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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稿费

2018-03-25张明萌张宇欣

记者观察 2018年10期
关键词:印数千字银元

张明萌 张宇欣

2010年文学期刊普遍上调稿费之前,中国作家和翻译家的稿费长时间维持在千字60~80元。经过两次上涨,目前少数文学刊物稿费可达千字千元,而文学翻译的稿费至今仍在千字80元左右。

回望过去120年的稿费变迁就会发现,作家与翻译家的稿费水平总体呈下降势。20世纪初,稿费制度确立。新中国成立初期,作家与翻译家靠一本书的稿酬便能买下北京一座四合院。“文革”时期取消稿费制度。改革开放后,文学在80年代迎来繁荣,这也是稿费“最后的好时光”。进入90年代,作家与翻译家稿费多年偏低,而物价持续上涨,这一群体的生活大多与富裕绝缘,无正规职业者甚至入不敷出。

毕飞宇曾为作家现状感到忧心:目前文学消费呈较低端的状态,比稿酬更让人痛心的是整个文学生态的不健康。现在作家很多时候都会陷入一个粗鄙的语境,没人尊重文学,没人尊重作家和诗人。

身陷如此尴尬的境地,作家怎样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

民国时期 稿费推动现代文学发展

“稿酬”一词的前身为“润笔”,最早可追溯到西汉司马相如因作《长门赋》而得黄金百斤一事,宋代洪迈在《容斋随笔》中写道:“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至唐始盛。”

随着我国近代出版事业的发展和出版制度的形成,报业、出版业已经完全市场化运作,20世纪的中国作家第一次可以通过自己的精神产品获得经济上的报酬。到了“五四”时期,以字数和版税计酬已经相当流行,至此中国拥有了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作家。

到1922年,文化人开始注重稿费和版税收入,文学研究会、创造社、南国社……都进入了市场。鲁迅也在1926-1927年完成了公务员向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转换。在这个阶段,名作家茅盾、巴金、老舍、田汉、曹禺、丁玲、沈从文等人,都可以全职写作,靠稿费生存。

1930年代,千字两至三银元是通行的稿酬标准,名家稿酬可到六银元以上。这时,鲁迅的稿费极为可观。鲁迅研究专家吴中杰根据孙立川在《鲁迅的经济状况研究札记》中的统计,依据1912至1936年(缺1922年)《鲁迅日记》计算,在这24年中,除去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义务发文,在此之前,每千字两银元。1927年至1936年上海生活时期,鲁迅主要靠卖文为生,统计他的版税、稿酬和编辑费,鲁迅的月收入至少在500银元以上。从而立之年到去世,鲁迅平均每年可以挣到16.8万银元,平均每月一到两万多银元。

到1934年,稿费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申报月刊》第3卷第1号(1934年1月)告知作者: “投寄之稿经本社揭载后即每篇的致酬金自10银元至200银元……投稿人如欲自定数目者亦请预先声明。”

稿费对中国现代文学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张恨水投身文学,正是因为少年丧父,身为长子必须挑起家庭重担。

译文稿费比撰文稍低。茅盾回忆,当时商务对翻译作品开出的稿费是千字一至两银元。林纾(琴南)是翻译家中稿费较高的,自清末始,林纾译述并出版西方小说181部,每部约二十万字,郑逸梅给林纾算了一笔账,说他稿酬以“千字六银元计算”,十几年间收入超过二十万银元。

1939年6月,《鲁迅风》杂志将上海作家按照收支状况分为四个等级:头等作家著述多年,除稿酬、编辑费外,还有出书及增印版税,加上其他来源,收入可达400银元,生活富足,鲁迅、郁达夫、巴金皆在此列;二等作家已经成名,稿酬千字三至五银元,生活费至少需要160银元,成名后的夏衍、胡风便过着这样典型的中间阶层生活;三等作家小有名气,稿酬为千字两至三银元,生活费需要120银元,丁玲、萧红等人在此时开始进入中层社会,生活小康;四等作家是初出茅庐的文学青年,稿酬为千字一至二银元,每月生活费需要60银元,近乎普通平民。

