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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研堂集》 中 《诗经》 学内容述论

2018-03-27吕梁

文教资料 2017年32期
关键词:训诂音韵诗经

吕梁

摘 要: 《潜研堂集》是乾嘉时期著名学者钱大昕的诗文集,其中《潜研堂文集》的答问部分能够很好体现钱大昕学术思想和学术特点。钱大昕作为小学名家,在音韵、训诂等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因此答问中有关《诗经》的部分大多是围绕名物考证,词义解说,读音考订展开,在其他一些有关《诗经》的学术争议上也多有发明。

关键词: 《潜研堂集》 《诗经》 训诂 音韵

《潜研堂集》,清钱大昕撰。钱大昕(1728—1804),字晓徵,号辛楣,又号竹汀,晚号潜研老人,江苏嘉定人(今属上海),乾嘉时期著名学者,被誉为“一代儒宗”。“潜研”是钱大昕在嘉定住宅中的堂名。《潜研堂集》70卷,全书由《潜研堂文集》《潜研堂诗集》《潜研堂诗续集》三部作品组成。

《潜研堂文集》50卷,是钱大昕生前手定。书中文体分为十四类,其中答问、序跋和书传,尤为精粹。答问部分涉及群经、诸史、文字、音韵、训诂、天算,其中就有在古声钮方面的创始之功和卓越见解。序跋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其中不少序跋被《四库提要》借鉴。书指的是同志间的论学书劄,遵循“言之有物,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今天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传指的是传记,其中一些名儒传,如严衍传、阎若璩传、惠栋传、戴震传等,都是研究汉学的宝贵资料。《清史稿》中的若干人物列传,实际上就源出于此。

《潜研堂诗集》10卷,《潜研堂诗续集》10卷,共20卷。《诗集》为钱大昕生前手定,所收之诗均作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以前。《诗续集》是由其弟钱大昭等人编定刊行,所收诗均作于乾隆三十五年之后。钱诗的内容包括咏史、记游、述怀、记事、送行、酬唱以及恭和御制等方面。除了一些恭和御制的诗之外,他的诗作带有浓厚的朴学气息,基本可以概括为“含经咀史,言之有物”,这一点在他的咏史诗和记游诗中体现的尤为强烈。如果不是精熟史部典籍,是不可能作出这样的诗的。

点校《潜研堂集》,是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对校了嘉庆十一年(1806)初刻本、道光二十年(1840)嘉定钱氏《潜研堂全书》本和光绪十年(1884)长沙龙氏家塾重刊《潜研堂全书》本等。《潜研堂集》虽然大部分内容归属于集部,但它与《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等著作一样,是体现钱大昕思想和学术成就的重要文献。该书《潜研堂集》整理规范,对研究钱大昕和整个清代学术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潜研堂集》中的《诗经》学相关内容主要集中在《潜研堂文集》中的答问部分。钱大昕作为小学名家,在音韵、训诂等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因此《诗经》部分的答问内容大多是围绕训诂和音韵展开的,但在其他一些有关《诗经》的争议上也有涉及。

钱大昕关于《诗经》的训诂主要体现在名物考证和词义辨析上,首先是名物考证上。《诗经》当中花鸟草木众多且名目纷繁复杂,钱氏以《尔雅》为基础,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再加上自身的音韵学造诣来展开论证,如:

问:“南有乔木”,毛但以“上竦”释“乔”,而朱氏传乃以“无枝”增成之。按《释木》云:“小枝上缭曰乔。”则似非无枝者。

曰:吴江陈启源尝辨之,谓《尔雅·释木》篇凡五言“乔”,未有言无枝者。一云“句如羽,乔。”一云“上句曰乔。”句者,言树枝之卷曲,非无枝也。一云“如木楸曰乔”,一云“槐、棘、丑乔”,楸与槐、棘皆非无枝之木也。一云“小枝上缭为乔”,此又明言有枝矣。“无枝”之说,本于苏氏,未知所据。或曰《尔雅》“小枝上缭为乔”之下即云“无枝为檄”两文相连,因以致误耳。[1]71

问:《鹊巢》之鸠,毛公以为秸鞠,即布谷也。欧阳永叔乃谓“别有拙鸟处鹊空巢,今谓之鸠,与布谷绝异。”后儒因舍毛而从欧阳,果可据乎?

曰:《诗》中鸟兽草木之名,当以《尔雅》为证,秸鞠为鸤鸠,见于《释鸟》,不闻别有拙鸟名鸠者。鸤鸠有均一之德,而妇人之义,亦主从一而终,故序云“德如鸤鸠”也。善乎吴江陈氏之言曰:“布谷之名鸠,载在经传,历有明征。若拙鸟者,不咏于《诗》,不著于《尔雅》,又不在《左传》五鸠之列,其冒名鸠者,俚俗之妄称,《召南》诗人安知宋世方言乎?且未闻言妇德者徒取其拙也。”斯为解颐之论矣。[1]71

问:“言釆其莫”,陆玑《疏》以为“酸迷”。《尔雅》无莫草何也?

