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
2018-02-07
中国财政年鉴 2018年0期
一、戮力同心,开拓进取,财税法律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一)推动出台《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两部税收法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新进展。2017 年12 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均自2018 年7月1日起施行。
(二) 结合改革实践,推动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会计法》。2017 年2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1 月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自2017 年11 月5 日起施行。
(三)推动出台《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确保《环境保护税法》按时实施。2017 年12 月25 日,国务院令第693 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推动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废除《营业税暂行条例》。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并于11 月19 日以国务院令第691 号公布施行。
(五)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预算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2017 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办务会原则通过了《预算法实施条例(草案)》;8 月,国务院法制办将《预算法实施条例(草案)》送请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 个国务院部门复核,并同时送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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