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纪念馆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载体作用
——以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为例
2018-02-10唐旭昌杨孟昀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唐旭昌 杨孟昀
(1.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绵阳 621010;2.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四川绵阳 6210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质上是一项思想政治教育认识与实践活动,是在教育者、受教育者、环境、中介等因素的综合协调作用下展开的一系列动态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固然离不开教育者的主导性、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但环境的自发性影响也是其重要的一环,“教育与环境也会通过对人的思想行为的肯定、鼓励,对人的思想接受产生推动、助动作用,使人的思想变量加速”。[1]纪念馆兼具环境与中介的双重特点与功能,它蕴藏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目的、原则相契合的丰富资源,承载和传导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的大量信息。受教育者对纪念馆这一特定环境蕴含的相关信息进行选择、过滤、整合,从而激发其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驱力,可变被动性接受为主动性接受。因此,教育者要深度挖掘、系统整理和充分地运用纪念馆所蕴含的相关教育资源和承载、传导的相关信息,利用这一独特环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刺激作用、习染作用、导引作用和验证作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与环境资源的最佳融合;纪念馆更应主动作为,积极创设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最佳环境。
一、充分认识纪念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载体作用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纪念馆能够有效发挥其独特的载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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