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宪法在我国法制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2018-03-22
祖国 2018年2期
宪法的修改历来牵动着社会各界的人心,对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民主权利等各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我国宪法也势必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带着相关话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锦光。
记者: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时代为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和公民权利义务的发展需要,应当做出怎样的适当调整?
胡锦光:我国现行宪法一共进行过四次修改,上次修改宪法是在2004年,此后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那么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要符合、适应社会实际才能发挥根本大法的作用,因此当前我国宪法也应当做出调整,并在宪法的内容中体现出来:一是宪法的指导思想,2004年以来,我们党的治国理政指导思想发展了,先后出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那么,这两个方面我们党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指导思想,应当增加在宪法的序言里;
二是2016年12月以来我国进行监察体制改革,并在三个省市进行试点。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又提出,监察体制改革要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授权决定,在全国建立监察委员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全国征求意见,全国人大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后认为该草案已经成熟了,准备在今年的两会提交全国人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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