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指导意见
2018-02-16
小水电 2018年6期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水发〔2018〕8号
各市(州)水利(务)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
为全面完成我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全省水电站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绿盾”专项督查行动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林业厅>
2018年5月10日
为全面完成我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全省水电站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绿盾”专项督查行动要求,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主要用于指导我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项目环境影响问题整治工作,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内水电项目环境整治工作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厘清问题、分类施策、稳妥推进、精准销号、确保实效”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将全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环境影响问题整改到位,符合绿色水电达标要求。
三、问题排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环境评价能力的勘测设计和咨询评估机构,完成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的实地调查和核实工作,逐站出具环境影响评估报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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