式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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