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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联动 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2018-03-13

紫光阁 2018年2期
关键词:四化贫困县贫困人口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围绕“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言献策。两会代表委员对脱贫攻坚关注度继续提升,集中人民智慧,多角度献计献策,反映群众诉求。国务院扶贫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办理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将办理建议提案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作为推进业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四化”联动,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为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深入分析研究基础上,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要求,深化沟通调研,优化台账管理,通过“四化”联动,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时效和质量。

强化责任落实。办党组统一领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富多次就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审定办理工作方案,签发重点建议提案复文,多次带队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座谈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实地调研,与代表一起研究解决措施。分管负责同志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党组成员与分管业务司共同抓落實。综合司牵头办理工作,各司内部建立明确的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过问亲自抓,业务骨干特别是处级干部承担办理工作,部分重点件由司局级干部直接上手。

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国务院扶贫办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务院扶贫办两会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部署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以及负责督办的专门委员会。特别是针对重点建议和提案,结合工作实际逐一明确调研计划、办理时限、答复格式、复文质量等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重点主办建议提案要求件件调研,办领导分别至少参加一次带队调研。重点会办件承办司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提供会办情况和意见,努力保证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

深化沟通调研。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沟通、邀请座谈、开展调研、登门拜访等方式,加强办理前沟通、办理中互动和办理后交流,做到与代表委员100%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并认真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情况的意见。与代表委员沟通时坚持实事求是正面答复,不避实就虚、讲官话套话。对于目前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及时耐心与代表沟通,直面问题,讲政策,说实情,分析形势,争取理解和支持。如针对第1602号关于设立岭南生态扶贫试验区的建议、第1720号关于在少数民族自治州设立国家级“科技扶贫示范区”的建议、第8148号关于支持在和田地区设立国家级扶贫试验区的建议等,在征求各协办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与代表多次沟通,解释政策,获得代表认可。2017年,我办共牵头承办重点建议提案15件,实地调研8件。在调研过程中,不仅关注宏观政策调研,更注重深入走访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了解关切诉求,作为办理的重要着力点。

优化台账管理。科学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实现精准化动态管理,综合司建立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总台账,各司建立分台账,对办结情况及会办意见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针对近两年建议提案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为避免出现办理过程中前松后紧的问题,根据各司具体承办数量,提出各司按月完成量的计划。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实时了解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加强日常督办。根据交办时限要求,在重要时间结点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在通报上多次批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助力脱贫攻坚实效

将代表委员之所想与脱贫攻坚之所为、建议提案之所求与精准扶贫之所能有效结合,针对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加大扶贫投入、完善精准识别、推进分类施策、加强监督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等领域,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

加大投入力度。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4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上年增长30%;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区、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约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扩大到全部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深入推进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比例超过95%。安排地方政府债务600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500亿元,证券业支持贫困县企业融资近830亿元。

完善基础工作。组织各地对2016年标注脱贫人口进行核实,将245万脱贫不实人口重新回退为贫困人口。组织各地对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新识别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849万人,清退识别不准的412万人,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建立全国扶贫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应用,为各地各部门宏观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全国累计选派驻村干部277.8万名,目前在岗77.5万名,实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全覆盖。近两年各地共提拔第一书记1.2万名,调整第一书记7200名,及时召回不胜任的驻村干部。

推进分类施策。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探索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电商扶贫带动274万贫困户增收,光伏扶贫直接惠及80万贫困户,旅游扶贫覆盖2.3万个贫困村。完成340万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实现577万贫困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30多万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累计选聘37万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安排贫困县退耕还林还草任务930万亩。贫困县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再增长9.3%,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县全覆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家庭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累计救治421万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190万户,中央补助标准由户均8500元提高到1.4万元。全国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4211元,低保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深化社会扶贫。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调整完善结对关系,实现对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帮扶全覆盖。明确北京、天津与河北省张家口、承德和保定的扶贫协作任务,实施东部342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结对帮扶西部570个贫困县的“携手奔小康”行动。继续推进“百县万村”扶贫行动和“万企帮万村”行动。开展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评选表彰,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严格考核监督。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2016年贫困县退出试评估检查、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研究制定《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日常督查和明查暗访力度,累计派出43个工作组对领导同志批示件、信访和媒体反映问题线索实地核查。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媒体、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把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

代表委员从不同的行业领域和专业角度,提出大量有益建议,进行有效监督,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持。国务院扶贫办将认真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工作水平,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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