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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在中国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研究

2018-02-26徐慧亮康丽

中国市场 2018年4期
关键词:共享汽车共享经济

徐慧亮+康丽

[摘 要]共享出行已然成为共享经济中需求最迫切、行业成熟度最高的领域。伴随着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共享出行方式的成熟,以及得益于相关配套的成熟与完善,共享汽车开始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但共享汽车在中国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瓶颈与挑战,亟待解决与完善。文章通过研究认为,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自身运营策略的调整,共享汽车势必会成为用户交通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共享出行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共享经济;共享出行;共享汽车;瓶颈与挑战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4.023

1 引 言

在中国,共享经济增长速度迅猛,已经渗透至交通、房屋、饮食、教育、医疗等领域。随着人们对共享经济的不断认可,共享经济将拓展至更多领域。[1]目前中国的共享经济市场已经达到625亿美元,并保持着每年54%的快速增长,预计到2018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将达到2300亿美元,成为领军力量。[2]作为共享经济的领头羊[3],共享出行的市场容量保持着79%的年增长率飞速发展,预计至2018年,潜在的出行需求带来的潜在共享出行市场容量有望达到1.8万亿元。[4]

在交通出行方面,目前除轨道交通、轮船、飞机尚未形成或不能形成有效的共享模式外,其他交通出行大都已经形成共享出行的格局。其中,尤其以共享单车的发展最为迅猛,伴随着共享单车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汽车共享领域也开始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汽车共享出行在中国的发展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规模增长迅猛。2016年,中国汽车共享出行的使用人数已接近4亿人,约62.5%的用户每周至少使用此共享出行软件,用户黏性不断提高,培养了稳固的消费习惯。汽车共享出行已经迅速发展到年订单量17.7亿单、创造550万个就业岗位、吸引投资234亿美元,并仍在加速发展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汽车共享出行的市场容量有望达到3800亿元。[2]共享出行已经深入经济格局和居民生活,在中国的发展势不可当。结合国内外发展现状的研究,现阶段中国汽车共享出行主要有共享汽车、网约车、传统租赁、顺风车(拼车)、P2P租车五种模式。

2 共享汽车面临的瓶颈

2.1 法律监管存不足,政策需要完善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现有的很多法规大都是工业时代的产物,有很多细则已无法适应信息时代的实践发展,既不能鼓励创新,甚至阻碍了创新,也无法继续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5]

共享汽车作为一种全新的公共出行模式,对现有的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第一,共享汽车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问题,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的规定;第二,用户违规驾驶或违章而导致的扣车、扣分、罚款等问题;第三,共享汽车与网约车、出租车的出行人群重合度较高,随着共享汽车的发展势必影响到网约车、出租车等已有的市场,共享汽车的法律身份问题急需确定。

2.2 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

共享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需要有较好的健全的信用保障体系,而现阶段中国的信用体系的建设还较弱,无论是国家层面、社会环境,还是个人方面信用体系、信用环境、信用意识都亟待建立和完善。[1]

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健全,造成对驾驶人员资质审核不及时、全面,易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人为恶意破坏车辆、车辆的卫生整洁、用户主动充电问题、车内设施故意拿走等问题都制约着共享汽车的发展,制约着共享汽车的体验。

2.3 投入成本较高,赢利模式尚需拓展

第一,共享汽车企业目前以重资产模式为主,对企业的资金要求非常高。现行共享汽车企业运营模式主要如下图所示,其中,车辆来源主要通过购买汽车制造企业的车辆开展运营,部门限牌、限行城市,采用购买与向传统租车公司租赁的形式来开展。

共享汽车运行模式

采用汽车购买的模式,在前期投入方面,由于车辆购置费用支出巨大,对企业的资金需求较高。在车型采购方面,除少数企业(如car2go和途歌)使用燃油车型外,绝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是新能源汽车。除了政策要求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动汽车由于运营成本优势并且受到政府补贴而受到企业的热宠。然而,2016年12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发布,无疑对共享汽车企业产生了巨大冲击。通知规定商业化运营的车辆,车辆购置时不再直接给予补贴,要求车辆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才能够申请新能源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这一政策调整对共享汽车企业前期的资金投入要求更高,对企业的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共享汽车的赢利模式、赢利水平尚存在明显的不足。共享汽车企业现阶段主要的营收依靠汽车租赁,计费大多采用的是“里程+使用时间”模式。由于此类模式尚处市场初创期,覆盖人群不够广泛,运营成本较高等原因,导致不少共享汽车企业的日租收益远低于经营成本,车辆租赁收入很难抵销成本支出。目前,共享汽车企业的成本构成主要由保险费用、车位费用、充电桩、运营成本、燃油、充电费用、车辆维护费用等构成。此外,部分已经限牌和准备限牌的城市,牌照资源异常紧缺,汽车共享企业获得企业牌照难度和成本非常高。