此时上海中学教师月薪50~140银元,小学教师30~90银元。一银元可买16斤大米,4~5斤猪肉,6尺棉布。

新中国成立至“文革”之前 一本书能买四合院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物价动荡,没有统一的稿酬标准,各出版社只是根据第一届全国出版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中有关稿酬的规定,各自制定稿酬。当时流行以折实单位计酬的稿酬制度。折实单位,即以米、煤、布等生活用品折合钱数计算,每千字付给多少,各出版社有所不同。当时新华书店总店的规定是每千字8~16个折实单位,分定期或定量形式付酬。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币制改革,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换算标准是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1953年的基本稿酬折算成新标准是著作稿每千字6元~18元,翻译稿每千字4元~13元。翻译家、《世界文学》前主编李文俊回忆,1950年代涌现了一批职业翻译家,在家里翻译也能维持生活,陈良廷是其中之一。

在陳良廷印象中,五十年代稿费很高。王科一翻译了《傲慢与偏见》,以后就专门翻译文学名著,“他的稿费一个月要接近一千块了,所以公寓搬来搬去,都是好房子,生活好得不得了。”

1956年,中国青年出版社给老舍《龙须沟创作经过》和《我怎样学习语言》两篇文章(共5700字)开出了142.5元的稿费,标准为千字25元。同年支付给叶圣陶4.5万字《叶圣陶童话选》3510元稿酬,计算方法为千字18元加印数稿酬。在普通职工月薪只有40元左右的这个时期,老舍、张恨水、艾青、吴祖光等文化人用稿酬在北京轻轻松松买下了四合院。

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私营出版社实现公私合营,稿酬发放办法和标准逐渐统一。1958年7月,文化部颁布了第一个正式统一的稿酬规定,即《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于同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试行。该草案规定凡公开出版的书稿,一律实行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即所谓的千字千册法。不同类型的书稿,规定不同的印数稿酬递减率,对著作稿和翻译稿的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加以区别,质量高的书稿给予较高的基本稿酬。基本稿酬分为六级:著作稿每千字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

该标准试行两个多月后,北京和上海的一部分作者和出版社倡议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式的劳动,建议降低稿酬标准。文化部根据上述建议于10月10日发出通报,将《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降低一半。

1960年10月,中央批转了《文化部党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请示报告》,废除了版税制,实行一次性稿酬。对于完全靠稿酬生活的作家实行工资制,稿费只是生活补助和激励创作的一种因素。

上海市委希望办一个编译所,由草婴具体筹备。一直从事自由翻译的陈良廷被选人。

五六十年代,陈良廷家四个子女先后降生。太太刘文澜在电话局工作,一个月可拿到一百多元工资,加上陈良廷的60块,按照当时物价还能养活一家人。小女儿陈造容记得,六十年代,早上妈妈给她一毛钱吃早点,每天都能吃不一样的东西,大饼三分钱,油条四分钱,加上一碗豆浆,刚好一毛钱。

从1961年到1966年5月,除三年自然灾害恢复阶段后期一度恢复了印数稿酬之外,稿酬一降再降。到“文革”之前,只付一次性稿酬,标准为著作稿每千字2元~8元;翻译稿每千字1元~5元。

“对工人、农民、战士和学生的稿件,稿酬一般按最低标准,有的也可不发稿酬,只赠送报刊图书和文具。”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都采取了这个稿酬标准。到“文革”前夕,稿酬已成为一种象征性的鼓励。“文革”开始后,大部分出版机构陷入瘫痪,勉强运作的出版单位自动取消稿酬,除个别人之外,出版作品不再付费。自此我国进入一段长达10年的零稿酬时期。

80年代 两本书能成万元户

1977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恢复废除了10年的稿酬制度。通知中,著作稿稿酬为每千字2至7元,翻译稿为每千字1至5元。1980年,国家出版局党组制定了新的稿酬标准,适当提高了基本稿酬,恢复到“文革”前水平,著作稿提高到千字3至10元,翻译稿千字2至7元,同时恢复了印数稿酬。此后的十多年间,付酬方式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

