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切入公共事业的运营机制
——以CX公益为例
2018-02-11仵希亮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仵希亮
(河南师范大学公共政策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河南 新乡 453007)
公共事业是以社会发展和进步为前提,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其提供主体一般为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倾向于提供公共产品,而企业在提供私人物品之外,也通过契约的形式提供公共产品。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产品不以营利为目的,从而可以解决企业提供公共产品的契约失灵的问题。非营利组织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点,这使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具有独特优势。随着“社团革命”的兴起和以重塑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展开,非营利组织在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并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之一,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三足鼎立的格局开始形成。
一、文献回顾
金世育从社会管理中的组织定位、理性人的利他行为和公民文化的现代性出发分析非营利组织的动机[1]。曹爱军通过比较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来分析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两种范式,阐明非营利性组织公益性、利他性和志愿性的合理性[2]。陈晓春、李苗苗从需求动机、利益刺激、社会组织结构和职能变化以及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角度分析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动机[3]。邓国胜通过比较非独立公营机构、半独立公营机构、独立公营机构以及私立的非营利组织、合作组织和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从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分析各个组织的特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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