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
2018-02-07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中国信用 2018年11期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以及各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现就10月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公示及公告事宜说明如下:
一、10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各部门共签署38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30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本月新签署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399号)。
根据各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相关部门认定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10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07,165条,涉及失信主体178,49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2,222家,自然人146,275人。10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04,519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8,245家,自然人76,274人。
二、受托公示黑名单信息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本月新增因符合以上两个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219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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