1984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决定修改书籍稿酬,著作稿每千字6元至20元;翻译稿每千字4元至14元。

媒体人郭国松回忆,1985年猪肉每斤不到一块钱,大米两毛多钱一斤,牙膏之类的家庭日用品也不过两三毛钱,很多商品还用“分”计算。高稿费和低物价让文学成为一大批有志青年的梦想,正是在这个时期文坛涌现了一批新人。

朱燕玲形容80年代是“一个奇葩的年代”。1985年她进《花城》杂志工作,此时创刊6年的《花城》与1957年巴金、靳以创办的《收获》,1979年创刊的《当代》和1978年创刊的《十月》并称文学杂志“四大花旦”,“文革”后的大批作家,余华、苏童、王安忆、张抗抗、王小波、史铁生、毕飞宇、古华、陈忠实等人,主要是通过这几份杂志走上文坛。

现任《上海文学》主编赵丽宏1987年拿到一笔20多万字书的稿费,超过8000元。“那时候收入过万就是‘万元户,我两本书加起来就已经是万元户了,收入还可以了。”麦家在《昆仑》发表小说时,稿酬标准为千字30元,他觉得“跟现在千字千元差不多”。

陈良廷从五·七干校回到上海延安中路967号的编译组,仍旧一个月拿60块工资。上海译文出版社希望陈良廷统稿,组织一批人突击翻译《大屠杀》。该书出版后,总算署了译者名字,销路特别好,初版37万册。

这之前,陈良廷在干校编译组,集体接任务。尼克松来了,翻译《尼克松其人其事》,一人分译一章;《基辛格:超级德国佬的冒险经历》也是团队成员各译一章,两个星期赶出来。有的他们只拿到一本样书,有的连样书都没拿到。没有署名,也没有稿费。

这个阶段,陈良廷的精力放在《教父》《爱伦·坡短篇小说集》《儿子与情人》等作品上,他与妻子刘文澜合力完成了这批书籍的翻译工作。小女儿陈造容回忆,翻译《乱世佳人》时,刘文澜因用眼过度导致视网膜脱落,现在只有很弱的光感。世纪出版社的老编辑冯涛谈起陈良廷夫妇,说:“他们的底稿是最经典的,慢慢磨出来,像艺术品。”

陈家并未因此在经济上富裕。陈良廷夫妇翻译每个句子都字斟句酌,一天翻译几百到一千字,一本几十万字的书要耗费数年,出版了才能拿到稿费,“靠翻译来养家,是很困难的事。”他们住在愚谷村的亭子间,陈良廷说自己“译了几千万字还没有一张写字台”。幸好有刘文澜每个月一百多元的退休工资,加上陈良廷编译组60元的工资,陈家勉强度过80年代。

随着物价上涨,作家和翻译家的生活水平渐渐拉开距离,但在社会地位上差别不大,“那时候作家受人尊敬,只要是有志青年,基本上都是文学青年。最聪明的人都去做文学,社会比较一元化,除了看书,好像也没啥可以做的。那时候诗人相当于现在的明星,只要是詩人,不得了。现在不是这样了,还做纯文学的话,靠情怀吧。”朱燕玲说。

90年代至今 “这一行,生活真的没啥保障”

1990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稿酬标准又作了调整,以适应物价上涨等新情况。印数稿酬由原来印1册~2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提高到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8%付酬。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1万册以内,由原来的按基本稿酬的20%提高到30%付酬。基本稿酬计算标准为著作稿每千字10元~40元,翻译稿每千字8元~35元。

同年9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报酬。”稿酬制度纳入了法律轨道。支付稿酬变成了双轨制,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计算,没有合同约定的,参照国家标准。

80年代后期,物价开始呈现上涨势头,1984年,学生在食堂吃饭一个月只需40元左右,到1989年已经变成80元。猪肉由每公斤平均1.47元提高到2.14元。到90年代初,物价持续上涨。尽管基本稿酬较原来有所提高,但同样字数文章的稿酬能买到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

