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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西方哲学转向视角下媒介的祛魅与复魅

2018-03-03

关键词:理性媒介主体

林 娟

(闽江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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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大众传播离不开媒介(media)。而在今天,媒介拥有多种涵义。如龚炜便认为媒介是指承载并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包括物质实体和物理能。前者如文字、各种印刷品、记号、有象征意义的物体、信息传播器材等;后者如声波、光、电波等[1];巴勒特将媒介等同于传播,认为媒介是一个简单方便的术语,通常用来指所有面向广大传播对象的信息传播形式,包括电影、电视、广播、报刊、通俗文学和音乐[2];麦克卢汉则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媒介可以是万物,万物皆媒介[3]41。本文则认为,通过技术与意义的中介,个别的媒体装置与编制才成为可能,技术也才能与意义、论述、解释等相接触,而成为指向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场域。据此,本文不对媒介作一“本质化”的定义,而将其视为是我们在社会经验世界中同时连结技术面与意义面的载体。

大众传播学真正成为一种系统化的学问,并在高等教育机构中设立相关学科进行研究,是1930年代以后的事。最初,大众传播学中的众多理论,在笛卡儿以来“理性主体”与“主客二元分立”的认识论视角影响下,有很大的比重是以“功能主义”的立场探讨事实或意义的生成。这些理论都仅仅将所谓的阅听人(audience)理解为被动的存在物,只关注于思考传播者送出的信息如何能说服接受者,以及如何使媒介效果达到极大化。直到1960年代后现代主义兴起,人们开始检讨、批判主体过度理性化所造成的“非理性”结果——主体异化、人类中心主义等时,才开始关注媒介本身,进而发现媒介不但不是透明、纯粹的(pure),而且还是一个承载文化的载体,在某种程度上也参与了事实或意义的生成。可以说,伴随着西方近代哲学的转向,媒介也发生了“祛魅”与“复魅”。

二、近代哲学的转向与祛魅

(一)近代哲学的转向:理性主体的建立

15世纪文艺复兴后,西方哲学发生了认识论转向,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则又发生了后现代的转向。[4]

15世纪,在经过神学主宰一切的中世纪后,当时的西方开始强调寻回古典时期(即古希腊)的光辉,开启了文艺复兴。正是在这样的追索过程中,“人”与“自然”被重新发现了。“人”的发现是人们对古希腊的理性和自由的复兴,这种理性与自由体现了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成为超越神意的独立自由的理性主体;“自然”的发现使自然成为自由主体的客体,这为二元论的认识论哲学创立提供了契机。[4]

到了17世纪,笛卡儿提出了“我思故我在”。即我可以怀疑一切事物,唯一不能怀疑的,便是我正在怀疑!这不啻更强调主体的思维(或意识、理性)在认识自我中的作用。至此,主体的思维上升为一切知识的起点,因为只有思想的主体是不容怀疑的存在,只有此一主体可以骄傲地在思想的世界中对客体进行认识。

认识论的转向虽成就了主体,但随着科学革命的开展,人们的理性发展程度越来越高,而主体遂渐渐成为“理性主体”,乃导致了主体的异化——人们太“理性”了,对“理性”太敬仰、太崇拜了,以至于忘却了“人性”。[5]这就是韦伯所批判的理性化的不断发展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入“铁笼子”(iron cage)。[6]为了解决“理性主体”与其所衍生的问题,于是出现了消解理性主体的呼声,这便是后现代的转向。

(二)近代世界的祛魅

按照黑格尔在《历史哲学》提供的架构,近代世界的特色是人作为“主体”的出现,并发生了黑格尔所谓的“祛神圣化”(Entgotterung, desecralization)的过程。[7]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逐渐把自身以外的事物和秩序平凡化、机械化、对象化、效益化。这个新时代不同于古希腊、罗马以及中世纪时代,所有事物和秩序失去了内在的意义和目的,也不复具有原来的理性和价值。据此,人不再依循一个有意义的宇宙大秩序来界定自己的身份和价值,也不再按照传统的社会组织去寻找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反之,上帝从一个“全知全能”的宝座,被赶到一个“超越”的彼岸去,成为一个“钟表匠”;上帝创造宇宙就像钟表匠一样,制作好钟表、上紧发条后,钟表自然会行走,再也管不着了。[8]

