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船舶修理过程中压载水沉积物的处置
2018-03-21苏杰
世界海运 2018年8期
关键词:船舶
苏 杰
一、相关公约背景
目前,船舶的压载是船舶航行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而如何应对船舶压载过程中所需要的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所造成的外来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也是人类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为防止、尽量减小和最终消除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带来的危害,国际海事组织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2016年9月8日,公约满足生效条件,计划于2017年9月8日生效,但由于公约生效进程未能满足预期,2017年7月由挪威等国提议的压载水公约执行方案在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IMO MEPC)71次会议上获得委员会同意,压载水公约对现有船推迟两年实施。具体来说,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新造船应自交船日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D-2标准,即须安装压载水处理设备),对于2017年9月8日之前建造的现有船允许推迟到2019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换证时符合D-2标准。
对于我国而言,交通运输部和相关部门已报请国务院审核,加快公约批准和加入程序。
二、船舶修造过程中压载水沉积物处置的现状
1.船舶压载水沉积物的形成
压载水进出和保留在压载舱的过程中,产生了压载水沉积物。进入压载舱的压载水至少含有以下三种物质:第一,泥沙颗粒及其伴随的矿物质、有机质;第二,破碎的物料杂质,来源于动植物和漂浮物料,是生物性蛋白和无机物的混合物;第三,微生物和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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