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8-02-13王身余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王身余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十九大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和提速,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深改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接连重点研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问题。改革的直接目标,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切实推动改革深入,需要准确把握和科学处理职能转变、人民满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之间的关系。
一、人民满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归依和力量源泉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服务谁和依靠谁的问题。党的性质和政府的使命决定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是“人民”二字。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再次凸显了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彰显了我们党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它要求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听民声、察民情、遵民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构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2018年3月,十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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