曰:予友孙渊如校《本草》,据陶隐居说,羊蹄有一种极相似,而味酸,呼为“酸摸”,“酸摸”即《尔雅》之“薞芜”,亦即诗之“莫”,陆玑所云“酸迷”也。古人训“莫”为“无”,规模字亦作“橅”,孙说得之。[1]74

词性词义的变化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学家的一个难题,钱大昕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旁征博引进行辨析,《尔雅》《说文》等小學类书籍自是少不了提及,《仪礼》《论语》也是常被征引的材料,还经常引用《诗经》中其他篇目的注释作为论证材料,加强说服力,如:

问:“吉士诱之”,欧阳解为“挑诱”,而东莱吕氏非之,谓诗人恶无礼,岂有为此污行而名吉士者!其义正矣。然毛传训“诱”为“道”,亦不见于《尔雅》,何也?

曰:《释诂》:“诱,进也。”《说文》“诱”与“羑”同,有进善之义,故亦训为道。《论语》“夫子循循然善诱人”,《仪礼·乡射》《大射》皆有司射诱射,《诗》序“衡门,诱僖公”,皆此义也。“诱”又与“牖”通,诗“天之牖民”,毛亦训为道。言贞女有洁清之操,士当以六礼道行之。[1]72

问:毛公说《郑诗》,以“狡童”目昭公,郑氏于《山有扶苏》篇改为忽所任用之小人,而《狡童》篇仍遵毛义。“狡童”之称,固可施于君上乎?

曰:古本“狡”当为“佼”,《山有扶苏》笺云:“狡童,有貌而无实。”孙毓申之,以为“佼好”之“佼”,非如后世解为狡狯也。《狡童传》云:“昭公有壮佼之志。”《疏》亦云“佼好之幼童”,则“佼童”只是少年通称,非甚不美之名。且箕子尝以目纣矣,卫武公刺厉王云“于乎小子”,古人质朴,不以为嫌。[1]73-74

问:“公之媚子”,朱氏《传》以为“所亲爱之人”,而严华谷直以“便嬖”当之。田猎讲武而以便嬖扈从,岂国家美事!诗人美君,殆不如是。

曰:“媚子”之义,当从毛、郑,谓能以道媚于上下,使君臣和合者也。《诗》三百篇,言“媚于天子”“媚于庶人”“媚兹一人”“思媚周姜”“思媚其妇”,皆是美词,《论语》“媚奥”“媚灶”亦敬神之词,非有谄渎之意。唯晚出古文《尚书·冏命》有“便辟侧媚”字,而传训为“谄谀之人。”《古文书》多伪,此亦其一证也。王肃以子为卿大夫之称,其非“便嬖”可知。[1]75

钱大昕在音韵学上的造诣可以从《潜研堂文集》中《古同音假借说》《古今方音说》以及《十驾斋养新录》中“古无轻唇音”“古无舌上音”的观点中看出。诗歌作为一种有押韵的文体,自然会有学者对其中音读变化是否合韵而提出疑议。钱大昕除了运用音韵学的知识外,也广泛征引各个版本与各类材料进行校勘论证,从而解决一个个复杂的音韵学问题:

问:“子之还兮”,《汉书·地理志》引作“子之营兮”,以“营”为地名,与毛说异。且“营”与“间”“肩”似未合韵。

曰:古人读“营”如“环”。《韩非子》云:“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说文》引作“自营为厶,背厶为公。”是“营”即“环”也。说文“营”训市居,即“阛阓”字,徐氏未通古音,乃于门部新附“阛”字,失其旨矣。《释丘》:“水出其左,营丘。”郭景纯谓“淄水过其南及东”,是营丘本取回环之义。“营”“还”同物,非别音也。毛训“还”为便捷,此以“营”为地名,则“茂”与“昌”亦地名。《释丘》云:“涂出其后,昌丘。”即此《诗》之“昌”欤。[1]74

问:《小戎》第三章末句不入韵,说古音者以为杂用方音,信有然乎?

曰:“兴”字固以虚膺切为正音,然亦兼有“歆”音。《学记》“不兴其艺”,注云“兴之言歆也。”《仪礼·既夕》《士虞》二篇皆有“声三”之文,而注一云“噫兴”,一曰“噫歆”,是“兴”与“歆”通。《大雅》“维予侯兴”与“林”“心”为韵,此亦以“兴”与“音”为韵也。古字有正音,亦有转音,“求”读如“奇”、“难”读如“傩”、“敦”读如“彫”、“征”读如“祉”,皆声之转而经典所常用者。天下之口相同,岂独限于一方?昆山顾氏考求古音,最有功于小学,惜其未悟声音相转之妙,如“求”“裘”本一字而强分为二;甚且谓宣尼赞易,犹沿方俗之音,则拘墟而近于妄矣。[1]75

问:《召旻》五章末三句,说者皆以“粺”与“替”为韵,末句不入韵,何也?

