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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房地产去库存态势研究
——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为例

2018-03-27张海庆

财经理论研究 2018年6期

张海庆

(内蒙古财经大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一、引言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在我国整个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支柱性的作用。我国房地产库存以及去库存周期长期保持在高位,一方面给市场和人们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也影响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从2015年开始,我国提出了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这一政策也是我国现在房地产行业的核心政策。国家在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3.30新政,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去库存这一政策达到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2015年11月着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重点还是房地产去库存改革。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采取多种办法实施房地产去库存政策。

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很多学者对国家部分城市的去库存状况进行了研究。周幼曼认为可从房地产企业转型和金融机构助推两方面来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的进程[1]。向为民、王霜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量是反映“去库存”最直接的经济指标,销售越多,“去库存”越明显[2]。周飞虎、邵明艳、逄锦雪认为房地产去库存难以离开金融的支持[3]。刘斌、孙九伦、姚瑶等人认为推进城镇化和降低房价确实能够有效消化当前我国过剩的房地产库存[4]。王冠、纪宇晟认为去库存刺激政策将对内地房地产市场走向起到决定性作用[5]。胡祖铨认为打好“去库存”歼灭战,重点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6]。在这些前沿的学术研究中学者们研究了去库存政策出来后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去库存效果,研究成果多倾向于一、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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