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该如何评估?
2018-02-11
21世纪 2018年6期
关键词:建设
2018年5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调整说明》,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升级。
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稳步、有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2017年1月,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课题组向社会公布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公布之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新的实质性进展。为进一步顺应执行实践发展、提升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组通过基层调研、征求专家意见等方式,完成了指标体系的调整修订。
此次调整一方面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为执行工作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例如增加了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综合治理大格局制度以及落实联合惩戒失信机制等四项指标;增加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指标,包括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面的指标,增加了申诉信访系统录入情况方面的指标;增加了执行考核的指标。另一方面,更加注重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例如,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办理结果的关切,提高了执行质效指标的权重,并增加了执行完毕率等关键质效指标。
针对执行工作中的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强调:(1)要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理合格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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