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观*
2018-02-13杜裕禄宋彦葵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5期
杜裕禄,宋彦葵
(青岛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思想,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其中包括对传统文化观中的“和合”观、“民本”观、“法治”观以及“修身”观的继承与发展。研究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的传统文化理念,对更好的把握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树立国民共同的理想信念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评价和继承
中华传统文化对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思路提供了智慧沃土,但传统文化的继承问题曾在中国近代史上引发激烈的争论。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坚船利炮使国人在经历了“器物”反思、制度反思后,开始走向对传统文化内容、形式等的否定,如:陈序经在《中国文化的出路》等文中详细分析了中国文化处处不及西洋文化,应“全盘地”接受西方文明等。这些思想虽然为学习西方先进思想文化打下了基础,但也留下了忽视民族文化精髓的隐患。
从20世纪90年代的“国学热”开始,中国出现了一股回归传统的文化思潮,其中难免混杂着一些理论误区。譬如,有人主张让儒学重新代替马克思主义。[1]因此,如何科学认识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与其他文化流派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是必须认真正视的重要话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此进行了不断的探索。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提出“批判继承”传统文化的原则,邓小平坚持了这一基本原则,他认为,“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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