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新式返本”与“创造性会通”:中国哲学方法论反思与范式转换*
2018-03-07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马 俊(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 北京 100872)
一、中国哲学方法论探讨的两个思想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在厄难中复兴,中国哲学也经历了从基本否定到部分肯定再到基本肯定的历程。复兴构成了中国哲学三十余年以来的主旋律。然而,这个复兴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中间伴随着长期而复杂的争论,很多问题直到现今尚未尘埃落定,争论的核心议题则是如何重新认识和定位中国哲学。析而言之,中国哲学合法性以及如何处理中西马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争论的两个焦点。中国哲学方法论的探讨及发展变化皆与这两个问题息息相关。可以说,这两个问题构成了三十余年来中国哲学方法论探讨的两大理论背景。
首先,中国哲学合法性争论是三十余年以来中国哲学界最重要的争论之一。中国哲学合法性争论的背后,实际上蕴含着如何看待中国哲学的视角问题,即作为独立学科的中国哲学能否算作区别于西方哲学之外的哲学形态。对于这个问题,回应的思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哲学的普遍性来回应。如果说哲学是关于世界本原、认识规律、真善美等终极问题的学问,那么中国哲学中有大量关于这类问题的讨论,因此中国哲学毫无疑问是成立的。另一种是从哲学的特殊性来回应,即否认西方哲学是唯一的哲学形态,中国哲学是作为一种异于西方哲学的形态而存在的。第一种思路蕴含了一种普遍主义的倾向,强调中西哲学之间的相似性,既然哲学是一种普遍的终极之思,那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二者可以对话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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