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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侦防的思考
——以椒江“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的侦破为例

2018-02-07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诈骗犯罪案件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浙江 台州 318000)

电信网络诈骗并非我国刑法规范意义上的一类罪名,而是依据犯罪学的研究角度进行归纳划分的犯罪类型。从广义上来定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就是通过移动通讯、网络空间发生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深度应用和发展,①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手段、形式不断更新,网络兼职招聘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冒充淘宝客服诈骗、网络交易平台刷信誉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应运而生,数量大幅上升,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个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网络社交工具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与日俱增。犯罪分子往往在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或者是获取受害人社交渠道实施诈骗。二是“精准型”诈骗趋势日益凸显。从以前的拨打电话、群发短信等“远洋捕捞式”的“盲骗”转化为根据公民个人信息,对目标进行“私人定制”的“精准型”诈骗,甚至针对某一群体,比如有网络购物、网络兼职等群体实施诈骗。三是诈骗团伙内部分工日益精细。大量的案例表明,诈骗团伙成员通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根据“剧本”分工合作,冒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成功骗取受害人汇款后,由特定人员进行洗钱、转账、取款等。四是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走账的情况大幅度上升。五是跨区域、跨境作案明显。六是调查取证难,犯罪惩戒难。[1]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网络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笔者在此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成功侦破“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为例,对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侦防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和相关思考。

一、椒江“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的侦破

(一)基本情况。2017年5-6月,椒江区公安分局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专案经营,出动18个抓捕组,赶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开展集群抓捕行动,共抓获“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涉案犯罪嫌疑人112名,其中刑拘93人,取保8人,缴获作案电脑118台,手机120余部,涉案银行卡92张,涉及全国同类案件28000余起,涉及金额1500余万元。该专案的成功侦破,得益于创造性地运用了规模性打击“网络兼职招聘”诈骗犯罪的新模式、新战法,实现了对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该类型诈骗犯罪的全环节、全链条式的毁灭性打击,在台州市开创了一次性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破获系列性案件最多的先河,极大地震慑了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

(二)侦查路径。

1.打好信息战:强化初侦,夯实根基。2017年4月10日,椒江区发生一起“招聘网络兼职”的诈骗案件,受害人在58同城招聘网被犯罪嫌疑人以交付手续费、报名费、保证金为名,骗走人民币1498元。椒江区公安分局接警后,梳理出类似的案件十余起,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在台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以及相关第三方的支持下,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QQ号进行相关查询。在获得该QQ号作案当天的登录情况后,再从付款支付宝账号着手,经过连续多日的分析、研判,最终在茫茫数据中找出了几条相对稳定的线索,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在安徽省合肥市。专案组民警于4月27日在合肥抓获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对该五人的审查深挖,并在台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等相关部门支持下,一个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以招聘兼职工作为名的特大网络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初步确定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网络结构。

2.打好数据战:深度分析,挖出线索。为理清思路,专案组从扣押的银行卡、手机、电脑等物品入手,结合落网的犯罪嫌疑人口供深入查证分析,以一条 “招聘网络兼职”广告实施诈骗的犯罪过程清晰呈现:犯罪嫌疑人在58同城网、赶集网、前程无忧网等网站发布虚假兼职招聘信息,通过YY、IS、虎牙等直播平台诱骗受害人加装YY、IS、QQ等聊天软件。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依次将受害人推送给所谓的客服人员、培训师导师、放单主持,然后以缴纳保证金、培训费、软件费、会员费等为名诱骗受害人将钱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该团伙最大的特点是全部组织构架都在网络上形成,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分赃。专案组抽丝剥茧,理清思路,摸清犯罪组织构架后,从最初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梳理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200多条案件线索、130多名抓捕对象。

3.打好合成战:多警联动,合成作战。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牢固树立多警联动、合成作战、情报导侦意识,充分体现在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抓捕、追逃追赃、移诉等各个环节。刑侦部门作为主侦部门,从受理案件开始,协调各方,提出需求,规范处置每一个环节;反诈骗中心主动介入每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在资金查询、快速止损、号码反制等环节上主动作为;技侦部门完整地提供涉案相关通讯数据的分析研判;网警部门完整地提供涉案的相关网络痕迹的分析研判;情报中心根据案件特点,依靠公安部反电信诈骗平台开展串并研判;法制预审部门在充分研究法律适用上提供法律支撑,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特点,列出取证要点,沟通协调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椒江区公安分局在“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前期侦查阶段,各警种密切配合、紧密协作,获取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在抓捕阶段,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成立由刑侦大队牵头,其他警种等近百名警力组成的抓捕专案组,明确抓捕、审查、追逃追赃、证据把握、宣传报道等相关分工;在行动开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培训会,确保全体参战人员知己知彼,各环节相互协调,决战完胜。分管刑侦的局领导坐镇指挥,确保专案组对前期获取的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条案件线索、130多名抓捕对象能够落地。

