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2018-02-10廖林燕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廖林燕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云南 昆明 65009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32。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深刻把握现代化发展规律以及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而作出的战略部署。乡村振兴旨在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因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1]21,而乡村的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乡村稳定的基础上。只有在乡村稳定、和谐并充满活力的基础上,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才能持续推进。同时,也只有实现发展与稳定的良性循环,在发展中实现稳定,在稳定中促进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的振兴。而乡村的稳定与和谐,不仅需要通过发展来推进,也需要依靠有效的乡村治理来实现,然而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一方面,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在逐渐下降,另一方面,现代法治秩序的建立显得比城市和内地的乡村要更加困难,与此同时,确保社会规范得以运行的人才资源又在不断流失。这些困境从深层次上呼唤要不断加强和创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只有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应对,才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之路。
一、乡村振兴离不开有效的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在此基础上,现代化的持续深入推动必须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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