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医患关系对比研究*
2018-03-05靳光辉徐思美李大权李海龙周佳福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8年2期
靳光辉,徐思美,李大权,李海龙,张 荣,周佳福,黎 梅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 毕节 551700,276152619@qq.com)
医患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比较权威的说法是:医患关系是指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1]。医方主要以医务人员为代表,包括医生、护士、医技及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等;患方则主要以患者为代表,包括患者、患者家属及其相关监护人或社会团体等。但以医生和患者为核心,从而构成了医患关系的两大主体。理想的医患关系如何形成?医患关系现状如何?作为医患关系的两个核心主体,医生和患者如何评价彼此?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如何成为可能?本文将进行探讨。
1 好医生与好病人
要构建理想的医患关系,首先得知道什么样的医患关系才是和谐的,才是符合人类理想的。具体对医患双方而言,就是:患者心中的好医生是怎样的?医者心中的好病人是怎样的?
1.1 患者心中的好医生
在每个患者的心中,好医生的形象各有不同:有的经验丰富、医术高明,有的关怀备至、仁慈可亲,有的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但是,就大众公认的好医生而言,我们可以总结出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医术精湛,二是医德高尚。这两点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属于技艺,后者属于品德。问题是,好医生是必须两点都具备呢?还是只需具备其中一点?还有两点都不具备能否算是好医生?
如果假设医术精湛为P,反之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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