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及综治工作
2018-02-12
江苏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建设
【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2017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苏办发〔2017〕21号),明确全省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示范、引领作用,细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具体事项,规范考核、述职、追责等程序。各地各部门加强学习、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截至年末,一半以上设区市、县(市、区)制定出台相关细则办法(方案),法治责任制从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延伸到部门单位和乡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要求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省委举行首批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公丕祥、刘旺洪、方晓林、朱建新、薛济民等5人为省委法律顾问,王腊生等20人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省级机关各单位,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平安江苏建设】围绕构建平安中国示范区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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