4.打好证据战:细致梳理,明确结构。网络犯罪跨地域性、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智能化程度高,犯罪手段看不见、摸不着,破坏性波及面广,这增加了网络犯罪的侦查难度,使得网络犯罪证据之间很难完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体系。为确保案件的成功侦破,在侦查阶段,专案组即向台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及相关部门寻求支持,依托专业优势,对涉案的作案工具开展勘验,最大程度地恢复网络数据,完善证据链。在调取资金流数据后,从中梳理出受害人信息,挖掘出有价值的数据,进行一般性归纳,提取出隐含在其中的、潜在的有用信息,并进一步将其整合成相关性的证据链,查找出更多更广的线索,向数据要证据,让侦查工作效益最大化。此外,在取证过硬的前提下,提前对接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多次召开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碰头会,专门就案件的取证、认定等相关证据体系开展沟通、协调,确保顺利移诉。经各部门通力合作,专案组在提请批准逮捕阶段已初步核实案件600余起,涉案价值120余万元。

5.打好攻坚战:攻坚克难,持久作战。电信网络诈骗是以高科技为依托的跨时空犯罪类型。在前期赶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抓捕112名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上,专案组对后续获取的线索陆续落地并开展小规模的抓捕。前期大规模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后,专案组成员分头开展询问、固定证据、临时羁押工作。他们攻坚克难,克服长时间出差办案带来的疲倦,将该犯罪网络组织完全摧毁,顺利移诉,为此连续作战,最终圆满完成了任务。

二、椒江“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的侦办心得

在侦办椒江“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中,专案组的指挥员和侦查员充分展现了跨界侦查的优秀思维和品质——指挥员是懂网络、能沟通、善协调的“外交官”,侦查员既是一个网络专家、数据专家、技侦网侦专家,又是一个办案专家、审讯专家。

(一)规范初侦初查流程,落实主侦责任。受理案件后,熟练掌握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工作处置规范。一是及时获取QQ、微信、陌陌、IS、YY等聊天工具,双方聊天时的具体内容,钓鱼网站网址,发布虚拟信息的网页,投资平台网页,注册信息,登录IP,邮箱等网络流信息;掌握犯罪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通话的具体方式、犯罪嫌疑人电话号码等通讯流信息;详细获取资金转账时间、资金账号、犯罪嫌疑人账户、第三方支付、银联数据等资金流信息。二是逐一准确采录涉案电话、银行账号、虚拟身份、诈骗网址和作案手段特点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协作平台,全力开展前期的查控封堵和后续的分析研判、串并侦查、整体打击等各项工作。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确定主办侦查员或主办侦查员团队,依托公安部反电信网络诈骗平台,集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集中研判工作,对案件涉及的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全面开展分析研判,力争将案件涉及的全部线索和人员梳理清楚。

(二)完善合成作战机制,加强多方合作。根据研判成果,加强侦查经营,通过广泛串并核实案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实现“定人、定案、定位”,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发挥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在做好案件初侦初查和串并研判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涉案地、窝点地的网安、技侦等部门协作,为查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成员身份和落脚点提供全力支撑。二是加强警企合作,主动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对接,取得其支持协作。椒江区公安分局在侦破“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中,通过主动对接,获取了第三方企业的相关数据,先后梳理出涉案犯罪嫌疑人130多人,为集群抓捕奠定基础。加强与银行电信行业的合作,因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不管手段如何更新,都离不开通讯流、网络流、资金流,这也是公安机关侦防的新依托。《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在实名制管理、限制开卡数量、提升银行卡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作了较明确的要求,[2]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指出,电信企业要落实实名制。[3]因此,银行和电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主动并密切配合好公安机关的工作。三是要加强探索国际及地区间交流与合作的新方式。针对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境外潜藏的特点,国家应加强与东南亚、非洲、东欧、拉美等地区的警务交流与合作,在侦查、抓捕、证据固定、追逃追赃上下功夫,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

(三)增强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强化沟通对接。要尽可能对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行整体移送起诉,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确保依法公正审理。要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5](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规定的学习,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准确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形态,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比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涉案人数众多,而每个案件的被骗金额却不大,有些受害人往往觉得自己被骗财物的价值少而放弃报案。为此,《意见》明确规定,考虑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众多且难以一一取证的实际情况,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有关通讯运营商、网络技术支持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不同团伙成员间的法律认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同犯罪“明知”的认定条件等,《意见》都作了明确的规定。[6]“4·10”特大网络兼职招聘诈骗案件的专案侦查阶段,专案组在椒江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支持下,邀请检察院和法院的有关工作人员进驻专案组,提前对接,探讨案情,就取证要点、审查要点、电子证据提取和固定,以及证据链之间的完整性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在移诉阶段主动介入诉前会议,让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及律师对侦查工作深入于心,做到心中有数。

