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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中的宋代宗族义庄考

2018-03-06蒋蓉芳

青年时代 2018年3期
关键词:义庄宋史范仲淹

蒋蓉芳

摘 要:《宋史》以繁芜和较高史料价值著称,对于《宋史》的研究多集中在政治经济史、军事史等方面,关于两宋义庄的研究较少。宗族史研究中多利用方志、家谱子资料,而较少利用正史资料。本文从《宋史》中辑录有关宋代义庄内容,从中分析品评《宋史》的特点,同时剖析义庄在草创时期的建置、原因、特点等,以期对义庄研究有所补充。

关键词:《宋史》;义庄;范仲淹

一、《宋史》成书始末及其价值

宋朝史学的成就,除了大型通史、志书、类书、金石学著作的大量修撰外,重视当代史的研究与当代史书的编纂,是其史学成就的重要方面。宋朝初建,即着手建立完善的修史机构修撰本朝史。官修当代史有起居注、时政记、日历、会要、实录和国史等。修撰始于宋太宗雍熙四年修太祖纪,此后一直到理宗宝佑年间,未曾中断。宋代国史是在起居注、日历、时政记、实录的基础上修成,属纪传体,除第一次只修太祖本级外,其余纪、表、志、传皆备。《宋史》主要依据南宋宁宗以前的《实录》,理宗朝《实录》,度宗朝《时政记》略作修补编订,仅有很少一部分是元代史官收集资料撰写,缺乏原创性。又由于《宋史》修撰时间紧促,故篇帙庞大,内容繁芜。尤其是在史料的裁剪、史实的考订、文字的修饰、全书体例等方面,存在不少缺点,对一些人物、事件的评价,是非失当之处也比比皆是。此外,《宋史》记载详北宋而略南宋,详南宋前期而略后期,因而轻重失当。史实的疏漏、前后矛盾尤多,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数见,有目无文,纪与传、传与传、表与传、传文与传论之间互相抵牾等,使它在二十五史中有繁芜杂乱之称。因此,后期出现了不少修订《宋史》的作品,如明代五洙《宋史质》(100卷)、清代陈黄中《宋史稿》(219卷)等,虽然在一定程度弥补了《宋史》的不足,但始终没有超越《宋史》的地位。同时,《宋史》辑录的史料多已经亡佚,因而是现在保存宋代官方和私家史料最有系统的一部书,其史料价值不言而喻。

义庄是古代的一项慈善举措,指捐赠者购买一定数量的田地,所收取的田租用于慈善事业。义庄往往在家族内部创设,在家族范围内进行慈善救助。义庄的开创者是范仲淹。宋史研究中考察宗族制度以及宗族族田研究则比较少见。笔者搜集到的著作有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常建华《宗族志》、林济《长江流域的宗族与宗族生活》、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张研《清代族田与基层社会结构》和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其中只有部分涉及宋代宗族,大多在考察宋代基层结构时研究宗族的架构,而缺乏对宋代宗族的人员构成、经济基础、宗族管理等诸方面的研究。对于宗族义庄的研究更在少数,仅《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近代苏南义庄与地方社会研究》等书作过专门研究。而其中研究的重点在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而缺乏其他宗族的专项研究。本文试从宋史研究的基本史料《宋史》入手,从中辑录出关于义庄的文献,研究义庄草创时期的特点,以期对宗族义庄研究有所补充。

二、《宋史》中的义庄评析

何为义庄?据《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二百四十三记载,义庄乃是掌管义田收租及处理租米分配的机构。一般认为义庄是以义田为经济基础,对族人施行经济援助的宗族组织。有学者针对义庄特点作过详细解释:“一、从物的方面看,义庄包括义田、祭田、书田、庄塾、庄房及其附属设施;二、从人的角度而言,义庄关涉捐建者、庄裔、族众、佃户,并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义庄管理班子;三、义庄乃赡济宗族之中枢机构,义田之管理与增殖,田租之收贮,义米之发给,租谷之出粜,族籍之登记,甚或义塾之举办、祭祀之典仪等皆赖于此;四、义庄多会呈官立案,奉帖执法,且有庄规约束。它把义庄之职能和意志上升到成文法的高度,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抗性”。此定义适用于明清时期义庄发展到极盛情况下的特征,而草创时期的义庄往往难以形成如此完整的规模。

