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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擦亮四川农业“金字招牌”

2018-03-26陈晖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5期
关键词:金字招牌四川城乡

陈晖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描绘了光明前景、指明了努力方向。如何准确把握我省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和现实需求?如何深刻领会实现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如何防范推进乡村振兴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如何选择突破路径,回应群众期待?为此,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智库首席专家郭晓鸣。

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和紧迫性

记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农业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四川来说,提出了怎样的新要求?

郭晓鸣: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基于自身的现实需求和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在深化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方面,过去进行了诸多方面开创性的改革创新,取得了一系列在全国具有领先性的改革成果。比如在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农村建设的产村融合建设模式、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四川都有重要的、领先于全国的前瞻性探索。但是与此同时,由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以及地处西部内陆的区位劣势,四川农业和农村发展也面临着若干挑战性矛盾。这些矛盾有的是原有矛盾的逐步积累,有的是新的问题的逐步产生。总体上看,四川人地矛盾特别尖锐,农业比较效益低的矛盾特别突出,由此导致农业的基础设施的改造相对不足,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四川农业劳动力的外出规模相对较大,农村“空心化”和务农劳动力的老龄化比全国其他省区更为严重,特别是在丘区和贫困地区,乡村衰退的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这对全省的乡村振兴提出了怎样的新要求?

郭晓鸣: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四川这些重要的改革创新经验不断积累,一方面诸多现实的挑战性矛盾比较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集中在乡村的问题更具有特殊性和典型性。在这种背景下,四川乡村振兴一方面更为紧迫,另一方面必须基于四川的现实需求和基本特征,创新性地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乡村振兴 以突出四川自己的现实需求为关键点

记者: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把握的关键点是什么?

郭晓鸣:主要有四个方面需要把握:

第一,坚持以适度规模引领产业发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四川的产业振兴应当怎么走?这十分重要。因为四川虽然农业资源和物产丰富,但区域差异明显,总体上人多地少矛盾更为突出。所以四川不能简单走大规模集中土地的产业发展道路,应该更加重视和更加关注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并以此为基础,培育更加稳定、更加理性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以四川独有的特色优势产业为发展重点突出区域差异,突出寻优推进,坚持小而特、小而精、小而优,以小群体、大规模的模式走“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道路。以这种方式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擦亮四川农业的“金字招牌”,而不要片面地一味追求集中连片的大规模化。

第二,高度关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融入。四川农业的特点内在地决定了小农户是农业发展中的重要载体,而且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就现实看,尽管小农户本身的分化发展是一种基本趋势。有的小农户会逐步退出,有的小农户会转型发展,但发展型的小农将逐步成长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主体。所谓发展型小农,主要是指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群体,既包括大量坚守农业的专业大户、小规模家庭农场主和小规模新型经营主体,也包括不断增长的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由城市进入农村进行小规模农业创业的大学生及各种“新农人”。这类小农往往有相对较高的知识储备、技术能力和发展资本,将农业作为职业和事业,以农业生产发展为增加收入的主要路径,他们是最需要和最有可能被引入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小农”,所以在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四川要及时校正已有的产业支持政策,不管是在直接的产业扶持还是基础设施改造方面,以及农业服务体系的构建方面,都应该更加精准地瞄准小农户特别是发展型小农的实际需求,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第三,重点以开放化的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矛盾十分尖锐的现实背景下,四川必须开放性构建产业振兴的多元化主体。农民虽然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利益主体,但乡村振兴不能单纯依靠农民特别是不能单纯依靠仍然留守农村的农民,不能只是依赖农村内部有限的要素集聚来完成。对四川而言,乡村振兴必须有外部资本的合理进入,这种进入既包括城市居民进入农村的发展创业,也包括部分农民工返乡之后新的就业选择。这就意味着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四川农村较为封闭的社会结构必然会进一步改变,这就要求相关的扶持政策不能仅仅以户籍农民为对象,只要是真正务农的群体,都应是农业政策的支持对象。另一方面,乡村治理也要同步完成其开放性的社会管理优化。新的人口进入农村后,他们必须成为新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所覆盖的成员,不能游离于这个体系之外。四川这方面的发展趋势较快,应该有相对更具前瞻性的政策设计。

第四,更加重视已有改革成果的更大力度推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要有效动员和组织城市要素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充分激活以土地为主的各种农村要素。四川在这两个领域都有非常重要的前期改革的成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改革经验。在城市要素进入农村这个领域,以成都为代表的统筹城乡改革在推进产村相融、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等方面创造了许多在全国都产生了广泛影响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但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仍显不足。在农村领域的改革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改革,承包地和农房抵押融资等同样取得了非常多的成功经验和可推广模式,但是这方面改革成果的推广性同样比较有限。这是四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充分重视和利用的重要前期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可以释放改革红利的潜力空间。对四川而言,推进乡村振兴必然面临诸多体制和機制障碍需要突破,但并非所有方面都要重起炉灶来改革试点。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系统总结已有改革成果,加大力度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无疑可以显著降低四川乡村振兴的试点成本,提高乡村振兴的工作效率。

推进乡村振兴 需要防范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记者:乡村振兴不应是原有“三农”工作的简单加强版,不能新瓶装旧酒,以老手段对付新挑战。怎样预防推进乡村振兴可能存在的风险?

