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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减负,到底怎样减

2018-03-26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教育部门特长课外

今年2月下旬,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廳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几十年喊减负,有些地方孩子们的书包越喊越沉,课外负担越喊越重,睡眠和休息的时间越喊越少。”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王国庆指出,要一座一座地搬走年幼孩子们本不该承受的重负之山,让他们真正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成才。

3月3日,在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要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三点半”难题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

“三点半”难题,背后依然是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老问题。减负,已成为教育改革的一个关键词。

取消特长生招生是实实在在的减负

徐义闯(时评作者)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特长招生、特长加分政策推行多年,弊大于利的情况有目共睹:一是扩大了城乡教育差距,无论是艺术特长还是体育特长教育,城市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特长招生、特长加分某种意义上演化成了城市孩子的特别待遇,加剧了农村学子的弱势感。

二是变相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补习班、竞赛班、兴趣班是孩子们在课堂外无法逃避的“三座大山”。“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了家长们对各类班趋之若鹜的原动力,放下课本弹起钢琴成了孩子们休息日里的常态。

三是助长了攀比风,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教育培训机构动辄几百元一堂课,往往仍旧人满为患,缘由何在?指挥棒在那,有条件的孩子要参加课外培训,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硬着头皮往培训班里挤。课外培训费用成了不少家庭的一项大开支,让许多家长苦不堪言。

就此而言,教育部宣布2020年前取消中小学特长招生、特长加分的政策,也许可能会伤害到个别真有特长的孩子的加分利益,但就整体而言,确实是一项既能为广大学子减负,为家庭减负,又能切实保障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的好政策。

零敲碎打的“减负”不可取

苏老师(上海教育工作者)

近日,在教育部要求减负的政策导向下,多地教育部门实行或研究推迟小学生到校时间。公众对这项政策在情感上是欢迎的,但晚上学未必能如看上去那么美好。

推迟上学时间,至少要对以下几个问题有充分预计并作出合理安排:

大多数上班族的上班时间是9点,在8点送完孩子后,是否还有充足时间让父母赶去上班?率先开展推迟上学新政的杭州,本身就是一个“堵城”,上学早高峰会不会和上班早高峰重合,给交通带来更大压力?

在课表已经严格规定课时数的情况下,推迟上学意味着推迟放学。然而基于减负的理念,学校绝不可能推迟放学。那么原来的教学计划如何完成?如果教学计划完不成,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更改?如果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改,孩子们岂不是又要通过课堂外的培训班来“赶进度”“加难度”?

还有,对于因为自身或家庭原因只能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如何管理?其他目前还没有察觉的问题,可能还有更多。

如果以上问题没有考虑清楚,可以预计这项政策会带来以下麻烦:家长上班受影响,上学高峰与上班高峰愈发接近;学校必须安排老师对早到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这给班主任又增加了负担。如果一项新举措让家长和老师的负担都增加了,说学生的负担能减轻,不得不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教改多年以来,各级教育部门的初衷都是好的,但基层出台的政策,常常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没有经过充分、系统论证的零敲碎打式“减负”,解决了一个旧问题,往往带来多个新问题。

专项治理之外,还需校内外协同减负

超爸(朗思顿书院创始人)

教育部等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教育培训圈引起很大轰动。

四部门出手整治超纲教学、辅导班泛滥等问题,可谓及时。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只关注自身经济利益,对升学压力进行放大,大力推行“超前”“超纲”教育,造成了广大家长和学生的恐慌,也造成整个社会对于升学择校的焦虑。

事实上,透过现象看本质,课外辅导的源头在哪里?还是在学校。许多公办学校倡导素质教育,在减负的指挥棒下,课堂内的教学只教基础,但中高考的考试制度,虽然也在改革,目前毕竟还是以考试分数来选拔学生。这种矛盾,导致学生只能寻求校外培训。仅仅整治校外辅导班,不解决招生考试与校内教学之间的矛盾,还是治标不治本。

此外,目前四部门文件原则性指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但如何界定这些不良行为还需要基层给出操作细则。

比如,目前几乎所有的幼升小衔接班,都是给大班甚至中班的幼儿园孩子提前进行小学一年级教学,这明显是超前教学,但培训机构在向监管部门报备时,往往美其名曰是对孩子的行为习惯进行培养,以适应从幼升小过渡。

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教学方案审定,明确“纲”在哪儿,如此才可以让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业务时有明确的底线,也可以让监管部门正确地行使监管权力。

专项行动短期内肯定有效果,但若想有长久效应,校内外的减负必须双管齐下,调整好招生要求与校内教学的矛盾。

要立法进行系统改革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解决学生负担沉重的问题,需要进行系统改革。全国两会期间,关注教育问题的代表委员有必要将减负问题深议、议透,达成共识。

学生负担沉重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不仅是学校教育,还涉及家庭和社会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还涉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甚至也不仅是教育问题,还关系到我国的人才评价制度和人才观。社会在评价人才时重视学历身份,引导社会形成功利的学历教育观。

长期以来,我们在治理中小学学生负担重的问题时,都在进行局部治理。如,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减少作业量,减少考试次数(甚至低年级不考试),不公开考试成绩,不进行成绩排名,等等。可是校内作业减少,学校保证三点半放学,离开学校的学生却被送去培训班,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局部治理,当然只能解决局部问题。甚至有的地方性教育改革措施,在局部看是促进教育发展,而在全局看,却制造了新的问题。

减负,被视为教育部门的责任,在教育部门内,又视为是基础教育部门的责任。基础教育部门在治理时,就会狠抓公办学校,而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有的是在人社部门注册、审批),基础教育部门的治理能力就有限。甚至,有的地方政府把高考升学作为重要的办学政绩,会明确给教育部门下达升学指标,面对考核任务,一些基层教育部门在抓减负时就做表面文章。

减负文件基本都是行政规章,有的由教育部门出,有的由几个部门一起出,但并没有形成合力,这导致执行力度和效果有限。减负涉及多方利益,因此需要听取各方意见,以及进行充分的利益博弈。针对减负,应该明确立法,要在人大由代表广泛讨论、论证,通过立法程序,制订系统治理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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