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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内生动力 助力精准脱贫

2018-03-16廖新华

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林地贫困村集体经济

□ 廖新华

将乐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全县135个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村有33个。2015年以来,将乐县采取资源开发、资产盘活、项目合作、入股经营、绿色发展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具有内生动力的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一、创新激励机制增动力

1. 建立激励机制。为激励经济薄弱村积极探索村财增收内生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一届村主干任期内,年均自有固定村财收入比上一届增加5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的村,给予村主干一次性奖励各1.5万元;“一肩挑”的村主干,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2. 制定奖补政策。县财政设立10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资金奖补,一是村集体新建、改建、扩建标准厂房、种养大棚、旅游设施、农村小水电等固定资产,开发“四荒”等资源,盘活集体资产,通过自主经营或对外租赁等方式增加村财收入,在实际产生村财收入的年度,给予村集体所增加村财收入50℅的一次性资金奖补;属多村联建联办的集体固定资产,按投资比例分别予以资金奖补。二是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培育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三类经营主体,在实际产生管理费收入年度,分别给予村集体和经营主体所增加村财收入50%的一次性资金奖补。三是村集体以土地、厂房、房屋、仓库、资金等新入股经济实体,在实际产生股份收入年度,给予村集体所增加村财收入50℅的一次性资金奖补。

3. 整合帮扶资金。按照“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总体要求,定期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相对薄弱村任职,推动农村基层各项工作。2014年4月-2017年4月,全县有选派干部驻村任职的26个村争取各类扶持资金4626万元,共投入民生项目资金5275万元,其中用于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温氏家禽大棚建设、乡村旅游、生态林业等村集体增收项目30多个,金额1535万元。

4. 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将乐县贫困村村财增收行动实施方案》和《将乐县创新贫困村村财增收机制课题研究方案》,找准制约贫困村村财增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积极对接帮扶,切实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二、发掘多种模式抓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实践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力促村财增收渠道多元化。

1. 林地托管造林模式。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林业方面的收入主要依靠林地租金,为拓展林地增收模式,将乐县积极探索林地托管、合作造林等生态产业扶贫模式,依托县属国有企业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县国有林场与村集体签订股份合作造林经营协议,村集体、林农以采伐基地、宜林荒山的林地使用权入股;公司以资金和技术入股,发挥经营集约化、组织化程度高的特点对采伐基地、宜林荒山进行更新造林和营林管理,林木经营收益村集体、林农与公司按三七比例分成。目前全县林地托管造林经营面7.2万亩,涉及85个村(其中贫困村17个)和3700多户农户,平均每个村年增收2.3万元。如万全乡上华村将村13989亩林地和金森公司坐落在上华村的13489亩林地进行股份制合作,成立“上华·金森林业有限公司”,合作以来村集体每年林业分红款收入27万余元。又如阳源村将4000亩集体人工林与国有林场进行托管合作,每亩出材量保底8立方米,多出部分村集体占30%,村集体不需再投入管护和经营费用,每个采伐期每亩可增收5000元以上。

2.“飞地”设施农业增收模式。通过整合各类扶持资金,依托温氏集团生态养殖基地,全县33个贫困村都在北片四乡镇养殖基地建设1—2座生态养鸭标准大棚,大棚作为村集体经营资产以租赁形式交由农户经营,每座大棚每年可实现增收4万—5万元。

3. 土地连片开发模式。探索实施土地集中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增加村财收入。村集体与农户签订土地长期租赁合同,再与经营主体签订土地集中流转合同,村集体通过收取服务费和地租增加村财收入。

如万安镇坊头村积极统筹农民外出经商务工后土地闲置问题,配合全镇产业规划,集中流转土地1400多亩,为金森集团、温氏家禽、绿景农生态米业、芥子园等企业的落户积极协调,村集体通过收取土地管理费和部分村集体土地租金,每年增收7万多元。

4. 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立足将乐“深呼吸第一城”大品牌,探索发掘地域自然风光和传统文化资源,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等项目,通过土地流转和发展经营性有偿服务事业增加村财收入。

如南口乡蛟湖村打造以农耕文化为主题,集休闲娱乐、农业体验、科普观光为一体的蛟龙古镇农业旅游文化园区。村集体通过流转农民土地和部分集体荒地,收取本村旅游经营用地管理费和蛟龙古镇旅游发展公司地租,每年实现村财收入6万多元。又如“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万全乡良地村,通过整合项目资金1060万元,实施良地传统古村落改造提升工程,把良地建设成一个艺术小镇及写生基地。通过与三明紫阳美术馆合作,良地已成为4所院校写生基地,目前写生基地按每人每天60元收取费用,其中20元为村集体收益。

5. 资产资源开发增值模式。各村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拓宽思路,通过投建楼宇、标准厂房、旅游设施、农村小水电等固定资产,或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开发“四荒”资源,采取自主经营、对外合作和租赁等方式增加村财收入。

如水南镇立足区位优势,利用县城投公司征收土地返还地政策,探索农村二次开发节余土地由村集体自主开发经营,发展楼宇经济增加村财收入。渡头村、溪南村新建村部综合大楼和农民公寓,店面租金两个村每年分别可增收20万元和40万元,公寓销售预计分别增收400万元和1000多万元。

如黄潭镇祖教村立足当地自然资源,整合上级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42.9万元,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采砂船,其中村集体占16%股份,每年村财实现增收10万多元。

如高唐镇班州村多方筹集项目资金与帮扶资金,对水毁村级电站实施修复与技改工程,设计装机容量250千瓦时,年发电量60万千瓦时以上,投产后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13万多元。

6. 光伏项目增收模式。对接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全县5个省市级贫困村,利用村部、村小学、幸福院等公共建筑物屋面,整合中央扶贫资金和帮扶资金160多万元,投建5座村级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207千瓦时,投资回报率约15%。

同时万全、光明两个乡积极实践“公司+贫困村+贫困户”模式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建设规模400千瓦时。此外,将乐县与广东圣帕新能源公司合作开展“农业+光伏”发展模式,计划投资7.5亿元建设100兆瓦农光一体化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农业大棚900座,面积1500亩,大棚内按一定的比例发展温氏养鸭大棚100座。村集体可通过大棚出租、荒地租金和流转服务实现增收。

7. 税收返还模式。自2013年将乐县实施向村集体返还烟叶税政策以来,烟叶返税成为全县村集体稳定收入来源之一。通过完善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烟叶种植面积、提高产量质量,提高县级财政对烟叶税收入返还村级的比例,实现税源型村财稳定增长。全县每年烟叶种植面积2.8万亩左右,涉及102个村,税收返还比例占烟叶税收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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