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制类节目主持人的角色把握与话语策略研究
——以《撒贝宁时间》为例
2018-02-21于琳冯睿
西部广播电视 2018年20期
于 琳 冯 睿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电视法制类节目,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对涉及公民利益的案件进行呈现、剖析,倡导法治理念、实现普法教育。法制类节目的特殊内容,赋予了节目形态以创新空间,也赋予了节目主持人以多元角色。此外,法制类节目专业性和严谨性更为突出,所以主持人如何运用有效的话语策略使传播内容更让观众喜闻乐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电视法制类节目主持人如何灵活进行角色把握、有效运用话语策略进行分析研究,旨在更好促进电视法制类节目创新发展。
1 电视法制类节目主持人的职业素养
1.1 主持素养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类节目主持人,首先要拥有良好的言语组织能力,才能将繁杂难懂的法律条文用简洁明了的话语进行重新组织,传递给观众,使观众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再次,电视法制类节目中所涉及的案件往往错综复杂,这就要求主持人拥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帮助观众理清案情、带领观众接近真相。
1.2 法律素养
在观众看来,法制类节目主持人就是法律的代言人,法律素养对于法制类节目主持人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主持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在节目中掌控好法律的边界,并用精准的语言实现对法律条文、法律精神的到位解读。
1.3 人文素养
法制类节目要有“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主持人在节目中要谨记把人的价值、尊严放在首位,不仅要对受害者予以关怀,同时要充分挖掘违法者内心深处的愧疚与伤痛,用最真挚的态度和表达引发观众对于人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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