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事求是的四种实践理性精神
2018-02-13秦燕,刘顿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秦 燕,刘 顿
(西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9)
实事求是从中国传统学术生活追求到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跃迁,绝不仅仅是语义经纬之表面转换,而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在民族实践理性层面的深度契合。1938年10月,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1](P832)实事求是成为中国共产党人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的规范性语言,也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谐精神生活理想的描述性语言呈现。当代中国的发展就是实事求是精神的集中体现与运用,一代又一代领导人都强调其蕴含着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双重意旨,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创新,其“所指”早已突破了产生之初的“能指”*能指和所指是语言学上的一对概念,能指意为语言文字的声音、形象;所指则是语言的意义本身。按照语言学家或者哲学家们的划分,人们试图把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叫“能指”,而语言实际传达出来的东西叫“所指”。。为了更好地发掘其新时代下的“能指”,习近平再次强调:在新时期下,共产党人要继续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灵活运用于实践中,并阐明了实事求是依旧是新形势下指导党各项工作的根本方法。他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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