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真理、不断创新的法学理论家
2018-03-27张文显
朝阳法律评论 2018年1期
◎张文显
尊敬的孙国华老师,各位同志:
下午好!
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法治中国理论座谈会。这是一次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提供理论咨询的专题会议。在座谈会上,一位90高龄的法学家做了一个题为“对宪政或宪政观的新思考——兼论法治中国的牛鼻子”的发言,引起了全体与会者的关注。他说:“近些年来,我越来越发现辩证法的重要,任何学说主张都是对立统一,只讲对立不讲统一必然犯左的错误,只讲统一不讲对立必然犯右的错误。但有时对立占主导地位,有时统一占主导地位,而且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中的,所以必须仔细观察,深入研究,反复思考。同样任何关于宪政的主张,也是对立的统一,任何严肃的负责的关于宪政的学说中,既有对立差别的一方面,也有同一统一的一方面。宪政即民主政治,是政权的组织形式,现实中存在的只能是民主政治的各式各样的形态,现实中不存在抽象的民主政治。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宪政的概念,宪政的概念是对各种民主政治的科学抽象,是把握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宪政的共性认识。……就这方面看,宪政的科学概念是普世的,然而现实存在的是各有特色的宪政,正如现实中存在着各色的马,而不存在抽象的马一样。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只存在现实的宪政而不存在抽象的宪政,但是这并不否定存在抽象的宪政概念。所以我们既不应当以宪政的抽象概念来代替各式各样的宪政形态,也不应以宪政形态的多种多样否认宪政的抽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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