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代的广州房荒
2018-03-16李开周
读书文摘 2018年3期
李开周
民国期间特别是前期,在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工业化如火如荼,再加上农业破产、土匪横行,致使人口向城市快速集中,加上此起彼伏的战乱对房屋的严重破坏,导致房价飞涨、房租高昂,八成以上广州居民没有房产,要靠租房居住。
壹 岸上住房太紧张,只能去疍家的船上过夜
1947年9月的 《快活林周刊》上,刊登了这么一条短讯:
最近广州也闹起房荒来,外来旅客想在广州过夜,如无熟人,很难找到旅馆,往往经月开不到房间,只能到疍家船上去,每晚至低需法币五千元。
这条短讯信息量很大,容我慢慢道来。
首先,它说明广州住房非常紧张。紧张到什么地步呢?别说买房和租房了,就是去旅馆里住宿,也很难找到空房。外地人来到广州,除非有熟人帮忙,才能靠关系开到房间。否则呢?只能去疍家的船上过夜。
什么是“疍家”呢?指的是那些在岸上没有住宅、世世代代在船上生活的水上居民。跟岸上的住户比,水上居民一般很穷,没文化,从事的职业也不太讲究,无非是男的打鱼、卖苦力,女的缝缝补补,有的甚至靠出卖色相谋生,所以不大被人瞧得起,近似于帝制时代的贱民。但是岸上住房太紧张了,往常被人鄙视的疍家和疍家船居然成了香饽饽,疍家将小船改一改,就是生意红火的水上旅馆,并且收费还不低,在疍家船上将就住一个晚上,需要付费多少钱呢?短讯上说:“每晚至低需法币五千元。”一晚上最少要付法币5000元。
在1947年的广州,法币暂时还不像新中国成立前夕那样贱如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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