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2-13叶佳宽柳向萍
乡村科技 2018年34期
叶佳宽 柳向萍
(云和县林业局,浙江 云和 323600)
生态公益型林场是指生态林面积占林地面积60%以上的林场,以经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沿海防护林等公益林为主,以改善生态环境,追求最大化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1]。浙江省云和县林场总面积2 152.3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 148.5 hm2,林木总蓄积14.99万m3,森林覆盖率89.1%;生态公益林面积2 018.8 hm2,占全场林业用地面积的94%。所以,云和县国有林场属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
1 云和县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基本概况
1.1 资源情况
云和县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地处浙南山区,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雾溪林场,系县林业局下属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0人,林场总面积2 152.3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 148.5 hm2,林木总蓄积14.99万m3,森林覆盖率89.1%;生态公益林面积1 489.3 hm2,占全场林业用地面积的69.3%。林分以人工林为主,主要树种为马尾松、黄山松、杉木及少量天然阔叶林。该林场下设有云和、朱宅源、龙井、乌弄坑、玉泉湖和深坑门6个林区。
1.2 经济特点
随着国家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鱼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精神,将云和县林场由现行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结合云和县实际和林场经营管理需要,按精简、高效、协调和稳定原则,确定云和县林场体制改革后为公益二类(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林场改革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共有编制47人,实际在职职工37人,通过2001年分流27人后在编职工人数为10人,2011年改革后人员不增不减,即按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核定县林场事业编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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