第三,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17年6月,国内注册开展共享汽车的企业超过350家,然而实际运营的企业不足100家。另外,开展共享汽车业务的企业仅有10余家车辆数目超过1000辆,绝大多数企业的共享汽车投放量不足500辆。

2.4 运营问题突出,顾客满意度低

第一,停车位是共享汽车运营发展一大难题。中国城市停车位与发达国家停车位相比,比例严重偏低。而共享汽车大多运营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历来比较突出,尤其是核心商圈的停車场,车位更是异常稀缺。如何解决车辆停靠问题,是当前制约共享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endprint

第二,顾客满意度较低。根据艾媒咨询调研数据显示,共享汽车仅18.3%满意于经历的共享服务体验,而不满意共享汽车服务体验的用户多达五成以上。其中,便利性是顾客满意度不高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共享汽车的使用模式主要有固定网点取车、还车;网点取车、还车;固定网点取车,随意还车;自由流动模式四种类型。

第三,共享汽车运营管理有待提高。首先,目前电动车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更换电池组模式;另一种是充电模式,两种模式各有特长。车位紧缺无疑是共享汽车平台的一个天然障碍,然而充电桩规模化是当前共享汽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目前,配合充电资源的停车位非常稀缺,更多采用的是更换电池组或将车辆行驶至充电桩进行充电。其次,运营过程中平台系统的稳定性,车辆的精确定位等技术问题需要予以强化,以及车辆运营过程中的及时清洁、整理,车辆安全稳定性问题都需强化监管与管理。

3 共享汽车发展建议

3.1 政府政策扶持,法律法规健全

政府相关部门在共享汽车的发展过程中,应给予市场充分的调整与发育时间,把握好技术创新所带来的难得发展机遇,在发展过程中予以政策规范。[6]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立法机构应改变传统经济的监管思维,根据共享经济的行业特点,结合共享汽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共享汽车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二,实行强制保险制度,监管部门应积极调研共享汽车企业、保险公司等相关责任群体,在法律方面给出指导性条例。法律层面应强制要求共享平台推出详尽的保险条例。第三,加强共享交通发展规划管理。[7]共享汽车较为成功的巴黎、马德里政府,从资金、技术、停车便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持。中国政府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政策优惠、贷款政策扶持、牌照优先供给和停车优惠等方面保障共享汽车的健康发展。同时,在共享汽车发展的过程中,应积极鼓励绿色出行,提高新能源车的应用。将共享交通发展纳入城市交通发展规划,根据城市交通需求、空间范围及环境承载力,确定共享交通数量增长计划,从总量上进行调控。[8]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同时,应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分时租赁、单车、出租车的可持续性发展。共享汽车出行的目标客户群体与已有的网约车、出租车的重合度较高,政策制定应前瞻性地将潜在的冲突降低。

3.2 信用体系建设

国外发达国家共享经济发展迅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个人征信系统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和非银行信息三部分,可以全面反映一个人的信用情况,从而影响到个人借贷等的办理,所以对个人有着较强的约束力。[9]

第一,完善中国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合理的奖惩机制。目前,中国完整的信用体系构建相对薄弱,首先应健全国家层面的信用体系,将信用保障贯穿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过程中。第二,加快培育信用市场主体。政府应努力打造一批实力强大的信用评级机构和征信机构,为这些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应对这些机构开放。第三,加快引导和培育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中国对信用产品的使用较少,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政府信用背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使信用成为人们日常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共享汽车发展初期,企业应选择与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如芝麻信用)等已有的信用平臺开展合作,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以通过成立共享汽车行业协会或者共享汽车企业自身来完成信用体系的构建。

3.3 挖掘用户群体,拓展赢利模式

现阶段汽车租赁的形式主要依靠租金收入,拓宽用户群体、用户规模成为共享汽车企业增收的最有效方法。根据已有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共享汽车注册用户35岁以下的用户占比80%,是共享用车主要群体。互联网分时共享租赁在中国快速发展时间并不长,消费者的认可度、接受度并不高,同时,由于私家车的普遍,短期内,共享汽车的需求并不会井喷式地释放。因此,共享汽车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首先应加强B端用户的挖掘与利用,对用户群体进行有效划分。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酒店住客、高校学生作为重要目标客户,企业应加强与高校、酒店、交通枢纽(如机场、铁路等)的合作;另外,可以通过与固定的企业用户开展合作,此类用户通常有固定的使用需求,较为典型的用户如政府、大型工业园区等。

