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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稻香村VS蘇州稻香村「北稻」、「南稻」的商標之爭 誰是贏家?

2018-03-11史瑩

台商 2018年12期
关键词:稻香村銷售企業

史瑩

案例重現

2018年10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侵害了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標專用權,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公司115萬元(人民幣,下同)。

而在9月10日,北京稻香村公司在北京起訴蘇州稻香村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蘇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粽子、月餅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標識,並賠償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萬元。

北京稻香村在北京法院贏了,蘇州稻香村在蘇州法院贏了,但圍繞「稻香村」及衍生出的系列商標爭論遠沒有結束。

「稻香村」起源

蘇州稻香村創立於清代乾隆皇帝主政時的1773年,當時叫「蘇州稻香村茶食店」。據《清末商務史料(上)》、《蘇州工商各業公所的興廢》等資料記載,稻香村茶食糖果公司、稻香村茶食店在清光緒年間、民國期間也均開設過。

而北京稻香村則主張其誕生於光緒年間,西元1895年。根據史料,郭玉生在北京前門觀音寺創建「稻香村南貨店」,是京城生產經營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

改革開放之後,1980年,蘇州稻香村食品廠有限公司成立。1984年,北京稻香村公司成立,並稱北京稻香村傳承於1895年的「稻香村南貨店」(老北京稻香村),其創始人劉振英是繼郭玉生後的第五代傳人。但蘇州稻香村集團則認為,「北京稻香村」與歷史上1926年歇業的「老北京稻香村」沒有任何關聯。現在的北京稻香村企業成立於1984年,其宣稱的歷史是完全靠嫁接虛構。其掌門人劉振英並非是其自行描述的為歷史上1926年歇業的「老北京」稻香村的學徒,而是「稻香春」的學徒。

20世紀80年代,大陸《商標法》出台,蘇州稻香村擁有的稻香村商標就申請註冊於1982年。在這期間,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於1997年註冊手寫體稻香村商標,涵蓋商品類別為粽子、元宵等。2015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成功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涵蓋商品包括餅乾、糕點。

根據工商資訊查詢,蘇州稻香村所持有的第184905號、第352997號註冊商標分別於1983年和1989年獲准註冊,圖案相同,區別就在於核准使用的範圍。

前者註冊在餅乾上,後者註冊在果子麵包、糕點上,都屬於中國商標第3006群組。屬於北京稻香村的第1011610號商標於1997年獲准註冊,註冊在餡餅、烘餡餅(意大利式)、餃子、年糕等商品上,分屬中國商標第3007群組,核定使用範圍不包括「糕點」商品。

儘管雙方在商標名上相似,但是兩家企業在當時並沒有在產品上有直接競爭關係。在2003年和2008年,蘇州稻香村曾兩次授權北京稻香村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標。

品牌之爭

兩家企業在發展的同時,對於品牌的理解也產生了不同的想法。2006年,蘇州稻香村公司在餅乾、麵包等商品上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該商標被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後,北京稻香村公司依據其在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在先註冊的「稻香村」文字商標,申請對其不予核準註冊。最終這一商標沒有註冊成功。

北京稻香村公司還分別於2013年和2015年在糕點類別成功註冊了第10521539號「三禾」商標和第13907103「北京稻香村」商標。《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商標註冊遵循在先申請原則,在後申請的商標若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務上,在後申請的商標不予註冊。

而此前,糕點類目已有蘇州稻香村公司「稻香村」商標。因此,雙方圍繞商標展開了一系列訴訟。

蘇州稻香村指出,北京稻香村在糕點類商品包裝(外拎袋和鐵盒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以及在上述包裝所標注的企業名稱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侵犯了自身的商標專用權。

北京稻香村公司認為,被控侵權的商標標識與蘇州稻香村公司的商標存在較大差異,長期各自使用已經形成地域差異,不構成近似商標。

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認為,註冊商標專用權分為排他權和自用權兩部分,通常情況下前者範圍大於後者,前者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但後者僅限於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北京稻香村公司第1011610號註冊商標的核定使用範圍不包括糕點商品。因此,北京稻香村公司敗訴。

而在北京稻香村公司訴蘇州稻香村公司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的一份行政裁定書(被稱為「85號文」),以證實第3006群組的「餅乾、麵包、糕點」等商品與第3007群組的「煎餅、八寶飯、豆沙」等商品,在生產部門、銷售管道、消費對象等方面密切關聯,構成類似商品。因此,蘇州稻香村公司被判侵權。

目前,蘇州稻香村針對糕點類「北京稻香村」商標已向法院提起無效申請,案件仍在審理中。

背後利益衝突

「南北稻」商標之爭,背後是實實在在的利益衝突。

2006年後,蘇州稻香村開始全國性佈局銷售網點,同時進入北京市場。南稻北遷,兩家業務開始短兵相接。

中華商標協會老字號分會秘書長丁惠敏對記者說,兩家稻香村近些年衝突不斷,背後是企業利益。隨著「振興中華老字號」被不斷提及,兩家稻香村企業在產品創新上不僅注重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也在不斷提升品質,產品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正因為兩家稻香村均經營狀況良好,所以在銷售市場上彼此互為阻礙。

公開資料顯示,蘇州稻香村2016年銷售額達到25億元,且實現了年超30%的增長。而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畢國才曾表示,2015年,北京稻香村整年銷售額達到58億元。

從門店分佈情況來說,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門店已經遍佈全大陸,在各地展開廝殺。在業內人士看來,前者北上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後者的一種「進攻」,其所依託的電商管道和行銷優勢也對北京稻香村的市場造成相當的壓力。

蘇州稻香村從2009年開始涉足電商,且發展迅速。而北京稻香村從2014年才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旗艦店。

蘇州稻香村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早在2009年公司已洞察到未來互聯網對消費的影響力,積極佈局、開拓線上銷售管道,連續多年成為了京東、天貓、淘寶、1號店等糕點、月餅行業銷售的第一名。

不過,很多行業人士表示,目前市場尚未飽和,南北稻兩家可以擴展其他市場,和平相處。

有業內人士就認為,從產業的角度來說,隨著品牌的不斷擴張和消費升級,行業的消費紅利是長期存在的,兩家應該劃分區域,拓展更多的空白市場。

但在丁惠敏看來,消費者的普遍認知中,糕點應該是北京地區的特色產品,稻香村在北京的聲譽更高,所以北京市場是南北稻香村的必爭之地。

沒有贏家的爭奪

南北稻商標之爭的不斷升級,在不少行業人士看來,是一場沒有贏家的爭奪。

商標和知識產權的矛盾在老字號企業中是普遍存在的,原本老字號企業之間有血緣和連鎖關係,但因為某些歷史原因,各地企業走向了不同的經營方向。

有別於其他老字號此消彼長、同類產品發展極為不均衡而形成的一家獨大局面,「南北稻」發展勢力均衡、實力相當,所以其爭奪戰才在當下逐漸顯現出來。

所以行業內人士認為,「南北稻」之爭本就沒有所謂的誰對誰錯,兩家都是時代變革的見證者。

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不能完全歸結於企業責任,由於歷史的局限性,在相關法律尚不完善的背景下,老字號企業沒有及時做出協調才埋下了隱患。

业内人士建议《商標法》進行修改,允許老字號企業在品牌名之前加上地方名稱加以註冊,同類品牌加以區別,這樣就能很好地解決老字號商標註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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