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延伸探索

从源头上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要严打,又要严防,只有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个体的防范能力,被骗的概率才会大大降低。此外,要规范处置环节,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合力。

(一)加强顶层设计,确保监管监督力度。在防范源头上,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到两手都要硬。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7]、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开展技术升级,落实网络实名制,坚决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合力挤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空间。二是加强成员单位联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广泛动员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制作一批防骗微电影、防骗动漫、防骗公益广告等能抓住群众眼球的防诈骗宣传精品,第一时间发放给各成员单位组织播放。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利用和发挥本行业本系统资源优势,部署开展本系统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规定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除加强源头监管外,金融机构、通讯企业等部门也要从源头防范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落实各项新规,做到打击最大化、防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二)用好四个宣传阵地,扩展群众知晓度。宣传不仅是公安一家的事情,要通过综合治理,扩展群众知晓度。一是做好网上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网络宣传力度。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繁荣,网上支付则是必然途径,第三方支付成为主要的实现手段。网上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得手的最后一关,要在犯罪受害人与诈骗犯罪人之间筑起一道防骗的防火墙,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逢转必监管、逢转必提醒,做到资金的绝对安全。二是用好政府办证窗口的宣传。窗口办事群众多,联系密切,利用政府办证中心的窗口,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醒目标志,结合典型案例,编发宣传手册,向每一位办事群众发放,做到人人尽知。三是用好警务室社区宣传阵地。依托警务室,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警民恳谈会、社区集中宣传、入户走访等各项活动,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宣传册发放到每一位群众手中,营造全方位、全时空的宣传阵势。四是用好自媒体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更新快、覆盖面广的特点,通过电视台、QQ群、微博、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将最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防范案例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推送,循环反复播放,做到老小皆知。

(三)突出四个防范重点,做到“防骗”全覆盖。一是盯牢银行这一“中心点”。加强警银合作,牢牢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定期召开警银联席会议,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大堂保安通报近期高发诈骗类型,传授防范技巧,形成“大堂首问、保安巡查、柜员核对”的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将重点转移到ATM自助服务区域,加强巡查巡视,对边打电话边操作ATM机、进入英语界面的客户加强提醒,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受害群众并及时拦截。二是依托学校这一“辐射点”。将防骗宣传与“校园警务”相结合,由社区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宣讲员,定期送法入校,将防范直通车开进校园。比如,2017年6月20日,台州市公安局联合台州市综治办、台州市教育局、钱盾反诈平台开展2017台州防电信网络诈骗“全城总动员”进高校大型主题活动,并通过微信进行现场直播。通过视频宣传、大数据下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演讲、民警学生互动问答等环节,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增强学生识别和防范能力,并积极鼓励学生做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实践者、宣传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抓住厂企这一“关键点”。厂矿企业外来人员多,防范意识薄弱,容易上当受骗,而且企业的财会人员也是被骗的重点人员,一旦被骗,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对此,椒江区公安分局经常性地将“防范直通车”开进厂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将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骗术等情况以视频、图册的形式,结合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厂企员工进行宣传,较好地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依托台州市公共安全教育馆的优势资源,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形成对社会大众全方位、无死角的辐射宣传。

(四)规范四个处置环节,力求损失最小化。一旦发现被骗或者有诈骗的苗头,立即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力争做到损失最小化。一是规范处置流程。各接处警单位将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工作流程牢记于心,熟练掌握此类警情的处置规范,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按流程处置,与犯罪人争时间。二是狠抓银行防范。针对银行柜台、ATM汇款一般金额较大的实际,将柜面、ATM的防范作为落实防范措施的关键环节,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对大额汇款逐一提醒,发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画册,对重点人、可疑汇款行为作进一步提醒与核查,特别是对定期存单提前支取、汇款对方帐户信息不符、汇款人身份特殊等存在明显可疑点的情况,引导汇款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或报警处理,或者由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报警。因银行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避免群众损失的,建议银行方面予以奖励,以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快速拦截止付。资金流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骗子得手与否的“最后一公里”,当接到受害人被骗的警情后,确定资金汇出时间,接警民警应立即引导受害人登录网上银行或者电话银行,以连续多次输入错误密码的情况下造成账户自动锁定的方式,延缓被骗资金划转;同时,还要及时联系反诈骗中心,做进一步的止付处置、冻结。四是及时冻结、返还。针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情况,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8],及时将冻结资金返还给受骗群众。

注释:

①截止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网民线下消费、使用手机上网支付比例由2016年底的50.3%提升至65.5%,手机上网支付加速向农村地区普及。详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803/t20180305_70249.htm,访问日期: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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