曰:“替”当与“引”为韵。《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替”與“艰”韵。古人读“艰”如斤,则“替”亦当读他因切。《说文》“替”作“暜”,在并部,从并,白声。或从曰,或又从兟从曰。古文废已久,汉儒不能尽通,言人人殊,许叔重疑而兼收之。予以《召旻》《离骚》证之,则字当为“● ”,从曰,兟声。张平子《东京赋》:“洪恩素蓄,民心固结。执谊顾主,夫怀贞节。忿奸慝之干命,怨皇统之见替。玄谋设而阴行,合二九而成谲。登圣皇于天阶,章汉祚之有秩。”“替”与“结”“节”“谲”“秩”为韵,与《说文》所称“从并,白声”者相近。盖古音不传于汉,形与声俱失其旧,非叔重兼收此文,后人何由知“替”字之正音?儒者之学,贵乎阙疑存异而不可专己守残者以此。此义自金坛段君玉裁启之。[1]80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争议,或有好事之徒偶作无稽之谈,钱大昕亦不吝赐教予以驳斥:

问:《南陔》六诗,有其义而亡其词,故毛公不列于什。苏子由始以《南陔》为次什之首,朱文公复依《仪礼》奏乐之次,升《南陔》三诗于《鱼丽》之前,而以《白华》为什首。又谓此六诗本“有声无辞。”夫既无辞,则不得谓之诗矣,何又置之三百篇之数乎?

曰:六诗既有篇名,则必非无辞,或附于什外,或进之什中,皆无不可。至以奏乐之次移易《诗》之篇弟,则愚未敢以为然。夫诗有诗之次,乐有乐之次,义各有取,不可强合。今依笙入三终,间歌三终以改《小雅》之次,似矣;而间歌之后,即有合乐三终,其所奏者,《周南》之《关雎》《葛覃》《卷耳》、《召南》之《鹊巢》《采蘩》《采苹》也,亦将移《二南》以入《小雅》乎?且《采蘩》之后,尚有《草虫》一篇,又可移《釆苹》于《草虫》之前乎?更以《春秋传》考之,金奏《肆夏》之三,工歌《文王》之三,又歌《鹿鸣》之三,或《颂》或《雅》,随时所用,岂皆依《诗》之序乎?[1]76

综上可看出,钱大昕对于《诗经》还是有很深的理解,对于清代《诗经》学的发展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笔者认为其观点中有一处不妥:

问:《瓠叶》序云:“古之人不以微薄废礼。”毛谓“瓠叶,庶人之菜”;而郑申之,以为“庶人农功毕,乃为酒浆,以合朋友习礼讲道艺也。”然则庶人亦有礼乎?

曰:《后汉书·刘昆传》:“每春秋飨射,常备列典仪,以素木瓠叶为俎豆,桑弧蒿矢,以射菟首。莽以昆私行大礼,有僭上心,乃系昆及家属。”然则《瓠叶》之诗,乃飨射之乐,非庶人所宜僭用矣。

或许是受了“礼不下庶人”这一说法的影响,钱大昕认为《瓠叶》是飨射时所用,并不是给庶人用的,认同了他人“庶人无礼”的看法。但实际上“礼不下庶人”这句话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误读,吕友仁先生的《〈礼记〉研究四题》中《“礼不下庶人”旧解发覆》中提到《礼记》《尚书》《左传》《周礼》等先秦著作中都有关于平民之礼的记载,而且此处的“礼”当为“酬酢之礼”,而这种“酬酢之礼”是不适合于普通老百姓的,正如郑玄注中所说“为其遽于事,切不能备物。”[2]192-193一是时间问题,而是财力问题。“酬酢之礼”非常复杂而且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消耗巨大,所以并不适用。此处的毛、郑二人的解释均合乎实际,普通的穷苦百姓没有能力模仿上层贵族,但并不意味着不能拿出一些食物酒水和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故笔者认为此处钱氏说解有误。

综上,虽然偶有疏漏偏颇之处,但钱大昕在《诗经》学方面的造诣是不容否定的,尤其是钱氏在《诗经》训诂、音韵方面着力尤深,为后人研究提供了不少帮助。

参考文献:

[1]钱大昕,撰.吕友仁,点校.潜研堂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2]吕友仁.《礼记》研究四题[M].北京,中华书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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