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新模式
2018-02-07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翁跃强
中国检察官 2018年5期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翁跃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肖立威
自2016年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积极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以依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人士为抓手,着力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着力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2016年组织开展了以“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的服务非公经济主题年活动,2017年,进一步强化工作引领,立足主责主业,延伸服务职能,推动服务非公经济工作不断深入。浙江省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先后在最高检组织的论坛上作经验介绍并被《检察日报》报道。
(一)立足工作实际强化示范引领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民营经济的发祥地。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共有120家企业入选,占到24%,是所有省份中最多的。服务非公经济是浙江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省检察院按照省委建设“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标杆省份”的要求,以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遵循,以保障和服务为总基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工作的组织推进。
一是注重制度设计,确保工作规范推进。2017年,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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