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方法的乡村
——贾平凹21世纪以来的乡村书写
2018-02-10张勇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张 勇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
在《带灯》“后记”中,贾平凹将他反复书写农村归诸于自己的“土命”,以及冥冥之中农村的召唤:“或许是农村选择了我,似乎听到了一种声音:那么大的地和地里长满了荒草,让贾家的儿子去耕犁吧。”也就是说,农村的衰微构成了作家书写农村的巨大动力。作家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首要问题是农村的衰微对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意味着什么,如果“乡土中国”的城镇化是必然趋势,那么农村的命运能够为反思现代化过程留下哪些有益的启示?
正如文学中的农村常常被表述为“乡村”一样,乡村从来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它既与“故乡”这样温暖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也时常被纳入到乡村/城市的二元对照框架之中,作为城市的参照物而存在。乡村/城市的对照关系背后往往又寓含着传统/现代、野蛮/文明、自然/异化等二元观照视野,从而使得乡村主要不是以城市“前身”出现,更是代表了某种不同于城市的价值系统。综观贾平凹21世纪以来的小说创作,自然会发现它们与这种传统乡土文学书写的联系,但是其中的新变化也是明显的。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尽管从地理空间上看,“中国最后的农村”依然存在,但是它已不再是对立于城市的独立价值领域,而是成为城市的一个拙劣的模仿者,因而之前观照乡村即是观照城市的城/乡二元对照视野失效了。
这在贾平凹21世纪的第一本小说《怀念狼》中就清晰展现出来,“舅舅”“我”和“烂头”带着一只狗、一只猫在商州地界上寻找狼的历程无疑是一个“怀乡”的隐喻,但结果与其说是缅怀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不如说是丈量了故乡沦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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