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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政社会治理工作的科学定位和着力点

2018-02-06

中国民政 2018年18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以来,政府文件中首次出现“社会治理”概念。民政作为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建设者,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关于中国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管理和治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深刻地揭示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系统治理。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社会转型期所产生的大量结构性社会问题,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问题的解决,单一主体、单一部门难以独立承担,更需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治理。

(二)依法治理。习近平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由此可见,依法治理社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源头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社会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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