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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研究

2018-03-19严盼盼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2期

严盼盼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并从多方面分析了我国药价虚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途径:构建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平台;构建公平合理的医保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建立公开平等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 药品价格;虚高;药品采购;药品流通

药品是治病救人、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在维护我们的身体健康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多年来,药品价格虚高、百姓看病贵的现象尤其突出。如何使药品价格下降并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

近几年来,百姓常常抱怨看病贵,对医生开药价格心存疑虑,总希望能遇见一位好医生,不仅医术好,而且有良知。因为除了复杂多样的检查报告外,买药的花费已成为百姓治疗费用中占比较大的部分。根据2014-2016年度《中国卫生与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中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人均药费数据测算,2015年二级医院门诊病人人均药费比2008年增长39.4%;2015年住院病人人均药费比2008年增长21.2%。2015年三级医院和一级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药费比2008年分别增长39.4%、18.8%和53.7%、37.2%。[1]受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原材料、物流、人力成本涨幅较大,药品费用也随之逐年增加。由此可以看出,药品价格增长有其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药价虚高已是社会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药价虚高,到底问题在哪里?对此最直观的例子当属2013年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行贿事件,通过调查,该公司以销售业绩为工资考核标准,行贿花销可占药品价格的30%。[2]据2012年葛兰素史克《专利药品市场价格表》显示,以贺普丁(拉米夫定片,治疗乙型病毒性肝炎)为例,医院或药店最终销售给患者的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药品价格平均都在出厂价的10~20倍左右。

为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我国渐次采取了诸多措施。除中药饮片之外,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但如何在既能保障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潤,又能保障公立医院及零售药店的合理收入的前提下,减轻百姓的看病负担,还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

二、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

结合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药品零售价与出厂价之间差距过大,行贿花销数额巨大等问题,国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零差价”和“两票制”政策。如今,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政策推进仍是困难重重。因此,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分析我国药价虚高的原因。

1、药品流通环节不精炼

药品价格虚高,虚在哪里?本文认为主要问题出在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中。我国药品流通环节繁杂,暗箱操作多,众多环节和交易主体合力推动药品涨价。过去,药品价格在层层环节中被推向高峰。每个节点,每一层级都有相关利益方的盘剥和加价。药品生产企业将药物生产出后不直接向医院或药店销售,而是通过代理商们寻求其出路。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从药品出厂到进入医院或药店,再到患者手中,中间不知经历多少道程序。因此,本文认为价格虚高体现在药品生产供应销售环节中不必要环节过多,以致抬高价格。

现如今,国家在试点省份推行“两票制”困难重重。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需要由过去找代理商全权负责销售药品转变为自己直接与批发商或医疗机构合作,这必会导致生产企业投入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较原先大幅提高;同时,也大大削弱生产企业对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甚至有些生产企业将面临亏损直至破产。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一般回款时间较长,在只开两次发票的前提下,居于中间环节的流通企业则不得不被动承担巨额资金压力,在有限的资源配置中,这些企业很可能放弃低利润药品,原先许多疗效显著且价格低廉的特效药品将会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渐渐被仿制药代替。也许更严重的是,较偏远地区的用药供给安全将无法得到保证。

2、药品采购制度不合理

有专家认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普遍低于省级平台集中采购价和药店及民营医院药品采购价普遍低于公立医院进价”这类结果表明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当前各省集中采购招而不采,同一品种多家药企中标后,药企还需至少三轮竞争方可入院销售。[3]同时,药企入院销售仍需接触医生让其多开药,以此扩大销量。这种设计就有可能一方面造成药企间相互恶性压价,大量仿制药、伪劣药流入市场,破坏市场安全环境;另一方面医生收“回扣”,相关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现象屡禁不止。如今看似药品价格得到控制,甚至有所下降,但实际情况反而可能会愈加严重。

当前,国家推行药品“零差价”政策销售,力图使政府投标价,医院采购价和药品零售价三价合一。但是,现阶段“零差价”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医院可能效益下降。与过去相比,医院的收益有所下降,政府财政补助是否有能力弥补,有待观察。其次,医院效益下降直接导致医生酬劳随之减少,医生对医院的归属感及对患者的责任感易受影响。最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该方式与市场起决定作用的原则相悖,反而有可能使医院的议价能力降低,最终无法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3、我国医保制度仍不完善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154亿元,比全国财政支出增幅6.8%高出3.2个百分点,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6.8%提高到7%。这是因为,过去我国医保支付主要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在现行政策环境下,医保方主要承担患者诊疗费用,医院利用患者可报销心理,多开检验单、开高价药品,由此造成过度诊疗,医疗费用被动增加。[4]

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覆盖范围的药品费用,而药品费用的最终承担者一般不需要支付或仅部分支付药品费用即可。当医院收益、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挂钩,医保这种第三方付费的机制很容易造成医生提供给病人的医疗服务过剩。医疗从业人员为使自身最大化地攫取相关利润,向患者推荐或兜售那些高利润的药品,致使药品价格失控,药品市场混乱。