在这样的认知下,宇宙自然秩序不过是一套机械的运动,传统的社会政治权威被列为挑战的对象。换句话说,这个过程剥夺了人一切外在的凭借和支柱。人现在是宇宙的主体,他要检视外在世界的运作、排定价值的高下、设计社会的组织,对万物赋予秩序和意义。而这种对于人主体性的肯定,以极为不同的程度,在极为不同的形式下,表现在笛卡儿的怀疑和“我思”(Thinking I),表现在宗教改革提出的人和上帝的关系,而集大成于启蒙运动、康德哲学和法国大革命。[9]

伴随着理性的不端发展,一方面,“自然”丧失了神秘性和在不可知、诡秘性中所存在的宰制性;另一方面,人所面对的世界,乃是透过人的知识能力所察觉的。换句话说,宇宙万物是以“被认知”、“被解释”的形式被认知主体所驯服。人类身为“主体”,以理性对外在世界强加“立法”,借以满足自己认知的需求。据此不断推衍发展,一事物的意义往往也因“认知主体”需求的不同而相应有所改变,亦即包默在其《西方近代思想史》一书中所阐述的重要观念——一切都在“流变”(becoming)之中。“自然”原本内含的目的、意义、宗教旨意、形而上学原理、本质的实体,通通解消并被解释成机械性的因果律则,这就是尼采呼喊的“上帝已死”与韦伯所说的“祛魅”。[10]

(三)祛魅后的媒介

现今使用的媒介(media)一词,是由拉丁文medium(“中间”之义)与mediare(“对半分开、位在中间、中间运作”之义)二词衍生而来。这个词汇从16世纪后期开始使用,到17世纪初期演变出“介于中间、中介调解”的意义。这里的“中介调解”不仅仅指的是对物质、心灵间的中介,更是对于神祇与凡人、精神与世界、主体与客体这些层次的中介。[11]5

然而随着“祛魅”的发生,19世纪之后,原本受神性之光照耀的媒介,其所包含的“中介调解”意义,也就是连结人的意识思想与其对象物(尤其是与精神、超自然世界)的意义,逐渐退位。20世纪的媒介,遂成为把发送者(sender)的信息(message)传送给接收者(receiver)的工具,成为一种透明、纯粹(pure)的工具。事实或意义产生的过程,遂成为从发送者藉由媒介到接送者这一单线过程(见图1)

图1媒介传播单线过程图

三、现代哲学的转向与复魅

(一)现代哲学的转向:主体的消解

在西方现代哲学中,海德格尔认为传统的认识论将主体定为一个认识的主体,太强调人的自我意识与精神,结果导致了主体的异化,失却了人之本质意义。他不像笛卡儿从认识论的角度把主客体对立起来,并提高智识与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认为实在必须经由理性之光方得以为人类所认。海德格尔主张典型的面对世界方式是涉入、投入在一个无所区分的世界中,而非理性的沉思、认知。[12]

海德格尔提出“此在”(Dasein)的概念来描绘人类原初存有状态。他指出人首先是作为“此在”的存在,而不是一种枯燥的认识工具;“此在”是一个为自我的存在,其存在过程构成了存在本身。它是一个积极创造充满活力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存在物。“此在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这个存在者为之存在的那个存在,总是我的存在”[13]。

海德格尔强调,“此在”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此在”不假思索地投入生活中的实作,就等于他投入于世界之中,即“此在”通过“在世存有”达成与他在(或他人)的共在。这样海德格尔通过存在论的路径,消解了认识的主体。