《宋史》中记载置办义庄的共有十一例,均载于列传之内,且多集中在重要政治官员及文学名士,用以凸显其为官清廉、乐善好施的人格魅力。

北宋仁宗皇佑元年(1049),范仲淹在家乡吴县置义田、建义庄、办义学、救恤族人,开义庄之滥觞。范氏义庄成立之初,其财产包含义田千余亩及义宅一所。千余亩土地散置吴县及长洲县,均放佃给外人,以其收入济助族人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之需;义宅为本族故宅、祠堂改建,座落于苏州城内禅兴寺桥西,占地颇广,除供族人居住的厢房及贮放租米的仓房外,另有宗祠二座以及范文正公祠、范氏家园等。范氏义庄创立大约十年后,刘辉即在江西购田数百亩以赡族人,又十年,吴奎在山东买田为义庄。此后直至北宋灭亡,尚有韩贽、向子諲等人分别在山东、江西或置义田,或置义庄。此后义庄的建置颇受范氏义庄的影响。胡寅:“本朝文正范公置义庄与姑苏,最为缙绅所矜式”。刘载:“吴中士大夫多仿而为之”。据有关学者统计,两宋义庄多达40所以上且遍布全国。梁庚尧《南宋亦庄分布及规模》统计南宋义庄40所,常建华《南宋义田、义庄建置表》统计南宋义庄61所,王善军《宋代宗族义庄建置情况一览表》共81所,李文治、江太新《宋代族田表》统计祭义田共67项。以上学者的统计几乎囊括了兩宋可见所有文献资料,但两宋史料繁多且有所亡佚,义庄的实际数目应该更多。《宋史》中的数据与此相比显得极少。因正史涵盖全国,自古便较多注重中央的政治军事,疏于基层的经济、民俗。而方志府志、风俗文集所载地域范围较小,记载的内容便可以做到精细和自由。《宋史》在记录义庄情况时,也明显有详于北宋、疏于南宋的特点。上述所列11例建义庄情况,4则在北宋,7则在南宋,虽然在数量上南宋居多,但从捐置者、捐田数、地理位置等方面来看,北宋义庄的记载较为详细,南宋义庄的记载往往只有某人建某义庄几个字。况且义庄在北宋只是草创,至南宋时已经发展到全国性规模,而《宋史》中关于南宋义庄如此疏略的记载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即便如此,《宋史》中如韩赟等人建置义庄的事迹,现在尚未在《宋史》以前或同时代的其他书籍中发现,仅这一方面便足以体现《宋史》的史料价值。后人修补《宋史》之作记载的义庄内容,也多是在《宋史》所含内容中稍加增补,或是从方志文集中辑录,难有突破和创新。如《宋史全文》载“事兄滉,友弟尤至,教养其子如己子,置义庄以赡宗族”,补充了张浚建义庄之事。《宋史翼》“置腴田五百亩,取范仲淹规模为义庄,以活宗族之不给者。滨江有堤坏,以钱百万倡率里人共为之”,补充了楼寿建义庄之事。《宋贤事汇》载“(范文正公)晩年买田千亩为义庄,人日米一升岁一缣,嫁娶丧葬皆有赡。……吴文肃公奎,姻族有不能自存者,为毕嫁娶,以钱二千万买义庄,以周亲友贫乏者,家无余财诸子无宅以居”,是对宋史记载细节性的补充。endprint

三、结语

纵观宋代义庄的兴起,与中晚唐门阀贵族的衰落、官僚地主的兴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义庄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有些义庄甚至是由好几个祠堂合并而组成的,而义庄通过义田等获取的收入,一方面是用于祭祀,另一方面则用于赡济宗族内的贫民、举办义学等慈善活动。北宋义庄主要是由一些科举入仕的士大夫以官俸買田置办,无论是个人独捐还是倡议族众捐款,都是宋代士大夫儒家理想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些义庄初建者往往具有为政清廉、生活节俭和乐善好施等人格特点,无论是为政一方还是作为宗族的成员,都具有良好口碑。义庄主要通过收租获得经常性收入,收入主要用作赈济族人生活,尤以济贫,而救济外族更是十分少见。因此,义庄作为一种‘扶养同族人的同族间互助组织,救济同一宗族内的下层农民,以族田为经济基础的义庄拥有稳定再生产的‘自我保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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