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匡助排民难 弘扬新风建羊城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纪实
2018-03-13刘鹏飞通讯员阳树新
21世纪 2018年2期
本刊记者/刘鹏飞 通讯员/阳树新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原名: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广州市司法局属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11月9日,是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它的成立,被国务院收入《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被教育部编入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并以高票入选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及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通知的辩护案件等。
全力解决“维权难”问题
2018年1月8日,《人民法治》记者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进入援助大厅后看到这里有前台接待、排队取号、等候区、律师咨询室及案件受理台等,案件援助程序一条龙。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进入到了其中的一间律师咨询室,值班的是法律援助爱心律师马环开。正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是一位食道癌症患者,病情已经扩散得说不出话了,马律师全程用手比划,把文字写在纸上,仔细耐心地完成了咨询解释工作。马律师说,前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的,基本都是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他们有的生活比较贫困,有的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所以走了很多弯路,最后才找到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2013年6月7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右排)到残疾人黄女士(左)家里受理申请
“维权难”一直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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