(二)现代世界的复魅

前面提到海德格尔以“此在”的概念来描绘人类原初存有状态,而“此在”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在世存有”。进一步来说,我们如果把世界构想为一个环境或是外在客观的实在,这就又落入了科学的认识方式,而没有掌握到人类存在的存有论状态。其间的关键在于,在世存有的“在”(in),并非被包含在内的“在”,而是涉入其中(in-volve, absorbed in)的“在”。也就是说,不是世界位于空间之中,而是空间位于世界之中,因为此在本身就是在世存有,所以此在的世界性与空间性优先于空间。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说空间已不再是具有三维向度的客观存在,也不是先于万物的空洞架构。相反,空间与“此在”对世界的态度(关切)有关,如果“此在”将空间看成是用具世界,那么“此在”面对世界时遇到的便是具体的用具。在实作中,人类为了生存就需要使用用具,而我们周遭的世界就是用具所构成的世界,我们的空间也是由人和用具之间关系所构成,而不是先有空间才有置身空间之内的万事万物。

(三)复魅后的媒介

随着1960年代后现代主义兴起,海德格尔试图通过存在论的路径消解认识的主体。据此,在存有论的视野下,技术与工具再也不是以被主体认知的客体形象出现,而是涉入、参与了现实的构造。“媒介”亦然。在存有论的视野下,媒介也不再是“传达事实”的工具,而是与发送者、接收者相同,成为透过论述实践而与共同“生产事实”的一员。

循此脉络,所谓的“媒介”也不再只是从科学的角度可以被客观认知的对象——一种人类达成传达信息的工具,而是涉入、参与了我们所面对的现实之构成。也就是说,虽然是我们造就了现代科技,但是现代科技也参与了现实的构成。这也正是麦克卢汉所谓“媒介即讯息”、“媒介即人的延伸”所论的人与科技尤其是传播科技的密切关系。[3]82媒介与人类的关系就是一种存有论的关系。

四、媒介祛魅与复魅

(一)祛魅!媒介透明化的理论

在现代哲学发生转向之前,媒介理论受到了笛卡儿之后经历科学革命、启蒙运动逐渐确立的“主客二元分立”认识论与“理性主体”的影响,将媒体视为是“透明的”。

1940年代的“子弹理论”(Bullet theory)或“注射理论”(Injection theory)模型中,所谓的阅听人(audience)只是被理解为在媒体中受到操弄的被动存在物。1949年,拉查斯斐(Lazarsfeld)《人民的选择》提出了“两级传播模型”(two step flows model of communication),这个理论否定大众传播媒体会带来直接影响,指出大众媒体与个人之间还存在所谓“意见领袖”的传播圈,而人际传播圈才是媒介影响力成败的关键。1970年代,麦康柏(McCombs)等人提出的“议题设定论”(Agenda Setting theory),指出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决定人们怎么谈、用什么立场谈,却能规定人们应该谈什么,所以媒介并不定义人的政治立场,而是定义人们对政治现况的经验。而诺尔纽曼(Neumann)的“沉默螺旋模型”(Spiral of Silence Theory),则指出个人意见的表达会与媒体民意调查相互作用,亦即少数意见会渐趋沉默,致使多数意见逐步成为支配性的民意。也就是说,媒介并不直接影响接收者的意见,而是影响人们表达意见的可能性,因而有意或无意地将民意导到某个特定方向。[11]64

综之,这几个不同的“大众传播理论模型”在某种程度上可说是从“有限效果论”(limited effects theory)的角度修正了前一理论,进而指出媒介效果的复杂性与多面性。不过即使经过这些调整,但有一个前提却没有改变,即这些研究一直采取“效果”的功能观点,对人与媒介的互动过程中编织出怎样的意义世界缺乏讨论。这样的处理明确区分了“媒介”和“信息”,这意味着媒介仅仅是传播沟通的工具,而与内容无关。也就是说,根据大众传播理论的发展过程,媒介指的其实是传达信息的机器,而非被传达的信息。至此之后,大众传播研究的焦点都集中在讯息与接收者的关系,媒介则被认为是传播的技术性前提而遭到忽略。

