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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级跳”

2018-02-21冯骥才

风流一代·经典文摘 2017年12期
关键词:画画绘画

冯骥才

我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将近二十年,换了三种职业。先是专业篮球运动员(故此我常说自己是运动员出身),而后改为从事绘画,近两年终日捏着笔杆,开始了文学生涯。这好比职业上的“三级跳”,而每一跳都跨进一个全新的领域。这三种职业又都是我热爱的。有人对我的经历饶有兴趣,问我怎么从“打球”跳到“画画”,又从“画画”跳到“文学创作”上来的?

我上小学时就淘气得很。功课勉强过得去,全仗着记忆力强和有些小聪明。兴趣都在课外。那些在孩子们中间一阵阵流行起来的小游戏,像什么砸杏核啦、抓羊拐啦、拍毛片儿啦、捉蟋蟀等,我都予以极浓厚的兴趣。尤其爱玩球和画画。放学铃声一响,就和一群同学飞奔到操场,把书包、帽子往地上一扔,摆个“大门”,一直踢到天黑也不肯回家;有时一脚把球踢远,都不易找到。在课堂上课时,则是我画画最好的时刻。将课本像个小屏风那样立在前边,挡住老师的视线;再从作业本上扯下两页白纸,便开始大画起来。起先是一边听讲一边画。画飞机、大炮、舰队、小人。画得入迷时,嘴里便不自觉地发出枪鸣炮响、小人呼叫的声音。忽然,只听一声呵斥,老师已站在面前,严厉地板着面孔,把我这些心爱的画没收了。记得我小学时的课本从来不是干干净净的,封面、封底和所有空白处都挤满了我想象出来的奇怪而稚气的形象。

这些在课余练就的“本领”总算有用。到了中学,我就成了学校篮球队的队员,还是常常赢得学校里的球迷们掌声的一名主力;同时也是学校美术组的积极分子。寒暑假期里,跟一位私人教画教师学习中国画。高中一年级时,我以一幅题为《夏天》的国画作品参加市里举办的中学生美术展览而获得了奖状和奖品。可惜由于年深日久,这张能够作为纪念的奖状不知何时丢掉了。这时,我又爱上了文学。一个人在少年时代,总有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幻想里,对万物充满好奇,感情混在热血中,炽烈又易于冲动,因此特别容易迷恋于诗。许多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开始起步时,大都是在日记本上写满一页页不成样的、却是真挚的诗句。于是,在我的小小书桌上,唐宋大诗人们的集子,以及普希金、莱蒙托夫、海涅、拜伦、惠特曼的集子,就把课本埋了起来。

想想看,我有那么多爱好,学业自然不大出众。尤其在理工科方面,往往必须补考才能将就够上及格的分数。我在历任的数学教师的眼里,是个缺乏数字概念、不可造就、低能的学生。高中毕业后,我被一位有名的篮球教练一眼看上,选入了天津市男子篮球队。这是我“跳”的第一步。

我虽然渴望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球手,但不知为什么,始终抛不开书和画。每当周末休假,我就急急渴渴跑回家,脚上穿着球鞋,一双胳膊就架在书桌上,画上整整一天。在我那运动队宿舍床位的枕边,总堆着书。那时球队正采用日本名教练大松博文的大运动量训练。晚间,同屋的经过一天紧张训练的队员们都酣睡了,我却捧着一本书,对那些跃动着动人形象的、富于魔力的文学,极力张开疲乏的眼皮。

这时,我已隐隐地感到,打球还不是我最终选定的职业;好像一只暂时小憩花枝上的鸟儿,花儿虽美,香气扑鼻,却还不是它的归宿。

在一场比赛中,我受了伤,离开了球队。这一下,我就跳进了十分喜爱的、渴望已久的绘画中来了。这便是我的第二“跳”。

开始,我在一个画社,从事古画仿制工作。我当初学画时,入手宋代的北宋画法。我摹制的画,大多是宋代画家范宽、刘松年、马远、夏圭等人的作品。由于我对风俗画抱有兴趣,也刻意于酷肖地临摹苏汉臣的《货郎图》和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这时我对艺术的兴趣就广泛展开了。我深深所喜爱的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名画,一口气是数不尽的。曾有一段时间,我致力于考察本地的民间艺术的渊源和历史,如风筝、泥塑、砖刻、年画等等。那时,我的桌上和柜顶便站满了从市郊和外县征集来的泥人泥马。这使我的兴趣深入到对地方风俗和地方史的研究上。我把这些随时得到的体会写成一些小文章,开始在本市的报纸上发表。当一个青年看到自己用心血铸成的文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不仅会得来喜悦、动力和自信,从此笔杆也就要牢牢握在他的手里,不再容易抛掉。

这样,我就再一次感到,绘画仍不是我最好的归宿。我广泛的爱好,我所要表现的,如同一盆水,而绘画对于我却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碗儿。似乎我还要再一次从职业里跳出来。

近十多年的生活,使我一下子了解和熟悉了无数的人。那么多深切的感觉、思想和情感有待于表现。绘画绝不是我最得力的工具,我便毅然从调色盘里拔足而起,落入了文坛,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样,我就如同一个迷途在外的游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故居;如同游入大海的一条鱼儿,得以自由自在地邀游。对于一个从事文学的人来说,他的全部经历、全部爱好、全部知识,都是有用的,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掉。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要囊括进去多么丰富的生活!多么庞杂的生活知识、经验和感受!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做过运动员。除去这段生活的积累会给我写运动员生活题材的作品提供素材之外,还使我有较好的身体基础。写东西不仅要用脑力,还要有饱满的精力。没有精力,几十万字一贯到底谈何容易!

我画过画。绘画锻炼一个人对可视的美的事物的发现力、对形象的记忆力、对于想象和虚构的形象与空间境象具体化的能力。许多善画和精通绘画的作家(如曹雪芹、罗曼·罗兰、薩克雷等)对形象的描写都来得比较容易,得心应手,给人以似可目见的画面感。

我其余那些庞杂的爱好,如地方史啦、地方风俗啦、民间艺术啦、古代文物啦,等等,对于我写作,都起着直接与间接的作用。比如我写长篇历史小说《义和拳》和《神灯》时,这些平日所留意而积累下来的知识,都变成创作时极其珍贵而随手拈来的素材了。

我还喜欢音乐。尤爱听钢琴曲和提琴的独奏曲、协奏曲,以及大型交响乐。它们启发我对美的联想,丰富情感,给予我无穷、复杂和深远的境界。各种艺术在本质上都有着许多共同之处。长篇小说像一部大型交响乐,小说中人物之间的穿插不就同交响乐里各种乐器的配合一样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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