共享汽车企业租金收入是现阶段主要的赢利来源,结合国内外部分成功企业的案例,共享汽车企业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好“里程+使用时间”的计费模式。另一方面,应着力其他业务收入的拓展,较为普及的是进行广告位的设置,通常可以通过客户端App植入广告,车内空间进入广告位的设置以及车载Wi-Fi广告的设计。

3.4 完善相关配套,提高用户满意

第一,加强与相关利益者的合作,拓展可用车位数量。首先,共享汽车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共享汽车的发展,并提出了相关的支持建议,在此过程中,积极争取政府公共配套资源的建设,满足共享汽车的发展。另外,随着国家鼓励电动汽车的发展,由于政府政策、配套的滞后,电动汽车的发展遇到了较大的瓶颈,在此基础上,企业与政府应建立双赢的合作思路。

加强与停车场服务运营商的合作,一方面,通过与停车场服务运营商的谈判、沟通,强化部分核心区域车位的租用;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双赢、多赢的合作格局,一键停车现已在一、二线城市的停车场得以广泛使用,在此过程中可以结合共享汽车的特点与一键停车服务运营商、停车场服务运营商形成利益关联,逐步破解停车难问题。

加强与B端用户的拓展,B端用户由于具有较好的场地、用户资源,在合作过程中可以采用,与部分商场可以开展消费满多少元免费使用多少公里的服务。

另外,共享汽车作为一个结合互联网的汽车租赁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巨大,并且相关汽车制造企业意识到市场的蓝海,纷纷进入该领域。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应完善服务配套体系。在此过程中,应以大数据为支持构建消费行为系统,通过轨迹分析,用户分析,电力使用监控等提前预测并优化运营效率。对网点的布局、车辆的调配、会员体系、增值服务等应用。endprint

第二,在注重网点建设的同时,当前应建立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公共交通的合理布局,打破现阶段网点较少的困境,在共享汽车使用完成后,根据用户的实际出行需要,给予配套出行交通费用补助,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同时,共享汽车企业根据用户反馈较多的问题予以实时关注,并努力及时改进相关服务。

在服务完善方面,共享汽车企业需加强运营方面的投入,在提供车辆高效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用户的相关教育,培养用户的使用意识,以便于逐渐让用户实现自主正确操作。

第三,推动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广度,有效杜绝非驾驶人员驾驶的安全隐患。共享汽车企业应着力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不仅有助于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控,更重要的是有助于防范潜在的风险与威胁。另外,推出相关政策鼓励,对于已有的目标客户群体,在车辆使用完成后,能够按照使用要求进行借用、归还的用户给予积分、电子券等形式的鼓励。对于未能按照要求的用户,给予必要的提醒望期改正,对于不能更正的用户,给予系列的惩罚举措,直至拒绝用户使用。同时,发挥共享监督的作用,对于举报未能合理用车的用户给予积分的政策。

4 结 论

共享经济的发展正在颠覆、变革现有的商业模式,在焕发活力的同时,也在改变人们的生活。共享汽车作为共享经济的组成部分,尚处孕育期,面临着运营成本高、网点规模有限、车辆安全、运营等多方面的限制,共享汽车模式的便捷性、智能化优势没有真正发挥。但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尤其是无人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大数据、信用体系的构建以及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共享汽车的规模效应形成的时候,共享汽车势必成为民众出行的重要工具。

共享汽车在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关注,由于目前体量较小,存在的问题尚未显现。较为显著的是交通出行方面,由于出租车与共享汽车的目标客户群体基本相符,作为传统的公共交通出行工具,随着共享汽车市场的发展壮大,两者间的矛盾会日益显现。作为共享汽车企业、出租车运营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都应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1]马强.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6(10):20-24.

[2]罗兰贝格.2018年中国汽车共享出行市场分析预测报告[R].德国: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2016.

[3]分享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张新红,高太山,等.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现状、问题与挑战、发展趋势[J].电子政务,2016(4):11-27.

[4]第一財经商业数据中心(CBNData).2017中国共享出行行业大数据观察[R].上海: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2017.

[5]张新红,高太山,于凤霞,等.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现状、问题与挑战、发展趋势[J].电子政务,2016(4):11-27.

[6]刘根荣.共享经济:传统经济模式的颠覆者[J].经济学家,2017(5):97-104.

[7]夏彩云,郭荣.“另眼”看待共享经济[J].企业管理,2016(8):48-50.

[8]易婷婷.“互联网+”时代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研究——基于打车软件应用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3):101-104.

[9]冯也苏.共享交通对城市交通发展的作用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7(6):141-14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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