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革新
2018-03-13毛晓飞
21世纪 2018年2期
文/毛晓飞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实验区建设的蓬勃发展,仲裁必然要在国家战略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为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新契机。现行的仲裁法(1995)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当下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也阻碍了仲裁机构国际化的脚步,因此急需去陈纳新。
毛晓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我国商事仲裁国际化的法律瓶颈
1995年仲裁法的实施掀开了我国仲裁业发展的新篇章,它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行政仲裁,走向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加强了我国与国际社会,尤其是丝绸之路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间的商事交易。随着贸易与投资活动的日益频繁,产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也在增加。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在国际商事纠纷处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了以仲裁机构为主的机构仲裁。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仲裁机构也由最初的两家,发展到目前的250多家,仲裁员5万余名。2016年仲裁案件的数量突破了20万件。
尽管经历了快速增长,但我国处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水平并不让人乐观。我国涉外仲裁案件数量的比例并不高,每年平均保持在2000件左右,不超过总受案量的2%。这其中大部分案件还是涉及港澳台的仲裁,而非纯粹的国际性仲裁案件。我国涉外仲裁的“领头羊”——中国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的情况来看,其涉外仲裁案件比例大约在20%左右,与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相比较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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