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笛卡尔对“我思故我在”命题的论证

2018-03-24陈威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3期

【摘 要】“我思故我在”应是笛卡尔所提出的最为众所周知的哲学命题,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笛卡尔先后使用了多种方式证明“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但是,笛卡尔所用表达的意见,前后是同一的。

【关键词】普遍怀疑;我思;思维的特质

笛卡尔在《致神圣的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中表示,他写作《第一哲学沉思集》的用意是为了向不信仰上帝的人用自然的而非神学的理由来证明上帝与灵魂的存在和不朽。为了保证他的证明的确实性,以及减少可能各种瑕疵,在真正开始证明他所欲证明的之前,笛卡尔决心先排除一切不正确的旧见解,以使得他的证明过程远离成见。

为了使错误的见解不至于影响到自己的证明过程,笛卡尔普遍的怀疑一切不能证明正确的见解,这样,避免了将时间花费在对数量庞大的旧见解的一一辨明上。首先,笛卡尔将他的刀锋指向了一切从感官或通过感官得来的东西。感官不仅在不明显和离的很远的东西上骗过我们,就连那些给我们的清晰的确实的印象也有可能是对我们的蒙蔽,笛卡尔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该问题:有时候做梦时,我们也以为我们的梦境中的一切也是由感官得来的。在对这些表象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后,笛卡尔又对表象之后抽象的概念的确实性表示了怀疑。因为笛卡尔想到,或许眼睛看到的是假的,甚至有眼睛这个事实都是假的,但是能出現这些假的幻象,那么一些更简单、更一般的东西可能是真实的、存在的。比如“一般的物体性质和它的广延,以及具有广延性东西的形状、量或大小和数目”、“这些东西所处的地点,所占的时间,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算学或几何学的一些简单的真理。但是刚刚提出这个观点,笛卡尔就迫不及待的又立刻否定了它:也许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而是“某一个妖怪”对我的欺骗,一切外界的事物都是他用来骗取我们的假象,其实很有可能是没有眼睛也没有眼睛可以看的东西的。在第一个沉思中,虽然看上去只是对一个观点的反复的不同方式的表达,但实际上,笛卡尔在这里表达了两个层次的怀疑。第一个层次的怀疑是对理性的怀疑:我们可能没有能力认识到真实的、存在的东西。第二个层次则是对形而上学的怀疑:可能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存在的东西。

在由对理性的怀疑层次递进到对形而上学的怀疑层次后,笛卡尔似乎已经完完全全的排除了一切可能的错误,但是我们注意到,在第一沉思完成后,似乎根本不存在任何真实的、存在的东西。笛卡尔在第二个沉思开始就直接指出一切事物的存在性和真实性都值得怀疑,但是同时,我们不能够怀疑的就是有一个我存在。因为虽然感官和身体的存在都是存疑的,但是我是不能说服我想象我是不存在的。“如果我曾说服我自己相信什么东西,或者仅仅是我想到过什么东西,那么毫无疑问我是存在的。”就算有无穷的大法力的欺骗我的妖怪,那它也有一个欺骗的对象。所以“有我,我存在这个命题”“必然是确定无疑的。”这即是笛卡尔的第一种对我存在的论证。在这个论证成立的同时,他就需要讨论这个存在的“我”是什么。我们不能说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因为我们还不知道理性和动物是什么,在第一个沉思中,我们已经提到,所有没有证明真实的、存在的一切事物:不论是具象的、表象的还是抽象的、概念的,我们都不把它当做真实的、存在的来使用。同样的,我们也不能说我是一个身体,因为身体的存在是不确实的。我们既然对一切不是必然真实的、存在的东西一概不承认,那么,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尽管我不知道这东西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但终究我不是什么东西都不是。这里的论证逻辑是:既然有一个思维,那么就有一个能思维的东西,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什么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同样的,是在用功能的存在证明提供功能的东西的存在,而这个怀疑、领会、肯定、否定、愿意、不愿意、想象、感的对象完全不需要是真实的、存在的,因为不论对象如何,这个功能总是真实的、存在的。这就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命题的第一种论证。

在完成第一种论证后,笛卡尔又举出了另一种论证,这个论证是用“蜂房中的蜡”来完成的。笛卡尔让我们“考虑一下最认识的,我们相信是了解的最清楚的东西,也就是我们摸到,看见的物体吧。”当然了,物体的存在和性质的不确实在第一个沉思中已经提出了,但是,在这里,笛卡尔并非是将蜡当做一个确实的东西看待,而仅仅是让我们回想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过程。笛卡尔的例子中说到,当蜡的“味道发散了,香气消失了,它的颜色变了,它的形状和原来不一样了,它的体积增大了,它变成液体了,它热了,摸不得了,尽管敲它,它再也发不出声音了。”概而言之,变化后的蜡相对于刚从蜂房中拿出来的蜡,所有我们认识的性质都已经改变了。但是,我们仍然认为它就是原来的那块蜡,而且这个事实基本上没有人会去否认。所以说,我们认识一个东西,不完全是从感官的媒介所感受到的来认识的。

第一种论证是由思维存在的这一现象来论证我的存在,而第二种论证则是由思维带来的认识和判断过程的特征来论证我的存在。在对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命题的证明的解读中,有一个常见的错误:认为“我思故我在”就是指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但是,同样的逻辑下我们也可以说我看(听、闻、尝……)所以我存在。但是,这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在第一个沉思的前提中,笛卡尔就已经否定了感官等的确实性。“我思故我在”命题的证明的一个重点就是思维的特性。“思维是属于我的一个属性,只有它不能跟我分开。”在第二组反驳中,笛卡尔明确的表示“我思故我在”从来不是从任何三段论中推论出来的,这是一个自明的事实。它的自明,就主要体现在人对于自己在思维这一事实的自明。在这一基础上,笛卡尔说明了我的存在,建立了第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东西,并在后面证明和阐述了上帝和灵魂的存在与特性。

作者简介:陈威(1993-),男,汉,籍贯(精确到市):四川成都,学历: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伦理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