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观的中国实践:以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心
2018-03-21孙志煜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孙志煜,陈 茜
(贵州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对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日渐增多,但综观法学界的相关成果,多着眼于对该领域具体规则的构建,而少见宏观视野之文,导致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构设与运行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与何种理论有密切关联?该理论可否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理论支撑?归根结底,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进程无疑受国家主权观的深重影响。如传统国家主权观占据主流地位,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变迁有可能陷入故步自封的境遇;如现代国家主权观的作用逐渐凸显,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变迁则可能焕发新的生机。循此思路,本文拟就国家主权观在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领域的相关实践来梳理两者之间的关联,剖析不同国家主权观对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中国应如何正确对待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国家主权问题,以期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做出理论注脚,进一步拓展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范畴。
二、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家主权
依通说,国家主权依其行使的客体可分为政治主权、司法主权、经济主权、文化主权、信息主权和环境主权等。在区域贸易争端解决领域,与其关系较为紧密的国家主权主要为政治主权、司法主权和经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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