郭晓鸣:目前,乡村振兴热遍及所有农村区域,各地政府热情高涨,响应及时,动作快捷,表现出希望尽快改变乡村发展现状的很强的机遇意识和行动能力。但是,在普遍的发展热潮中尤其需要有冷静的理性思考,必须在深刻吸取已有教训基础上进行防范潜在风险的预警性分析。

特别是四个潜在风险特别需要认真重视和有效防范:

第一是防范过度行政化。要防止单纯利用行政手段来下指标、定任务,求多求快、求大求全,超越现实基础,不充分考虑区域差距和差异的现实约束,人为提档加速,追求短期速效;或者简单化地采用熟悉的老思路和旧方法,统一要求、一刀切推进,仍然热衷于不计成本地塑造典型、打造样板;或者不惜以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方式收回下放的权力,重新集中掌控资源,通过强化行政干预能力来快速实现政绩化的乡村振兴。

第二是防止过度形式化。要防止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重物不重人的偏向,不是坚持以人为本,不能把维护农民和农村社区基本权益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求,相反把建房修路放在突出位置,打造外部环境比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显重要,甚至只注重简单移植城市文化元素,把咖啡屋、小酒馆、外国农庄、异域城堡等一窝蜂地导入乡村,使乡村振兴蜕变为失去吸引城市居民所独有的异质性文化特征的异化过程。

第三是防范过度产业化。乡村振兴要防止在乡村所有领域无所不在地选择产业覆盖,特别是在新村建设过程中,相当数量的新村聚居点最重要的功能应当是生态宜居,并非所有的村落改造提升都需要或者能够发展休闲、观光、度假等乡村旅游产业,任何产业发展都客观存在供求平衡的市场规律,虽然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一三产业融合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样需要防止主要由行政力量推动的超越现实需求的过度和过量扩张,造成因产业供过于求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失。

第四是防范过度外部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乡村振兴是一个开放性的发展过程,吸引城市社会资本进入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选择,大量实践证明,合理引入城市资本进入乡村发展领域具有难以估量的巨大资源激活效应。但是城市资本的进入应当是有门槛和受管控的,如果无条件和无限制地引入城市资本,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严重边缘化,甚至被无情挤出,农村稀缺的土地和生态资源再次被低价剥夺,这样的乡村振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必然会受到严峻挑战。

乡村振兴的突破路径

记者:从根本上看,乡村振兴是全新战略理念下的创新型发展,必须选择新思路、启用新方法,我省应该选择怎样的实施路径?

郭晓鸣:乡村振兴的战略指向是十分清晰的,关键是如何选择战略路径。如果路径选择不当,就会走入歧途,以致后患无穷,这方面过去有过非常多的历史教训值得吸取。

从宏观层面看,基于当前现实需求的乡村振兴应当选择四个方面的关键性战略路径:

第一,以深化改革构建乡村振兴的基本动力。乡村振兴必须在更深层次上从城乡两端全面激活资源,释放制度潜能。就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而言,根本性的动力源还必须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小改小调的改良式推进方式是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不均衡、短期化、“空心化”等深层矛盾的。因此,深化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只有更大力度地深化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力度,更具针对性地优化和创新农业支持政策及农村公共政策,才能有效释放改革红利,破解发展难题,通过双向激活城乡资源构建乡村振兴新的发展动能。

第二,以完善市场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的基本支撑。尽管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但市场机制的力量应当是基础性和决定性的,政府在制定振兴规划和支持政策、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当然是不可替代的,但政府的作用边界应当有所限制,不应无所不能,不可无所不为,特别是不能再度以超强的行政手段高度集中和分配资源的方式来推进乡村振兴,绝不能以损害乡村发展中要素配置机制和产业发展中的市场运行制度为代价来实施乡村振兴。强化行政干预的非市场化推进方式,虽然也能轰轰烈烈地在短期内见到成效,但由于没有长效性的市场制度支撑,其推进过程必然缺乏基本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或者只能高成本打造无法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或者短期取得的示范成效因支持政策不能持久延续而发生显著的效应衰减。

第三,以构建城乡融合机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手段。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乡村振兴必须有城乡双重资源的集合和集成,既有农村内部资源的激活集聚,也有城市外部资源的整合进入。进一步而言,城乡融合至少包括城乡资源平等公平的自由交换、城乡产业一体化的共同发展、城乡形态差异化的互利性共存三方面的主要内涵。因此,通过城乡融合实现互利共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不管是要素融合、产业融合、还是空间融合,构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都是关键性的制度支撑。从另一角度看,以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多元政策目标,不仅要保障原有户籍乡村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而且也要保障新进入乡村发展群体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乡村振兴虽然要承担对传统乡村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历史使命,但绝不是对立式地以城市元素代替乡村风貌,以城市文明取代农村文明。

第四,以全面发展提升作为引领乡村振兴的基本指向。乡村振兴是基于破解现实矛盾的新的战略构想,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政策解决乡村发展中各种紧迫性的突出问题。因此,乡村振兴不是简单地回归历史,不是要不加区分地全盘否定现实,重回传统的乡村社会。在当今日益注重生活品质和生活便捷度的新的消费需求影响之下,无发展地回归生产和生活方式都极为落后的传统乡村,既是十分困难的,也是完全不足取的。在新的历史阶段,乡村振兴必须是发展中的振兴,是现代条件下从传统乡村向现代乡村的根本性转型发展,是城乡深度融合下乡村功能的全面发展和提升。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有更好的产业发展基础,要有基于适度规模的新的產业构成和经营方式,要有效培育乡村旅游、康养农业、创意农业、农业电商等新的业态;要打造更优美的乡村空间形态和更高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要创建更优质的生态环境和实现更好的文化传承。

(责编:周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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