4、政府、医院、患者三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医疗服务市场是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以往我国政府定价,是在药品市场价格调研、专家论证、核定药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差率制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政府并不能完全掌握医药企业的实际生产成本,企业出于私利,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虚高报价,那么政府得到的生产信息就不可靠,最终导致政府定价过高。[5]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要时才购买,有很强的针对性。当消费者需要购买时,药品的生产者和真正的消费者之间是没有直接联系的,患者医疗知识缺乏及对厂商缺乏了解,无法做到货比三家来确定药是否合适,同时,药厂也不清楚患者需要什么。这时,医生就是两者之间最好的桥梁与纽带。由于市场上药品种类冗杂,其选择和使用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作为消费者的患者一般对使用量和价格知之甚少,于是医生就成为群众的需求代理人,[6]受过培训的医疗从业人员与缺乏相关医学知识的患者之间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患者依赖医生开药治病,药品生产企业与一些医务工作者在这时就秉着互利互惠的思想,共同向患者推荐回报率高的药品,赚取不当利益。

三、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解决途径

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价格改革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和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整个经济运行的混乱。[7]需要我们围绕医保制度,监督激励机制和利用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1、構建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平台

首先,将互联网融入流通环节中,在大数据背景下和鼓励批零一体化的药品流通政策下,药企按需、按类别挑选代理商,实行扁平化调整。[8]非特殊药、非处方药、非创新药及中药饮片的其他合规合法药物,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统一配送销售。这同时也需要有关权威部门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药品信息服务。其次,建立医药领域专项信息数据库。在政府的协调下,整合各医疗主体的数据库资源,科学整理数据信息,提高数据库利用效率,做到医院、政府、患者三者之间信息公开、透明。最后,利用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区域乃至全国的医疗大数据中心。有关部门归集各城市的数字化医疗信息,采用一定的数据分析判断,为医院内医生诊疗效果与医院管理提供科学、全面、客观、真实的数据支撑。

2、构建公平合理的医保制度

在中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党不断奋斗的目标。虽然从建国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解决贫困,但因病治贫返贫现象仍十分严峻。十九大提出了要扎实推进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

我国目前医保制度体系的公平性还不完善。这就需要一方面,强化医保控费作用。随着医保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医保基金作为第三方支付方,对药价的影响越发举足轻重。医保部门应独立操作,单独控费。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应加强沟通交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医保机构严格监管,实现医保经费的可持续运行。另一方面,提高医保可报销比例并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特别是对一些因病治贫返贫人群更应将政策向他们倾斜。就如目前国家实行的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特困援助,补充保险及“三个一批”政策。

3、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

相关学者研究表明,业绩导向和知识导向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最有利于提高销售人员的销售成果和销售行为。[9]基于此,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是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对于技术岗位人员,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将基本工资与其工作业绩、评定职称、承担科研项目等挂钩,同时,还要将员工个人愿景和医院共同愿景结合起来,做到劲往一处使,共同促进医院发展。另一方面,对于管理岗位人员,其不能与医院的直接产出相对应,此类人员考核重点应在其办事效能的能力上。针对不同类型员工采用不同的激励机制,减少医务工作者在政策实施中间的阻碍,调动“主力军”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为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提供支持。

4、建立公开平等的监督机制

政府要转型成为“监管者”,可以通过强化采购、第三方介入等综合监管方式来发挥作用。以日本为例,国家确定医生治疗过程的每个行为和用药价格,同时也经常根据市场环境对治疗项目及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当患者看病支付自己应负费用后,剩余部分就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共同承担。在此过程中,医保部门要求第三方机构,对费用清单进行审查,检查其中是否触及道德和医疗资源浪费红线。只要一经发现,医院为保险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立即会被取消,那么其也就失去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10]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因此,只有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出决策,才能真正使人民群众享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新时代改革发展成果带给百姓红利的获得感。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医改的任务艰巨而紧迫,药品价格改革更是必须要攻克的一道“难关”,它事关全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我们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影响巨大,但只要有百折不挠的决心和功到自然成的耐心,相信这个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 陈云凡.基本药物“零差价”管制政策效果评估[J].探索.2017(2)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揭开进口药价畸高之谜—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贿赂门”调查[EB/OL]. http://www.mps.gov.cn/n16/n1252/n1642/n1987/4267734.html,2014-05-14.

[3] 李志荣.药价虚高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J].审计与理财.2017(7)11.

[4] 高 莹,郑振佺.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探讨[J].中国保健营养,2014(2)1021.

[5] 周晨婷,申俊龙,陈小进. 药品市场自由定价背景下政府有效监管机制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16(6).

[6] 郑大喜.药品价格虚高的分析与政策建议[J].现代医院管理,4(5)9-13.

[7] 李晓西. 中国经济改革30年—市场化进程卷[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112.

[8] 强 薇.医药企业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研究—以葛兰素史克为例[D].北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

[9] Miao,CF.,Evans,KP. The interactive effects of sales control systems on salesperson performance: a job demands-resources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2013(41)73-90.

[10] 广东省市场研究所课题组.国外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措施[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