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觉视域下的习近平文艺观
2018-03-18员智凯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员智凯 王 樱
一、引言
文艺是照亮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指引时代前进的号角,是引导人民前行的源泉,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优秀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水平”*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23页。。鉴于此,习近平高度重视文艺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就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多次发表重要讲话,集中体现在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15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2014年10月20日),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2016年11月30日)以及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等讲话或文件中,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观念体系,即习近平文艺观。毫无疑问,习近平文艺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自觉一般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特色和发展趋向”*费孝通:《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北京:群言出版社,2005年,第344页。,简言之,即人们对自身文化的觉醒、反思与创建。从习近平文艺观的具体内容来看,它们无不体现着习近平对我国文艺和文艺工作发展历史与现状的深刻认知与反思,以及对其发展方向、趋势与路径的深刻创见,毫无疑问闪现着文化自觉的光辉。换言之,这一观念体系是习近平站在文化自觉高度所凝练而成的崭新理论成果,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原有文化自觉理论的部分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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