(二)去媒介透明化的理论

在海德格尔提出存有论、试图以此消解近代所建立的“以理性为基础的认识主体”后,经祛魅而产生的媒介透明化的概念受到了麦克卢汉严格批判。他最经典的名言“媒介即信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清楚地指出,并非意义以语言为工具而传达出去,相反是意义因语言才得以实现。换句话说,语言才是最原型的媒介,其不仅是传递意义的中介,而且是媒介本身,是意义得以成立的场所。经由麦克卢汉的努力,长期以来媒介被遗忘的“中介调解”意义得以再度重现。

除此之外,麦克卢汉还提出了“媒介身体论”。他把媒介定义为人的延伸,凡是对人类的肢体、感官、乃至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都可以称为媒介。[3]67他认为媒介的使用会改变或延伸人类感官。不同媒介,将为人类带来新的沟通模式,也为人类生活与人际关系带来新的类型与步调,进而造成社会形态的转变以及个人心理状态的变化。

Lynn Spigel即针对二战后美国之“家”概念的形成以及都市规划中的“郊区”(suburb)发展做过分析,指出正是因为美国政府鼓励郊区家庭装设电视机,才逐步打造了郊区生活的空间特色——一种在空间上孤立而隔绝却又因电视普及仿佛能知天下事的郊区家庭生活模式。电视在这一波战后家庭重建运动中取代了壁炉和钢琴,成为新的家庭象征中心。一家人聚在电视机前看电视的景象,代表了解甲归田后重回家园的爱与温暖。电视使人忘却战争的痛苦,家庭价值被建构为国家价值的新核心。[14]

据此,可以说其实是媒介塑造和控制着人类沟通和行为的尺度及形式。所有媒介都是某种精神或肉体能力的延伸,而任何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将会改变人们的感觉器官原本的平衡状态,进而引起人类生活的改变。影响个人及社会的不是媒介的内容,而是媒介本身的性质。

(三)复魅!媒介生产事实

麦克卢汉之后,霍尔(Stuart Hall)提出“编码/译码”(encoding/decoding)理论。他认为,一方面大众传播研究的“传播者/接收者”是将媒介视为透明物并默认传播者与接收共享一套符码,而这种默认掩蔽了传播媒介各方力量互动的复杂关系,忽略了传播过程中的发送方,并不是单纯的“传播者”,而是生产文本并使其纳入传播过程的“编码者”;另一方面,传播过程中的接收方,也不是单纯的“接受者”,而是解释文本的“译码者”,这译码具有独立于编码的相对自主性。也就是说,一个文本在生产过程时虽被赋予某种意义,却不能先验性地决定接收一方如何解释这个文本。[15]

以往以“媒介是透明的”为前提的大众传播模型认为,社会事实是透过媒介记录、传达出去,亦即社会事实是存在于媒介外部。但霍尔的理论却指出,并非媒介在记录及传达外部的“事实”,而是媒介在其自身内部生产“事实”。也就是说,媒介不是“传达”事实,而是透过论述实践而“生产”事实。且此“事实”并不是来自媒介所指涉的外部“事实”,而是在媒介内部谈论的互文性之中被持续确认而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事实或意义产生才从“主客二元分立”——发送者经由媒介到接送者这一单线过程,逐渐转变成“主客合一”这一复杂互文过程。

(四)众声喧哗:媒介全球化

哲学观念和传播学观念的演变与相对应的社会生活、传媒科技等变迁存在密切关系。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标志的信息革命打破了原本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疆界藩篱(boundary),过去以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为框架的媒介及文化基础也产生了崩解式的变动,各种观念或文化开始交错、冲突,并创造出许多新的集合体。不论由大众传播理论还是其他媒介分析的观点来看,全球化都使得媒介的存在样态本身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人们对媒介的认识也无法再以过去那种封闭性的国族空间和均质性的语言、传统、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ty)为基础来思考。

