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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秘史》礼制研究

2018-02-10王福革赵亚婷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王福革,赵亚婷

(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00)

以《蒙古秘史》(以下简称《秘史》)中的礼制为研究对象,揭示蒙古族早期礼制起源与发展是研究蒙古族礼制的重要渠道。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秘史》礼制还没有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在《秘史》礼制研究中,本文主要从《秘史》文本中的史料出发,揭示蒙古族早期礼制的主要内容和理论认知。

从《秘史》关于礼制的记载情况看,天命论是礼制思想的基础。《秘史》中礼法不分的情况比较明显,这说明蒙古族礼制尚处于草创时期。

一、《秘史》礼制的思想基础——天命论

《秘史》是以成吉思汗和祖先业绩为对象的编年体史书,在以史实为载体的基础上,《秘史》以天命论为依托,以神圣化的方式论证了黄金家族统治的合理性、正当性、神圣性、合法性和历史必然性。在这种以天命神学为依托的论证方式中,天命论思想起着关键性作用。

所谓的天命论,是指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本身都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所决定的观点。《秘史》里“天”被称为“腾格里”。据统计,在《秘史》中“腾格里”共出现69次,除去用于人名24次之外,几乎在每次重要的事件中,都会有“腾格里”的影响。从天命论的角度出发,“天”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含义。

1. 自然之天,即自然实体之天。“星天旋迥焉,列国相攻焉,不入寝处而相劫焉。”[1]305这里的“天”是指人们头顶上的自然之天。2. 天意之天,即天之意志通过某种动物的怪诞行为宣示出来。诸如:“无角黄犍牛,高擎大房下桩,驾之,曳之,自帖木真后,依大车路吼之,吼之来也,此天地相商,令帖木真为国主之意,载国而来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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