陈良廷和刘文澜每月的固定进账加上不定期的翻译稿费,应付各项生活开支已经有些吃力。他们年事已高,身体病痛增多。陈良廷一直没有编制,看病无法报销。1996年,《文汇报》记者来采访,写了内参递给上海市领导,市里研究决定将陈良廷、草婴等翻译家纳入上海文史馆,领生活津贴。第一年进去,一个月能拿到一千多。看病也能报销,自己只需出百分之一。

1999年4月,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付酬方式仍为三种,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标准为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改编每千字10元~50元;汇编每千字3元~10元;翻译每千字20元~80元。

时任《花城》主编田瑛记得,90年代起,《花城》的稿费维持在千字60~80元,一直到2010年前后。他认识的作家几乎都是作协或文学院的成员,有一份稳定的工资,稿费则是另一笔进账。

李文俊在2000年翻译出版了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作为将卡夫卡、福克纳介绍进中国的第一人,李文俊并没有获得优厚的稿费。《押沙龙,押沙龙》稿费千字80元,这个价格在翻译界已经算高了。“那时候翻译的稿费和现在没涨多少,甚至维持原状,大牌出版社也就是千字60元。有的出版社对我客气一点,给我80块钱,特别高的就100块。反正我也活得下去,退休金涨啊涨的,到现在也快5000块钱了,还有国家特殊津贴,还有我太太的退休金。单靠翻译维持生活是不行的。”李文俊说。

朱燕玲说,“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延续那个稿费标准?可能文学慢慢有点小众化了,我们这种纯文学杂志,不是80年代那种地位了。我们确实觉得稿费低,这是创造性劳动。这么低的稿费对作家们太不公平。”

在上海市文化专项资金扶持下,《收获》《上海文学》等文学刊物从2010年最后一期开始,将稿费提高至千字200元以上,最低稿费标准为原标准的两倍,优秀稿件可达到原标准五倍以上。

到2016年,《上海文学》和《收获》第二次提高稿费后至今,国内少数文学杂志的稿费标准最高已经在千字千元左右。朱燕玲和同事讨论过,按照现在千字千元(实际上大多数文学刊物远远做不到千字千元),两个月写一个两万字短篇,“扣完税不到两万,你还能吃个饭。”

即便如此,潘向黎仍然感觉到巨大的生活压力。父亲是学者和评论家,告诉她,工作以后,一个人应该能养活一家人。但她发现自己做不到,哪怕她已经做到《文汇报》特聘首席编辑,出书,拿版税,但也只能養活自己。她明显感觉到,1991年至今,“年轻作家里面见到的优秀人才比例在下降,其他行业看到的优秀人才比例在上升,而且上升得厉害!”

作家苏童在被问到“给有志成为严肃文学作家的年轻人什么建议”时说:“如果要成为一个严肃文学作家,你注定要忍受孤独,享受清贫,这点非常重要。只有很少的严肃文学作家能够过上比较好的生活,现在网络作家月入百万都是可能的,但在严肃文学的世界里,辛辛苦苦写5年的作品可能也就换来一万块的稿费。年轻人如果有志于此,必须做大量的准备,这是一条很辛苦的路。”

现任《人民文学》副主编徐则臣认为,这不仅仅是稿费的问题,“事关尊严。对这样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我们给了多少尊重?我们正视了这种创造性劳动的独特性、它的工作强度以及一个好作家必须为此付出的心血了吗?”

比起原创文字的稿费,翻译稿费至今也没有大涨过。学者江弱水认为:“我们的稿费非常低,造成了粗制滥造的翻译太多。精品翻译跟创作几乎是差不多的,你要翻译《哈姆雷特》,你说得拿多少稿费呢?”

李文俊算是翻译家中境遇相对好的,一些教材或丛书要编入他的译作,会打电话来要银行卡号,前两天他还收到四千多元的《变形记》译文的费用。

陈良廷似乎更能代表翻译家的现状,多年劳苦让他落下一身病痛,几近失聪。他的译作早被奉为经典,但编入课本或再版,有时只给他20元稿费。盗版不计其数,无法追究。陈造容感叹:“做这一行,生活真的没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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