1980年代,随着全球化与技术浪潮的冲击,过去以报纸和电视为基础而构成的国族社群空间,面临着全球媒介扩张的侵蚀。全球媒体资本主义以压倒性优势的财力资本、信息搜集能力,对民族国家内部原有的媒体也者逐步进逼。这导致欧洲人引以为荣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逐渐被瓦解。1980年,西欧17个国家共有41个电视频道和61个广播站,绝大部分都是“公共”性质。而到1990年,一下子冒出36个商业频道,与40个公共频道及其他有线电视频道相抗衡。[16]如此一来,一些欧洲传播学者便开始整合市场研究模式和文化批判研究模式。在麦奎尔切割出媒介-文化论、媒介-唯物论、社会-文化论和社会-唯物论四个不同面向的基础上,法国传播学者米涅把传播研究的内容和范围界定为5个方面:研究传播技术装置和信息的产生与意义的产生的关系;研究社会对技术的干预,特别是使用者-消费者的活动如何使技术装置在社会层面上普及应用;研究显现信息的文字形式和支配它们的概念以及它们实现的条件;研究信息传播活动的社会维度、政治维度和经济维度以及这些维度和新信息传播载体的发明和试验的关系;研究传播交换中调解过程的变化[17]。媒介传播众声喧哗过程如图2:

随着21世纪媒介技术的变化,特别是数字化所带动的影像及通信小型化、平价化、个人化、多频道化等各种趋势,原本媒介发信者的也开始扩大,而且还会持续扩大。于是,传播研究乃处于更为复杂的情境之中。

五、结 论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与他的弟弟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奉命创造世间的所有生物。埃庇米修斯兴奋地先后创造出“翅膀与犀利目光的老鹰”、“牙尖抓锐的老虎”“、可以在水里游泳的鱼”等,直到要创造人类的时候,才发现黔驴技穷,不知还能赋予人类什么样的特长,最后导致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类。海德格尔认为这个神话故事其实是个“隐喻”,其暗示人类的自我认知就是缺乏本能,跑不快、看不远,甚至连足以御寒的毛皮都没有,因此需要借助工具的使用来存活于世界上,而火即是工具的象征。换个角度说,本能的缺乏意味着人类以使用工具的能力来界定自己有别于万物的独特之处,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之处。这便突显出人与工具以及人与科技的本质性的关系。[18]

海德格尔之后,麦克卢汉提出了“媒介即讯息”,主张人类社会受我们借以沟通的媒介所影响的程度远高于受沟通内容的影响。至此,对人类来说,媒介不是“致知”而是“致使”。而随着信息爆炸时代的来临,我们可以说,信息(information)不是“告知(inform)”的,而是“赋形(in-form)”的。[19]

麦克卢汉之后,霍尔转向探讨意义在主体间往复来回而被认事的中介调解(mediation)过程:我们对“事实”的知觉,其实是透过在社会上被符码化、被解释的文本而来。也就是说,某个媒介文本其实是文本本身与其他众多文本交错指涉的“相互性文本”编织物。

据此,可以说随着现代的哲学转向,原本被视为透明的媒介发生了“复魅”。复魅后的媒介,在某种程度上主导或参与了事实或意义产生。只是复魅后的此“魅”非彼“魅”:它不是一种高不可攀的神圣的恢复,而是消弭了神圣与平凡后的相互涉入、对话。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的哲学转向中对“主体的消解”,并非“消解”,而是“主客合一”。因此,也没有接收与发送者之分。与此同时,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数字化所带动的影像及通信小型化、平价化、个人化、多频道化等各种趋势,导致传播主体更趋于多极化,这更增加了传播的复杂性,意义或事实的产生遂从单一走向了众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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