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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到伪善:黑格尔良心异化思想的辩证理路

2018-02-25李雁华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李雁华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

从善到伪善:黑格尔良心异化思想的辩证理路

李雁华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

善是西方伦理学一直以来研究的主题。德国古典哲学后期,对于善和道德的定位渐渐呈现出浓厚的浪漫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即将道德行为的标准全然安置在个体动机的善性上,黑格尔将这种道德形式称之为“良心论”或“信念论”。“良心论”本来旨在阐释个体道德行为的崇高性,但同时它也具有毋庸置疑的主观性。黑格尔认为如果一个时代普遍以“讲良心”作为行动准则,那么良心的善必然会异化为“伪善”,由此他展开了“善—良心—伪善”辩证关系的论证。

黑格尔;道德与伦理;良心论;伪善;异化

一、善、义务与良心

黑格尔对伪善的讨论是从善开始的,而他对善的理解来源于康德的义务论哲学。康德反对古希腊以来的目的论或幸福论传统,直接将善规定为内心的绝对义务。黑格尔沿袭的正是康德对善的定义方式,他说:“善是作为意志概念和特殊意志的统一的理念。”[1]132所谓“意志概念与特殊意志的统一”其实就是指个体一种体现普遍性的道德意志,这和康德的“善良意志”的表达是一致的,即是说个体实现了自身的普遍性就是善。所以善意味着道德动机、道德法则以及道德结果的统一。但黑格尔并不认为个体可以通过实践理性直接与法则同一,他认为主体对外在法则的认同、实践需要一个过程,所以他说:“由于特殊性跟善是有区别的,而且是属于主观意志之列,所以善最初被规定为普遍抽象的本质性,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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